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2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631506
质疑联系人:张颖艳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061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长水路116号百瑞大厦5楼
传 真:0573-89997908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997908
质疑联系人:诸菊妹
质疑联系方式:1585836290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
传 真:
联系人: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