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
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
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
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尾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
诺要求内容。;(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
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3楼自编302-16单元 )。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3楼自编302-16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