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ESG实践白皮书——基于发债企业和上市公司的观察中国ESG实践白皮书中央结算公司董事长2022年12月凡益之道,与时偕行。自ESG概念被提出以来,践行ESG理念已逐渐成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式,并正在形成全球趋势。中国始终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倡导者、参与者和推动者。在政策的引领下,中国ESG实践方兴未艾,越来越多的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纳入经营目标,力求实现多方共赢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中央结算公司秉承金融基础设施的初心使命,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要求,发布绿色主题系列价格产品,研究构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指标体系,创新绿色债券担保品管理服务,持续完善可持续金融服务体系,受到主管部门和市场机构的广泛认可。2020年以来,中央结算公司推出兼顾国际标准规范和国内市场特点的ESG评价体系,开创性地实现中国发债企业和上市公司全覆盖,全方位助力中国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在多年深耕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基础上,今年中央结算公司(CCDC)和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合作编写《中国ESG实践白皮书——基于发债企业和上市公司的观察》,总结监管部门、实体企业和金融市场等ESG生态圈参与方的探索,以期更全面、更客观、更公允地展示中国ESG实践取得的成效,分享中国ESG相关经验,为全球深化可持续发展提供案例借鉴。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中央结算公司将继续发挥国家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为中国金融市场高质量的发展贡献中债力量,与市场各参与方共同努力,迎接可持续发展趋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动ESG航船扬帆远航。领导致辞ICMA首席执行官2022年12月推动金融资本助力可持续发展是明确的全球议程。自2016年《巴黎协定》获得批准以来,在金融市场中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公共和私营部门议程上的核心内容之一。对金融市场而言,亟需呼吁市场考虑可持续性风险,促进全球市场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达成共识,明确可持续的经济活动。作为该领域的引领者和全球标准制定者,ICMA的使命是在全球范围内与监管领域的机构紧密合作,为监管体系提供支持和建议,从而保持市场的稳健性、可信度和质量。通过制定《绿色债券原则》《社会责任债券原则》《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和《气候转型融资手册》,ICMA在全球范围内协调各种声音,为可持续债券市场提供了最佳实践,明确了市场对于可持续债券透明度的预期和要求,维护投资者对该市场的信心,为可持续债券发行的稳步增长奠定了基础。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场之一,中国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双碳”目标,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绿色金融政策,中国在岸和跨境发行的可持续债券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此。中国在可持续金融方面也进行了国际合作,比如:《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反映了《欧盟分类法案》和《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之间的共性;《中国绿色债券原则》进一步统一了国内债券市场中对绿色债券监管规定,明确募集资金应百分之百用于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与国际标准《绿色债券原则》相一致。我们与中央结算公司(CCDC)合作,对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发布的ESG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总结,更好地阐明中国在该领域监管发展的情况。此外,我们还研究了中国金融市场ESG实践的发展,可为国际市场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所用。希望本白皮书可以推动深入讨论,提高可持续金融法规和实践在全球市场的可用性和有效性。领导致辞目录01引言03中国ESG相关政策概览15中国企业ESG实践概况27中国金融市场ESG实践概况37相关建议41结束语引言01引言ESG是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三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于2004年首次作为单独概念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表示区别于财务原则的企业绩效标准和经营方式,其核心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当前,ESG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国际社会通过建立政府间合作机制、缔结国际公约、实施目标行动等方式共同推动可持续发展,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发展实际通过领导人宣示和立法等方式宣布可持续发展目标,推动制定相应的ESG发展战略和实施方案。ESG理念在中国也得到了积极的响应。从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中国传统智慧,到推动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到近年来提出的“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及“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中国始终把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放在突出地位。当前,中国明确要求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这些都深刻地表明,可持续发展和ESG理念已成为中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动选择和重要举措。同时我们也观察到,ESG虽然发展迅速,但仍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模式,各个国家、行业组织、金融机构等都在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探索和实践。在此背景下,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和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联合撰写《中国ESG实践白皮书——基于发债企业和上市公司的观察》(以下简称“本白皮书”),旨在梳理中国ESG各方参与者发展动态,总结中国ESG发展经验,提供中国ESG实践案例,以更好地推动ESG发展。我们认为,ESG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制定者、实体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参与和努力,并且需要这些主体相互促进、密切配合,共同形成有效的ESG生态圈,形成推动ESG发展的合力。因此,本白皮书重点关注了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建设和执行成效。本白皮书首先梳理了中国ESG相关政策尤其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旨在为该领域各参与方提供一个理解中国ESG政策体系的参考;在此基础上,本白皮书从实体企业和金融市场的ESG实践进展两个角度观察政策的执行效果。二是实体企业探索和金融市场创新。从实体经济的视角,本白皮书根据广泛采集的企业微观数据展现中国企业ESG信息披露实际情况以及ESG表现情况。企业样本不仅覆盖了上市公司,还着重分析了中国境内债券市场发行人,以在数据可得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全面展示中国企业ESG发展的全貌。从金融市场的视角,本白皮书总结中国ESG投融资工具和第三方服务创新进展,展示中国金融市场支持实体经济践行ESG的成效。综上,本白皮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四部分,整体安排如下:第一至第三部分围绕中国ESG生态系统展开,分别总结主管部门、企业、金融市场三方的实践探索,第四部分提出了中国ESG实践进一步深化发展的方向,旨在为ESG理念在中国的进一步推广和规范发展提供参考。中国ESG实践白皮书02◎ESG相关政策体系◎金融市场ESG相关政策◎ESG相关信息披露政策要求03政策篇制度建设在ESG理念落地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是ESG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本部分一是对中国的ESG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尝试归纳中国ESG政策体系的基本特点;二是着重对金融市场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进行概括,展示中国金融市场政策推动ESG实践取得的进展;三是对ESG信息披露政策进行整理,为境内外机构深入参与中国ESG投融资提供参考。总的来看,中国正在逐渐完善ESG相关的财税、货币、投资政策和标准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国ESG实践白皮书04近年来,随着中国ESG相关具体政策快速涌现,政策框架逐步清晰,可从多个角度进行梳理。