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多种开发模式,加快实施分布式光伏和可再生能源制氢配套光伏等新能源项
目,以及农光互补等“光伏+生态”立体开发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屋顶
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将宁东基地建成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积极开发光
热资源,推动太阳能光热发电+储能和集中供热一体化开发示范工程。到2025
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700 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左右。到
2030 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500 万千瓦。(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
源局、建设和交通局、招商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
发投资公司)
2.积极推动氢能应用示范。大力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工程,依托宁东光
伏产业园和绿电园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实施规模化可再生能源
制氢示范工程、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绿氢加注和液化及氢制氨等储运示
范工程、绿氢储能示范工程、氢能重卡组装及推广应用工程、天然气掺氢示范
工程,加强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互促,促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
发展,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
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西部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和宁
夏氢能产业核心示范区。到2025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8万吨/年;到 2030 年,
绿氢生产规模达到30 万吨/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
和交通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3.严格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加快推动煤电
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
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并向综合
能源服务转型,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按照分类处置、
保障供应的原则有序推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持续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
组,将符合安全、环保等政策和标准要求的淘汰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或动力
岛。全面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煤化工领域能效约束,持续推动能效达
不到要求的煤化工产能升级改造或关闭退出。合理控制成品油消费,大力推进
绿氢、绿电等替代传统燃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
规模,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合理引导工业用气
和化工原料用气,拓展天然气在交通、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天然气
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到2025年,燃煤电厂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降低到 300 克标
煤/千瓦时以下,煤焦化、煤制甲醇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分别超过
40%、35%,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能效全部达到标杆水平;城镇居民气化率达
到 75%;“十五五”期间煤炭消费逐步减少。(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
环境局、建设和交通局、财政金融局)
4.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逐步培育完善新型储能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
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储能企业等投资建设储能设施,支持
建设电网区域性共享储能设施,创造共享储能电站盈利模式,支撑综合智慧能
源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积极推动长时间电化学储能、
氢(氨)储能、空气压缩、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探索开展氢储
能、废弃矿井井下和井上抽水蓄能电站、压缩空气储能工程示范。加快发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