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供应商采购;
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如: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软件集成等软件相关经营范
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
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
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
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
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
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
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招标文件已公告附件为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
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
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4、本项目需要现场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