从政策的适用对象看,可分为针对实体企业、针对金融机构以及针对金融工具的政策。从政策的规范内容看,主要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理念指引”,引导实体企业或金融机构践行ESG理念;第二类是“激励机制”,对实体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的ESG相关工作给予政策优惠;第三类是“信息披露”,旨在通过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升ESG相关实践透明度(中国ESG相关政策框架见图1-1)。从政策涉及的领域看,环境、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三方面均有覆盖。◎ESG相关政策体系图1-1中国ESG相关政策框架图ӗ理念指引ӗ激励机制ӗ信息披露ӗ分类标准ӗ金融产品ӗ理念指引ӗ激励机制ӗ信息披露实体企业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ESG相关政策05政策篇中国ESG实践白皮书06总的来看,目前中国ESG相关政策呈现以下特点:中国ESG相关政策主要由部门规章和行业自律规则组成政策发布主体主要包括国家部委、行业协会或是自律组织,政策通常从某个行业或领域入手推动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并形成落地性实施方案。中国ESG相关政策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中国ESG相关政策已经涉及理念引导、执行指南、激励约束等ESG实践主要流程,覆盖对象包括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围绕实体企业和金融领域的ESG政策并驾齐驱,协调发展实体企业是践行ESG理念的主要载体,针对实体企业的ESG相关政策率先发布,主要集中在污染防治及低碳转型领域。金融体系作为资源配置中的重要力量,是推动ESG理念落地的重要渠道,针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ESG相关政策快速涌现。金融市场ESG相关政策也是本白皮书梳理的重点。㖈劥涯淼⛼⚥㼜⚥⼶➃字Ⱏㄤ㕂㕂㹻〄㾝♸佖ꬠ㨼プ⠔皍獦⚹〄佖㨼⚥⼶➃字Ⱏㄤ㕂䊨⚌ㄤ⥌䜂⻊鿈皍獦⚹䊨⥌鿈⚥⼶➃字Ⱏㄤ㕂餒佟鿈皍獦⚹餒佟鿈⚥⼶➃字Ⱏㄤ㕂荈搬餴彂鿈皍獦⚹荈搬餴彂鿈⚥⼶➃字Ⱏㄤ㕂欰䙖梠㞯鿈皍獦⚹欰䙖梠㞯鿈⚥⼶➃字Ⱏㄤ㕂⡞䨻ㄤ㙹⛵䒊霃鿈皍獦⚹⡞䒊鿈⚥㕂➃字Ꜿ遤皍獦⚹➃字Ꜿ遤⚥㕂Ꜿ遤⥂ꤗ港漛盗椚㨼プ⠔皍獦⚹Ꜿ⥂港⠔⚥㕂霆ⵚ港漛盗椚㨼プ⠔皍獦⚹霆港⠔㕂㹻腊彂㽷皍獦⚹腊彂㽷կ⾲⚥⼶➃字Ⱏㄤ㕂梠㞯⥂䫡鿈皍獦⚹⾲梠⥂鿈⾲⚥㕂Ꜿ遤⚌港漛盗椚㨼プ⠔皍獦⚹⾲Ꜿ港⠔⾲⚥㕂⥂ꤗ⚌港漛盗椚㨼プ⠔皍獦⚹⾲⥂港⠔կ⚥㕂Ꜿ遤ꢂ䋑㖞❜僒㉁⼸⠔皍獦⚹❜僒㉁⼸⠔⚥㕂霆ⵚ䫏餴㛇ꆄ⚌⼸⠔皍獦⚹㛇ꆄ⚌⼸⠔⚥㕂⥂ꤗ餴❡盗椚⚌⼸⠔皍獦⚹⥂ꤗ餴盗⚌⼸⠔♳嵳霆ⵚ❜僒䨾皍獦⚹♳❜䨾帿㖕霆ⵚ❜僒䨾皍獦⚹帿❜䨾կ◎金融市场ESG相关政策2016年,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原环保部、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1联合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顶层架构。此后,各类型理念指引、激励机制、信息披露以及金融工具指引等政策相继出台,覆盖ESG投融资过程的主要方面。中国金融市场ESG相关政策体系日益完善。相关理念指引陆续推出,引导资金流向ESG领域中国ESG相关指引文件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信贷领域。早在2007年,为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实施,企业落实环保政策的情况成为银行授信审查条件;2012年,原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鼓励银行主动开展绿色信贷业务;2022年,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进一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引导资金流入绿色领域的同时,多个国家部委相继出台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流向小微企业、乡村振兴领域,推动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2018年后,资管产品ESG相关投资指引陆续颁布。2018年,基金业协会发布《绿色投资指引(试行)》,2019年,信托业协会发布《绿色信托指引》,引导ESG主题资管产品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可持续方向推进。07政策篇资料来源:根据公开政策文件整理表1-1近年来ESG相关投资指引文件时间部门文件名称文件内容2012年2022年2018年2019年2018年2019年《绿色信贷指引》《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绿色投资指引(试行)》《绿色信托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同时首次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将环境、社会、治理(ESG)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求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求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乡村振兴领域。界定了绿色投资内涵,鼓励基金行业发展绿色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人在开展绿色投资时使用已公开的绿色标准筛选投资标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对绿色信托给出定义,鼓励信托公司发展绿色信托,要求信托公司开展绿色信托时遵循已公开的绿色标准筛选投资标的。原银监会银保监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基金业协会信托业协会表1-2ESG相关金融机构业绩评价政策时间部门文件名称文件内容2012年2014年2018年2021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原银监会原银监会人民银行人民银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已废止)《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设置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要求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工作并将情况报送至原银监会。对全国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将量化考核范围扩展至金融机构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等业务,引导金融机构有序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将包括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情况等纳入评价指标。通过贷款规模、结构、制度建设、金融创新等方面评价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情况。要求机构设置社会责任类指标,用于评价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贷款增速、贷款成本、资产质量、金融机构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考核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情况。资料来源:根据公开政策文件整理将ESG纳入金融机构业绩评价指标2012年后,原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陆续发布《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将银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小微企业贷款、乡村振兴贷款规模及增速等成为银行绩效考核指标(见表1-2)。持续健全金融统计制度2013年起,原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相继制定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并持续进行修订,为绿色金融相关激励政策提供数据基础的同时,监测融资支持绿色低碳经济情况(见表1-3)。出台地方激励政策多个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通过出台财政激励、评估奖惩、设立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等方式鼓励绿色金融发展。颁布税收优惠及贴息奖补等政策包括对小微企业、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给予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银行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创设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以及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引导金融资源流向乡村振兴、小微企业及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各类激励机制持续出台,提升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中国ESG实践白皮书08綁蒀⧥ⵚ叻ⲥ㨼プ⠔㖈➃字Ꜿ遤ㄤ霆港⠔瘝⚺盗鿈꡶䭷㼋♴歋湱Ⱒ䋑㖞荈䖒絆絉ㄤ䋑㖞䧭プ絆䒊䧭用կ绿色分类标准逐渐统一,可持续债券快速涌现2014年,国际市场对绿色债券的定义和最佳实践开始达成共识,ICMA推出《绿色债券原则》。