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2.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及相
关监管部门受罚记录。
3.1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具备相关工作经历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人员。
3.2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服务能力。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成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供应商须被列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颁布的市场化评议注册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安庆市龙眠山路189号三楼)。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报名资料,以上资料
均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