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氢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组织实施氢能产业科技成果回溯计划,加
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短板。重点突破氢气“制、储、输、用”环节关键技术,
加大高效率低成本电解水制氢、长距离大规模储运、加氢站关键设备等装备技
术攻关力度。加强燃料电池关键材料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
和产业化水平,持续提升燃料电池可靠性、稳定性、耐久性,进一步提升电堆
功率密度。(省科技厅负责)
(四)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发挥省实验室等高水平科研机构
技术创新优势,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创建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
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省财政对经认定的国家
级创新平台依法依规给予支持。(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加大研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关
键零部件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按事后奖补形式,对为广东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
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参照国家综合
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 5 万元,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
过 5000 万元。落实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政策,对研
制生产并实现销售的重大技术装备依法依规予以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负责)
(六)创新科技专项支持方式。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实施新型储能与
新能源专项,设立专题支持氢能领域前沿技术研发。完善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