2015年,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拉开序幕,多个主管部门参考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实际相继出台业务指引,鼓励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总体看来,不同品种的绿色债券监管规定不尽相同,支持项目范围以及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的比例要求存在差异。2021年,为统一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并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趋同,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2022年,为呼吁中国绿色债券规则的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2参考ICMA的《绿色债券原则》,发布绿色债券自律规则——《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明确了绿色债券定义及四项核心要素,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应100%用于绿色项目。近年来,多种可持续债券子品种的业务指引文件也陆续颁布。2021年,交易商协会在ICMA《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的基础上发布《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问答》,在ICMA《社会责任债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的基础上推出《试点开展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业务的问答》(见表1-4),进一步丰富了中国ESG可持续金融产品体系。09政策篇资料来源:根据公开政策文件整理表1-3ESG相关金融统计制度时间部门文件名称文件内容2013年2020年2018年2020年原银监会银保监会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已废止)《关于绿色融资统计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已废止)《关于修订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将统计范围拓宽至表内外融资,并新增支持低碳经济融资、循环经济融资、气候融资、环境权益融资等专项统计。明确了绿色贷款的统计对象、统计内容、统计标准、实施要求。扩大绿色贷款统计范围,增设按《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分类相关指标。对12类节能环保项目贷款及其节能减排效果进行统计。中国ESG实践白皮书10表1-4中国ESG主题债券相关政策2015年2015年2016年2016年2017年2017年2021年2021年2021年2021年2022年2022年2022年2022年《关于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十问十答》《关于试点开展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业务的问答》《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关于开展转型债券相关创新试点的通知》《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绿色债券发行指引》鼓励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明确债券发行要求。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明确债券发行要求。对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提出指导要求。鼓励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明确债券发行要求。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范围进行统一。在ICMA《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的基础上,明确碳中和债的定义以及发行要求。明确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定义和发行要求。在ICMA《社会责任债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的基础上,明确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的定义和发行要求。明确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蓝色债券、转型债券等ESG主题债券的定义和发行要求。明确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等ESG主题债券的定义和发行要求。明确转型债券的定义和发行要求。明确了绿色债券的四大核心要素: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存续期信息披露,并明确募集资金100%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明确债券发行要求。人民银行发改委上交所深交所时间部门文件名称文件内容证监会交易商协会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上交所深交所交易商协会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资料来源:根据公开政策文件整理信息披露是ESG相关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ESG理念在中国的持续深化,目前ESG相关信息披露政策逐渐完善。本部分主要对中国ESG相关信息披露政策内容进行总结,详细政策要求见附录。ESG相关信息披露主体以高污染企业、央企以及证券发行人为主环境保护部门最早出台相关政策,对重点排污企业、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环境方面的信息披露做出要求。证监会以及沪深交易所发布相关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根据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进一步在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明确披露要求;绿色及ESG主题债券的主管部门也都发布了相关业务指引,要求债券发行人披露募集资金用途、环境效益等信息。此外,国资委发布政策引导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公司治理,鼓励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金融机构的ESG相关信息披露要求逐步提高2021年,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方案》《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操作手册(试行)》和《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鼓励金融机构主动披露环境风险管理、业务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碳排放等信息。环境和公司治理方面强制披露的信息相对较多,社会责任信息以鼓励披露为主在环境方面,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企业,必须披露污染物情况、碳排放情况、生态环境违法信息等内容;在证券市场发行证券的企业,需按证券市场主管部门要求披露其融资所投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碳中和债券发行人需披露项目环境相关信息,重点披露环境效益测算方法及参考依据。在公司治理方面,要求披露的内容包括所有权结构、董事会组成及履职情况、薪酬结构、关联交易信息、内控制度等,均为强制披露。在社会责任方面,企业可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职工保护、商品质量、社区关系等方面的信息,以鼓励披露为主。ESG信息披露政策逐渐重视发挥政策激励和处罚的作用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对于不依照办法规定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在通报批评的同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社会责任承担工作较好的企业和主动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能被优先纳入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提升企业对投资者的吸引力。◎ESG相关信息披露政策要求11政策篇中国ESG实践白皮书12总的来看,中国和欧盟、美国都形成了ESG相关信息披露政策体系,对披露主体、披露内容、强制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披露主体方面,中国和欧盟、美国的信息披露承担主体均从实体企业逐渐向金融机构扩展欧盟和美国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更为具体和强制,金融机构应在投资文件及官方网站上披露ESG因素变化对资产收益的影响以及投资所产生的ESG影响。目前,中国对金融机构的披露要求以鼓励为主,侧重于金融机构的环境风险管理和所投资资产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在披露内容方面,中国和欧盟、美国强制披露的内容存在不同欧盟和美国强制披露的指标主要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污染物排放、企业内部人控制、腐败、委托投票制度透明情况、员工人权及生命权等。中国强制披露的指标围绕企业环境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污染防治情况、董事监事履职情况和关联交易等。