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建碳资产管理系统。统筹管理全市碳资产,实现统一登
记、统一管理、统一经营。
1.制定碳资产管理办法。统筹管理林草碳汇开发、新能源项目减
排与绿证、碳普惠等各类碳资产,明确开发主体、部门职责、资产归
属和收益分配。完善各类碳资产核算方法学,为资源资产化提供技术
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2.建立碳资产项目储备库。划定林地、草原、湿地、荒漠、矿区
五大碳汇发展片区,重点发展碳汇基地建设,有序纳入新能源、工业
减排等项目,建立多层次的碳资产项目储备库。梳理碳减排资源现状
摸清碳减排开发潜力。(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林业和
草原局;配合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
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牧局、市能源局)
3.搭建碳资产管理平台。以碳资产项目储备库为支撑,有序开发
CCER(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VCS(国际核证减排)、碳票、绿
证等碳资产,配套碳资产评估体系,评估核证碳资产数量,统一登记
录入平台。(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单位:各旗区人
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能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