中国和欧盟、美国ESG信息披露政策对比【专栏】表1-5欧盟与ESG信息披露相关的主要政策时间文件名称主要内容《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uropeanSustainabilityReportingStandards,简称ESRS)(征求意见稿)《股东权利指令》(ShareholdersRightsDirective,简称SRD,并于2017年修订形成SRDII)要求上市企业披露公司投票相关事宜及关联交易明细。要求企业重视环境和企业社会责任有关信息的披露。要求金融产品披露ESG相关信息,包括金融产品在碳减排、温室气体减排等方面的环境效益、资产在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特征等。为金融机构可持续投资提供分类标准。要求可持续投资披露所采用的基准指标算法、使用数据等信息。在NFRD基础上将信息披露主体扩大到所有大型和上市企业,并拟对信息披露进行更具操作性的细节要求。明确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标准,要求符合CSRD要求的企业在2024年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企业披露环境、反腐败、人权保护等情况。《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策略》(ARenewedEUStrategy2011-14for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非财务报告指令》(Non-financialReportingDirective,简称NFRD)《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Regulation2019/2088,简称SFDR)《可持续金融分类条例》(Regulation2020/852,简称TaxonomyRegulation)《气候及信息披露条例》(Regulation2019/2089,简称CBR)《公司可持续报告指令》(CorporateSustainabilityReportingDirective,简称CSRD)(制定中)13政策篇表1-6美国与ESG信息披露相关的主要政策时间文件名称主要内容《S-K规则》(RegulationS-K,2020年最新修订)要求证券发行人在定期报告中进行公司治理相关信息披露,并对内容和格式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大多数上游生产源和下游排放源(二氧化碳年排放量25000公吨及以上的大型设施)对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上报。要求经营矿井业务的发行人披露包括矿井安全和员工健康受危害的程度、煤矿或其他矿产经营中发生的违法或行政处罚等负面事件信息。该草案建议要求证券发行人在注册资料和年报中披露与经营相关的气候风险、风险管理措施、GHG排放量等信息。为证券发行人定期报告中评估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披露为减排温室气体所耗费的必要资本支出等信息提供了指引。《温室气体强制报告规则》(MandatoryGreenhouseGasReportingRule)《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披露指南》(GuidanceRegardingDisclosureRelatedtoClimateChange)《关于矿井安全的信息披露规定》(MineSafetyDisclosure,Section1503oftheDodd-FrankWallStreetReformandConsumerProtectionAct)《以加强和标准化气候相关披露为目的的规则草案》(TheEnhancementandStandardizationof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forInvestors)中国ESG实践白皮书1415企业篇◎中国企业ESG信息披露现状◎中国企业ESG表现企业是ESG理念落地的发动机,调动企业开展ESG实践的积极性是推动建设ESG生态系统的核心要义。本部分围绕中国企业的ESG信息披露和ESG发展表现两方面进行分析。其中,ESG信息披露方面,一是关注有多少企业披露ESG相关报告,二是关注企业主要披露了什么内容;ESG发展表现方面,主要根据企业披露的数据,对中国企业近年来ESG实际表现进行分析。本部分的分析样本为2018年至2021年在中国境内债券市场发行公募信用债券的发行人以及A股上市公司,样本企业共计8660家,包括债券发行人5069家,上市公司4070家3。总的来看,中国企业ESG信息披露呈现主动性提升、载体多样,但不同主体之间差异较大,披露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的现状;企业在减污降碳、利益相关方保护等方面主动作为,积极提升自身ESG水平。Ⱖ⚥傁僽♳䋑Ⱆ⿶僽⧥ⵚ〄遤➃涸⟱⚌Ⱏ雦㹻կ中国ESG实践白皮书16爢⠔餓⟣䫣デծ梠㞯爢⠔⿺盗屛䫣デծ〳䭯絯〄㾝䫣デㄤ梠㞯䫣デ⛼⚹湡⟱⚌⚺⸓䫪ꪪ涸&4(湱Ⱒ䫣デկⰦ⚥շ梠㞯ծ爢⠔⿺盗ⵖ䫣デո⚹⟱⚌呏䰘度❜䨾շ梠㞯ծ爢⠔⿺盗ⵖ䫣デ䭷䒸ո綘ⵖ涸䫣デⰦ➭♲猫䫣デ⚹⟱⚌呏䰘荈魧䞔ⲃ鵳遤涸&4(湱Ⱒ⥌䜂䫪ꪪ䫪ꪪⰻ㺂偽絡♧銳宠կ30%25%20%15%10%5%0%披露比例23.20%15.47%25.00%15.24%25.99%16.00%27.87%16.41%2018201920202021图2-1企业ESG披露情况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披露ESG相关报告的企业比例逐年上升除年报等定期报告和发行文件外,ESG相关报告是企业主动进行ESG相关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统计数据显示,披露ESG相关报告4的比例从2018年的16%上升至2021年的19%,披露意愿有所提高。上市公司披露比例高于债券发行人,2021年分别为28%和16%(见图2-1)。在企业披露的ESG相关报告中,超过80%的披露载体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而环境、社会及管制报告等其他类型报告的披露比例不断增加。◎中国企业ESG信息披露现状17企业篇ESG相关报告的披露及时性仍需提升企业披露当年ESG相关报告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次年1月至4月,2021年,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的这一比例分别为95%和69%。同时,仍有接近20%的债券发行人在次年四季度披露报告,且2021年这一比例高于2018年,披露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见图2-2)。图2-2企业ESG报告披露时间分布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1-4月5-6月7-8月9-12月100%90%80%70%60%50%40%30%20%10%0%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2018202120182021占比91.09%95.24%73.46%68.52%7.67%3.57%16.48%17.92%中国ESG实践白皮书18不同行业ESG相关报告披露率差异较大在政策的推动下,八大高耗能行业的债券发行人披露比例高于债券发行人平均水平,其中石化和建材行业的披露比例超过50%,其他行业披露率均超过或接近30%(见表2-1)。八大高耗能行业的上市公司披露比例基本超过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见表2-2)。表2-1八大高耗能行业债券发行人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2018201920202021石化建材航空钢铁造纸有色电力化工债券发行人平均值75.00%66.67%33.33%45.16%40.00%54.76%35.71%26.00%15.47%75.00%54.55%42.86%38.71%40.00%51.16%34.65%24.00%15.24%76.92%54.55%43.33%44.44%40.00%41.86%35.51%24.53%16.00%64.29%54.55%46.67%47.22%40.00%36.59%31.86%26.92%16.41%表2-2八大高耗能行业上市公司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2018201920202021钢铁造纸电力石化有色航空建材化工上市公司平均值45.71%46.43%46.05%45.45%43.16%28.79%25.61%18.31%23.20%52.94%53.57%47.95%45.45%44.33%29.85%26.51%20.95%25.00%54.29%58.62%51.39%43.48%42.27%29.41%26.74%20.98%25.99%58.33%60.61%54.05%43.48%40.40%27.78%28.09%20.78%27.87%19企业篇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2018年2021年图2-3不同资产规模债券发行人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60%50%40%30%20%10%0%500亿元以下500-2000亿元2000-5000亿元5000亿元以上披露比例债券发行人资产规模图2-4不同市值上市公司ESG相关报告披露情况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2018年2021年100%90%80%70%60%50%40%30%20%10%0%50亿元以下50-100亿元100-500亿元500-1000亿元1000亿元以上披露比例上市公司市值规模大型企业的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相对较高资产规模较大的债券发行人,ESG相关报告的披露比例较高。2021年,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的债券发行人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超过50%,较2018年提升明显,资产规模500亿元以下的债券发行人ESG相关报告的披露比例在10%左右(见图2-3)。市值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上市公司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处于较高水平,2021年披露比例超过90%;市值规模100亿元以下的企业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不足30%(见图2-4)。中国ESG实践白皮书2013.81%8.74%13.38%22.65%44.15%73.98%93.80%18.08%38.10%55.73%75.52%25.40%46.70%47.34%56.21%52.36%15.11%28.48%0.34%1.01%环境绩效和社会责任相关信息来源主要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年报,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来源主要为年报5环境绩效和社会责任相关信息主要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年报进行披露,占比在90%左右,近年来其他类型报告的使用比例提升(见图2-5、图2-6)。公司治理相关信息主要通过年度报告进行披露。图2-5环境相关指标披露来源分布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2018年2021年报告类型100%90%80%70%60%50%40%30%20%10%0%年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及管制报告环境报告书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使用比例2018年2021年报告类型100%90%80%70%60%50%40%30%20%10%0%报告使用比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年报环境、社会及管制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报告书图2-6社会责任相关指标披露来源分布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21企业篇85.07%97.89%85.98%93.34%92.59%4.93%15.12%2.58%5.15%94.85%89.39%61.86%47.41%11.99%83.01%33.05%1.10%15.79%㖈劥涯淼⛼⚥梠㞯絫佪湱Ⱒ⥌䜂䭷⟱⚌䫪ꪪ涸梠㞯盗椚腊⸂ծ綁蒀〄㾝ծ餴彂ⵄ欽ծ寓厩屛⟄⿺欰䙖⥂䫡湱Ⱒ䞔ⲃ爢⠔餓⟣湱Ⱒ⥌䜂䭷⟱⚌䫪ꪪ涸㼆プ䊨ծ⣘䎾㉁ծ㹐䨪ծ䫏餴➃ծ爢⼓♸爢⠔瘝ⵄ渤湱Ⱒ罏勉渤⥂䫡湱Ⱒ⥌䜂Ⱆ屛椚湱Ⱒ⥌䜂䭷⟱⚌䫪ꪪ涸肅⚎勉渤⥂䫡ծ袙港넞屛椚腊⸂ծ慨⸠劼ⵖծ⥌䜂䫪ꪪㄤ盗椚錞薴䚍湱Ⱒ⥌䜂կ2018年2021年报告类型图2-7部分环境绩效相关议题披露情况注1:本图展示了环境绩效方面披露情况较好的议题注2:某议题披露率=在该议题方面至少披露了一个指标的企业数量/适用该议题的企业总数,下同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绿色战略与规划绿色主营水资源利用碳排放20%15%10%5%0%披露率环境绩效和社会责任相关议题披露率有所提升,公司治理相关议题的披露丰富度持续改善环境绩效方面,绿色战略与规划、绿色主营、水资源利用和碳排放议题的披露率较2018年有所提升,2021年上述议题的披露率约10%(见图2-7),能源利用、污染防治相关议题的披露率相对较低。社会责任方面披露率较2018年均有所提升,披露率基本在15%左右(见图2-8)。公司治理相关议题的披露率相对较高,并且近年来披露的丰富度持续提升,单个议题中披露的指标个数持续增加。图2-8部分社会责任相关议题披露情况注:由于社会责任方面各议题的披露率差异较小,本图在员工、供应商和客户、社区与社会贡献三个维度中选择一个代表性议题的披露率进行展示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2018年2021年20%15%10%5%0%披露率员工基本权益保障售后服务响应政策中国ESG实践白皮书2216.30%11.50%13.07%17.36%13.07%17.36%7.91%13.48%10.25%11.31%7.09%7.09%10.45%10.45%◎中国企业ESG表现图2-9企业代表性环境绩效指标变化趋势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环境绩效方面,样本企业环境管理能力、节能减排及污染防治表现提升较为明显当前,解决环境污染、控制碳排放强度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的两大任务。因此,本白皮书选取企业综合能耗、污染物排放情况、降低碳排放方面的举措作为环境表现的重点分析指标。2018年至2021年,企业综合能耗以及废水、废气排放等污染防治代表性指标逐年下降;在全部8660家样本企业中,设置碳排放目标和措施的企业数量从840余家增加到近1400家,中国企业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对低碳转型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见图2-9)。23企业篇0.580.570.560.550.54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中位数吨标准煤\吨20182019202020210.580.570.550.541600140012001000800600设定碳排放目标和措施的企业数201820192020202184794910931375社会责任方面,企业利益相关方的权益维护不断增强从企业披露的数据来看,样本企业对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保护不断增强。2018年至2021年,开展工会活动、客户满意度调查、供应商社会责任评估、社区投资与建设方面工作的企业占比持续提升(见图2-10)。伴随中国债券市场刚性兑付的打破,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设置情况成为观察中国企业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指标。近年来,中国的投资者保护条款类型不断丰富,从4种增加至21种,其中,交叉违约条款以及事先约束或承诺条款是最主要的条款类型,设置比例维持在20%左右(见图2-11)。图2-11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投资人保护条款设置情况注:本图统计范围为2018、2021年公开发行的信用债,包括公开发行的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除同业存单外的金融债券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2018年2021年占比交叉保护条款事先约束/承诺条款(含14种细分条款)控制权变更条款偿债保障承诺条款(含3种细分条款)资产抵质押条款(含3种细分条款)20.20%21.70%23.10%2.60%6.20%0.60%0.00%23.30%0.00%0.00%投资者保护条款类型90%80%70%60%50%40%开展工会活动的企业占比201820192020202120%18%16%14%12%10%8%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的企业占比2018201920202021图2-10企业代表性社会责任指标变化趋势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中国ESG实践白皮书2460.65%开展供应商社会责任评估的企业占比201820192020202120%18%16%14%12%10%8%11.59%12.54%14.72%17.08%11.61%开展社区投资与建设的企业占比201820192020202120%18%16%14%12%10%8%10.85%12.11%14.09%16.54%12.59%14.73%17.10%60.86%72.03%77.71%公司治理方面,公司治理机制更加完善,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根据样本企业披露的数据,上市公司方面,企业普遍均已设置“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机制,“三会”人员的稳定性和人员素质持续改善;债券发行人方面,设置独立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的企业比例不断提升(见图2-12)。年报由外部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以及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企业比例总体有所上升(见图2-13)。25企业篇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年报图2-12债券发行人设置独立委员会的比例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202120202019201829.48%25.53%23.73%21.23%设审计委员会企业占比27.98%24.87%22.89%20.65%2021202020192018设薪酬委员会企业占比图2-13企业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与完备性注:若企业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在当年4月30日、8月31日、10月31日及次年4月30日之前,则为及时披露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85%84%83%82%标准无保留意见企业占比20182019202020212018201920202021100%90%80%70%60%50%及时披露企业比例82.58%82.39%83.59%84.27%84.81%84.81%87.26%67.60%71.25%73.93%79.29%70.21%71.30%68.39%62.94%88.61%83.19%96.34%90.40%93.35%中国ESG实践白皮书2627金融市场篇◎ESG相关投资实践◎ESG相关融资工具◎ESG第三方评价与数据服务中国ESG实践白皮书28金融市场由于具备资源配置的功能,在推动ESG理念落地过程中发挥着助推器的作用,是ESG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部分围绕中国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方,一是从投资角度,对中国ESG主题金融产品的发展概况进行梳理;二是从融资角度,对中国ESG相关融资工具的发展情况进行介绍;三是从第三方服务角度,对中国本土ESG评价及数据服务进展进行总结。总的来看,中国金融市场ESG实践快速发展,ESG投资工具类型不断创新,规模持续扩大,融资工具品种日益丰富,规模居全球前列,第三方服务也取得良好进展。◎ESG相关投资实践ESG理念逐渐得到中国金融机构认可近年来,宣布在投资活动中遵守ESG理念的中国金融机构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末,共有83家中国境内机构签署加入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6,其中,资产所有者4家、投资管理人62家、服务提供商17家(见图3-1)。此外,签署赤道原则7、负责任银行原则8、可持续保险原则9的机构数均保持了快速增长。中国投资者在全球负责任投资进程中扮演的角色愈加重要。餏餓⟣䫏餴⾲ⴭ1SJODJQMFTGPS3FTQPOTJCMFOWFTUNFOU皍獦13կ饕麤⾲ⴭ&RVBUPS1SJODJQMFT皍獦&1կ餏餓⟣Ꜿ遤⾲ⴭ1SJODJQMFTGPS3FTQPOTJCMF#BOLJOH皍獦13#կ〳䭯絯⥂ꤗ⾲ⴭ1SJODJQMFTGPS4VTUBJOBCMFOTVSBODF皍獦14կ资产所有者投资管理人服务提供商66%52%83%200%100%9080706050403020100签署机构数量家121541482437111762124201620172018201920202021图3-1中国大陆签署PRI机构数量及增长趋势数据来源:PRI,中央结算公司29金融市场篇ESG概念基金10规模快速提升,以股票型产品为主2020年以来,ESG概念基金规模和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末,公募ESG概念基金产品数量共计160余只,规模近4000亿元(见图3-2)。2021年新发公募ESG概念基金68只,是2020年发行只数的4倍,其中直接以ESG命名的新发基金共有10只。劥涯淼⛼ꅷ欽㖈㛇ꆄぜ獦⿺䫏餴湡叻⚥鵳遤Ⱒꝶ霒癃鷥涸倰岁㼆&4(嚋䙁㛇ꆄ涸錞垷鵳遤⠮皾կ呏䰘㛇ꆄ⚌⼸⠔շ䎃䏞⚥㕂霆ⵚ䫏餴㛇ꆄ⚌Ⱆ㛇ꆄ遤⚌爢⠔餓⟣䫣デ♳ո爢⠔餓⟣䫏餴畎蒜涸湱Ⱒ邍鶣劥涯淼⛼⚺銳鷥》&4(嚋䙁Ⱒꝶ霒鵳遤㛇ꆄ癃鷥Ⱒꝶ霒㥵♴&4(ծ爢⠔餓⟣ծ⡛焫ծ倝腊彂ծ幡峇ծ梠⥂ծ梠㞯屛椚ծ欰䙖ծ焫⚥ㄤծ綁蒀ծ〳䭯絯ծ繠⚽⚥㕂ծⰖ屛椚瘝կ图3-2中国境内公募ESG概念基金产品数量及规模统计数据来源:Wind,中央结算公司上年末存续基金当期规模(左轴)本年新发基金规模(左轴)本年末存续基金数量(右轴)450040003500300025002000150010005000180160140120100806040200产品规模亿元产品数量只16092756558361.90643.593336.521672.5373.31535.3013.19373.1830.51513.2320172018201920202021从产品类型来看,截至2021年末,超过98%的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共计3只,规模合计41.89亿元,占全部公募ESG概念基金1%。ESG概念基金以主动管理为主,截至2021年末,在160只公募ESG概念基金中,共有98只主动型基金,规模占比约80%;被动型ESG概念基金产品规模也在逐步扩大(见图3-3)。债券型基金41.89亿元1%股票型基金2138.39亿元被动型基金807.42亿元主动型基金3172.69亿元混合型基金1799.83亿元主动型基金被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图3-3中国公募ESG概念基金类型分布数据来源:Wind,中央结算公司54%45%80%20%中国ESG实践白皮书30ESG主题银行理财产品快速发展,成为引导ESG投资的重要力量自2019年4月发行首只以ESG为主题的理财产品以来,截至2021年末,全市场约有17家商业银行或理财子公司累计发行超过103只ESG主题理财产品(见图3-4)。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1)》,2021年银行理财资金投向绿色债券规模超2200亿元,新增募集ESG主题理财产品超600亿元,2021年末存续规模达962亿元。ESG理念在长期投资中的应用持续拓展ESG投资策略日趋丰富随着ESG理念的逐渐深化以及数据可得性、评价透明度的提升,ESG投资策略日益丰富,越来越多的投资机构从使用正面筛选、负面筛选等ESG单一策略发展到多种ESG策略综合运用,从单纯追踪ESG热点进行主题投资逐步向将ESG因素全面整合纳入投资管理全流程的深度应用迈进。120100806040200产品数量只2019202020211242541249本年新发理财产品数量上年末存续理财产品数量图3-4中国ESG主题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数据来源:Wind,中央结算公司31金融市场篇保险机构以及主权基金等其他长期资金所有者也积极探索推出ESG相关产品。根据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数据,截至2021年末,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保险资金规模超1万亿元。2022年,中投公司发布《可持续投资政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实业投资指引》,宣布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各环节中,践行可持续投资理念,探索开展可持续投资实践。近年来,越来越多金融市场机构以指数化投资的方式践行ESG理念,ESG逐渐被认可成被动投资领域的“SmartBeta”。整体来看,中国ESG主题债券指数有以下特点:ESG策略在债券指数中的应用以负面剔除或正面优选为主一方面,在指数中剔除ESG评价较低的债券发行人是金融机构较为普遍的做法,部分机构还会对ESG中的公司治理等单项评价较低的债券发行人做额外剔除处理;另一方面,筛选ESG评价得分较高的债券发行人也是构建的主要思路之一。ESG策略可进一步与其他策略整合形成债券指数目前,中国ESG指数的构建方法主要是结合ESG得分、信用等级、期限、金融机构内部投资策略等因素进行样本券筛选和权重分配,体现了ESG策略在金融机构指数化投资中的个性化思路。此外,ESG因子与区域发展、绿色债券等其他主题结合形成的债券指数,进一步拓宽了ESG主题在债券指数投资中应用的思路。中国ESG实践白皮书32【专栏】ESG债券指数化投资趋势分析◎ESG相关融资工具绿色债券规模持续高速增长,存量规模居全球前列自2016年第一只绿色债券发行以来,至2021年末,中国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共计17290.37亿元,5年年均增长率接近25%(见图3-5),2021年末存量余额超过1万亿元11。从绿色债券的类型分布来看,绿色中期票据规模最大,占比约为28%,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金融债和绿色公司债的规模次之;从绿色债券发行人的行业分布来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是发行绿色债券最主要的行业,其次是金融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见图3-6)。33金融市场篇图3-62021年发行的绿色债券分布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按发行人所在行业门类分按债券类型分采矿业4%其他1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4%建筑业1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金融业26%图3-5中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发行规模(左轴)发行数量(右轴)700060005000400030002000100007006005004003002001000201620172018201920202021发行规模亿元发行数量只628604121027021520020021362850220120452018绿色企业债6%其他1%绿色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13%绿色中期票据28%绿色公司债14%绿色金融债18%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票据20%劥涯淼⛼⚥絡雦涸綁蒀⧥ⵚ僽䭷絑⚥㕂⧥ⵚ岤ⱃ劼匬雩〳〄遤涸꧋餴ꆄ䫏ぢ欽✵佅䭯綁蒀❡⚌涸⧥ⵚ⚺銳⺫䭍綁蒀ꆄ輑⧥ⵚծ綁蒀⟱⚌⧥ⵚծ綁蒀Ⱆ⧥ⵚծꬋꆄ輑⟱⚌綁蒀⧥⸉輑餴䊨Ⱘծ綁蒀餴❡佅䭯霆ⵚծ綁蒀餴❡佅䭯牰䰘瘝կ图3-7中国ESG概念主题债券发展历程可持续主题债券快速涌现,投资品种不断丰富除了绿色债券之外,目前中国可持续主题债券还包括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其中,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指将债券条款与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目标相挂钩的债券。截至2021年末,中国境内共发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26只,实际发行规模368亿元,存量债券余额368亿元。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是指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社会责任项目或是绿色项目和社会责任项目的债券。在绿色债券中,中国债券市场还衍生出了子品种,主要包括用于支持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项目的蓝色债券和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绿色项目的碳中和债,蓝色债券和碳中和债券的募投项目都应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截至2021年末,中国境内共发行蓝色债券7只,实际发行规模39亿元,存量债券余额39亿元;碳中和债234只,实际发行规模3350.37亿元,存量债券余额2944.17亿元。此外,中国债券市场还探索了转型债券,试图给出转型债券的定义。中国市场中的转型债券是指为支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募集资金专项用于低碳转型领域的债券,重点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主要包括煤炭清洁生产及高效利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使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等。中国ESG实践白皮书34碳中和债券2021年社会责任债券2021年转型债券2022年绿色债券2016年蓝色债券2020年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2021年可持续发展债券2021年◎ESG第三方评价与数据服务各类机构积极参与,ESG评价与数据相关服务蓬勃发展ESG第三方服务主要提供ESG评价结果和ESG数据服务,为ESG投融资提供参考指标和数据基础,是ESG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ESG第三方服务呈现多元化发展格局。中国ESG第三方服务机构主要包括金融基础设施、专业ESG数据提供商、综合性金融信息服务商、信用评级机构、学术研究机构等。大多数第三方ESG评价结果和数据主要覆盖上市公司,部分机构能全面覆盖债券市场发行人;大多数第三方机构提供ESG评价和ESG数据服务,部分机构还提供ESG指数、ESG报告以及ESG咨询等专业分析工具与解决方案。35金融市场篇中国本土ESG评价方法兼顾国际惯例和中国特点总的来看,虽然中国本土不同ESG评价机构的方法论有所不同,但基本充分借鉴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ESG相关标准并兼顾中国政策环境和资本市场特点。评价框架参考国际主流ESG相关标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以及《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社会责任指南》(ISO26000)、可持续性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发布的《可持续会计准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工作组(TCFD)发布的《TCFD建议报告》等国际准则基本都被纳入中国本土ESG评价方法论框架中。ESG评价体系在评价目标和评价维度上取得了一定共识评价目标方面,基本考察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维度方面,环境绩效主要考察资源使用、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表现,社会责任多考虑企业对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的情况,公司治理多考虑企业管理层构成、稳定性、激励与制衡等方面的内容。ESG评价体系兼顾中国政策环境和市场特点,部分指标体现中国特色例如,设置金融服务扶贫、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关键议题;充分考虑行业差异,参考中国各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等确定最佳实践参数。中国ESG实践白皮书3637建议篇◎短期建议◎中长期建议中国ESG实践白皮书38在主管部门和市场各方的持续努力下,ESG在中国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们坚信未来ESG实践必将为中国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同时我们也看到,ESG的推广和应用仍然任重道远,面临许多挑战。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结合中外ESG发展现状,推进中国ESG相关标准体系建设目前ESG在全球范围内仍属新兴领域,在ESG理念得到广泛认同的同时,具体的行为准则或是评价方法仍未达成统一共识,各类国际组织发布的相关标准也各有侧重。当前ESG在中国仍处于发展初期,一方面,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理解进行了大量ESG相关探索,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另一方面,各类主体践行ESG的具体行为准则尚不完全一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ESG实践的持续深化和规范化发展。因此,亟需在考虑国际相关实践惯例的同时,结合中国ESG实践现状,推进中国ESG相关标准的构建,从企业披露、到金融机构投资、再到第三方机构的评价等多个角度,引导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持续深化ESG理念,为中国和世界在可持续领域开展对话和投融资合作搭建桥梁。立足中国企业ESG信息披露实践,加快中国企业ESG信息披露制度完善ESG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规范性是国际范围内ESG投融资实践深入发展的重要挑战。在政策推动下,中国企业信息披露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信息的丰富程度、可比性、可靠性等方面还可进一步提高。因此,亟需从政策层面继续推动,借鉴国际相关披露标准,依据中国ESG标准,出台中国的ESG信息披露规范,进一步强化企业ESG信息披露意识,充分考虑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可行性,从实际操作的角度考虑,可借鉴其他市场的经验,由金融基础设施提供统一披露模板,尽可能降低信息披露给企业带来的成本负担,规范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推动ESG投融资实践的深入发展。发挥金融基础设施作用,深化ESG第三方评价应用当前,中国金融基础设施主动作为,基于金融基础设施中立、客观的定位,以及多年来服务市场累积的数据优势,履行社会责任,推出了覆盖债券市场和A股上市公司的ESG相关服务,为中国ESG投融资提供参考指标。未来,建议充分发挥金融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推动企业、金融机构在实践中广泛应用ESG评价和数据,并以此为据,引导企业主动提升自身ESG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在投资决策中充分考虑ESG因素,推动资金流向可持续发展领域。◎短期建议39建议篇进一步推广ESG理念,为ESG深化发展提供更多、更鲜活的中国实践中国ESG实践的持续深化需要进一步推动构建更加有效、多元的ESG生态系统。应继续在政策的引领下,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进一步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科研机构广泛参与,探索建立数据的共建共享机制、丰富ESG实践场景、优化中国ESG评价体系、深化中国ESG理论,最终形成政策主动引领、企业主动作为、金融资源持续投入、第三方服务效能提升的良性循环。参与全球ESG治理,促进国际可持续金融协同发展当前,中国已与欧盟共同推动绿色分类标准的国际趋同,出台《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供国际投资者参考。未来应继续扩大金融业开放,便利国际投资者参与中国可持续金融市场,增强中国可持续金融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基于中国ESG相关实践,充分发挥国际可持续金融相关机构和组织的作用,参与国际ESG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和国际合作。◎中长期建议中国ESG实践白皮书40当前,全球ESG发展迅速,一大批关注全球可持续发展路径、推动信息披露的国际组织及相关指引快速涌现,大型企业开始积极践行ESG理念,主权基金、银行等资管机构等也开始在投资过程中广泛纳入ESG因素,推动可持续发展成为各国共同的使命和行动。ESG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中国也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推动,发展势头正盛:中国ESG政策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政策框架逐步清晰,相关财税、货币、投资政策和标准体系逐渐完善,中国正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企业快速响应政策要求、主动作为,多角度、全方位提升自身ESG水平;可持续金融工具品种快速涌现,可持续债券发行量居全球前列。41结束语结束语本白皮书围绕ESG生态圈的主要参与方,展示中国ESG制度建设进展和执行成效,展示实体企业探索和金融市场创新,全面跟踪、关注并总结ESG领域的中国声音、中国实践和中国方案,为有意愿了解、参与中国ESG发展的全球投资者提供一个窗口和渠道。相信在各方的努力和合作下,ESG将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发挥独特作用,而中国也将以自己的方式为全球可持续理念的深化增加新的内涵,为世界的可持续发展事业作出重要贡献。中国ESG实践白皮书42【附录】附录政策要求或鼓励披露的ESG信息梳理2007原环保总局略略略《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已废止)重点排污企业强制基础信息、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等排污信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开展周边环境质量监测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保行政许可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强制自愿自行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披露结果。所有企业2022《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国资委ESG专项报告。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自愿文件名称披露主体披露内容强制程度部门时间2015《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原环保部发改委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有关维修技术信息。重点排污单位2021《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强制强制强制除要求重点排污企业披露的内容外,还需披露:年度融资形式、金额、投向等信息,以及融资所投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础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包括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环境保护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自行监测等方面的信息;碳排放信息,包括排放量、排放设施等方面的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方面的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除要求重点排污企业披露的内容外,还需披露: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原因;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情况、评估与验收结果。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2008《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资委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中央企业自愿43附录2002《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已废止)证监会略略略2017《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交易商协会明确披露绿色项目的具体信息,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项目的基本情况;所指定绿色项目符合相关标准的说明;绿色项目带来的节能减排等环境效益目标;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强制绿色债券融资工具发行人从事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矿产开发等对环境影响较大行业的公司2008《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上交所强制自愿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特色做法及取得的成绩;每股社会贡献值等社会责任信息;公司环境保护方针、目标及成效;年度资源消耗总量;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生产过程中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废弃产品的回收、综合利用情况;与环保部门签订的改善环境行为的自愿协议;收到环保部门奖励的情况;自愿公开的其他信息。公司环境保护方针、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年度资源消耗总量;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生产过程中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废弃产品的回收、综合利用情况;与环保部门签订的改善环境行为的自愿协议。上市公司2018《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规范》人民银行每季度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期内新增绿色项目投放金额及数量、已投放项目到期金额及数量、报告期末投放项目余额及数量,并对期末投放项目余额及数量进行简要分析。年度报告应全面说明报告年度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情况及预期或实际环境效益;对于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投放金额排名前10%的项目,以及投放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或占绿色金融债券存量规模1%及以上的项目,应按项目逐一披露;对于其他项目,可按类别进行归纳披露。披露绿色金融债券支持企业或项目发生重大污染责任事故或其他环境违法事件等信息。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强制文件名称披露主体披露内容强制程度部门时间2006《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深交所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关于职工保护、环境污染、商品质量、社区关系等方面的社会责任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是否与本指引存在差距及原因说明;改进措施和具体时间安排。上市公司自愿2018《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证监会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披露环境信息、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情况、公司治理相关信息。上市公司强制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影响的信息。自愿中国ESG实践白皮书44附录政策要求或鼓励披露的ESG信息梳理文件名称披露主体披露内容强制程度部门时间2022《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深交所披露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领域、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及其产生的环境效益等。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强制2022《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上交所披露投资的绿色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项目类别、项目认定依据或标准和环境效益目标等内容;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内容。绿色公司债券(含碳中和债券、蓝色债券)强制环境效益测算方法、参考依据,并对项目能源节约量(以标准煤计)、碳减排等环境效益进行定量测算。碳中和债券发行人强制碳中和项目环境效益相关信息,重点披露环境效益测算方法、参考依据,并对项目能源节约量(以标准煤计)、碳减排等环境效益进行定量测算。碳中和债券发行人强制2021《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人民银行每年通过环境信息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金融机构环境相关治理结构、环境相关政策制度、环境相关产品或服务创新、环境风险管理流程、环境因素对金融机构的影响、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数据梳理校验及保护、绿色金融创新及研究成果。银行、资产管理、保险、信托、期货、证券等金融机构鼓励2018《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规范》人民银行披露环境效益的测算方法或评估机构;介绍自身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愿景、目标以及完成情况;披露绿色金融债券投向特色、披露重点投向领域或披露明确不参与的投资领域。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鼓励45附录中国ESG实践白皮书4647机构介绍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是中央金融企业中唯一一家专门从事金融基础设施服务的机构。自成立以来,中央结算公司忠实履行国家金融基础设施职责,全面深度参与中国债券市场的培育和建设,已成为中国债券市场重要运行服务平台、国家宏观政策实施支持服务平台、中国金融市场定价基准服务平台和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主门户。截至2021年末,公司登记管理各类金融资产突破125万亿元,其中债券超87万亿元。中债估值中心是中央结算公司立足于中央托管机构的专业优势和中立地位,精心打造的中国金融市场定价基准服务平台。中债估值中心负责编制运营的中债价格指标产品全面反映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及风险状况,是中国债券市场权威定价基准,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和推荐,已成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实施的重要参考指标,在市场中应用广泛。中债估值中心于2020年推出全球首个全面覆盖中国债券市场发行主体的ESG评价体系,填补市场空白,并于2021年拓展至A股上市公司,实现对境内近9000家发债主体和上市公司全覆盖,形成包括ESG评价、ESG数据库、ESG指数、ESG报告以及ESG咨询等多元化产品服务,积极推动ESG理念的实践应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于中央结算公司中国ESG实践白皮书48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简称“ICMA”)是一个国际性同业组织和全球资本市场的一个有影响力的声音。ICMA代表着世界各地广泛活跃于跨境国际资本市场的市场成员。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建立于1968年,总部设在瑞士苏黎士,在英国伦敦、法国巴黎、比利时布鲁塞尔以及中国香港等设有分支机构。ICMA在国际上与各国和区域性的政府和监管机构联系紧密,是为国际金融市场制定行业规范的自律性组织,同时也是规范国际证券市场的重要机构,其宗旨是维护国际资本市场的稳定与有序发展。ICMA的市场惯例和标准一直是国际债券资本市场的支柱并已有50多年的历史。ICMA一直引领着国际债券市场的发展,它充分考虑了债券和股票、现金产品市场和衍生产品市场的日益融合,连同业内合作,对国际资本市场发展提供积极影响。ICMA被称为全球金融界“精英协会”,现有超过600家机构会员,分布于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会员包括全球性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和区域性银行、经纪交易商、券商、资产管理公司、养老基金、中央银行、主权财富基金和其他在国际证券市场活跃的机构,如多边国际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财经媒体等。关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