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碳排放70万-烟台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支撑项目VIP专享VIP免费

1
烟台市政府采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0837
项目名称:烟台市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支撑项目
招标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
2
各投标人:
投标注意事项
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
致贵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
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证件的有效期、经
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所投
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务必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逾期递交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
平台不予接受。
2、请认容之一、经评委
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3、请认文件时应作出响
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4、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
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5、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程强 联系电话:0535-6232168
谢谢合作!
3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4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10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15
第四部分合同文............................................................................................................................. 31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7
附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87
附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91
附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96
烟台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0837项目名称:烟台市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支撑项目招标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十月1投标注意事项各投标人: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逾期递交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予接受。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3、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实施期限、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4、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5、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程强联系电话:0535-6232168谢谢合作!2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4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10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5第四部分合同文本.............................................................................................................................31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87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91附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96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现对其烟台市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支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招标内容: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烟台市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支撑项目,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2.有关要求:2.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1.3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或2022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4付款方式:本项目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预付款)。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将发票及相关付款凭证送至采购人处,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按采购人及合同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验收单等相关付款凭证一次性无息支付余款(即合同金额的20%)。42.5项目实施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供应商按要求完成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服务响应时间:对采购人所反映的问题在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12小时之内解决问题。3.有关说明3.1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结算时按照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款不超政府采购总预算。所报总价应包括前期调研、咨询费、成果编制费、文印、人员(工资和社保标准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标准)、外业调查、技术咨询、方案编制、调查、数据质检、成果汇总、成果资料费、人员工资、差旅费、食宿、专家评审费、保险、利润、税金、通讯、配合、服务、车辆、管理、资料、技术服务、办公设备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且所有招标内容必须包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2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要求,投标人在服务时,除须满足本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3.3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3.4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3.8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相关规定服务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3.9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截止时点、查询环节、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5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3.9.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山东)。3.9.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9.3查询环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9.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人审核并签署,备案留存。3.10本招标文件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漏项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合格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11本公开招标文件中说明的投标文件是指上传到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的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4.招标议程安排:4.1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均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得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参与投标。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电子标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逾期递交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予接受。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4.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4.4相关要求:CA数字证书的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6→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咨询QQ号:1063286986;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1)注册登记: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登记注册后,投标人须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登记注册备案、未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注册获取招标文件的,则无法有效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投标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查看。(2)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查看。(3)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4)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具体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查看。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投标人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在线澄清答疑;投标人将以腾讯会议模式参与开标仪式,投标人须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在投标文件递7交截止时间前进入网络会议室,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与开标会议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腾讯会议房间号:880332356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为保证“不见面开标”效果,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应及时进入“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开始起20分钟,需要使用投标文件上传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规定解密时间内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软硬件配备并预留操作所需时间;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操作问题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撤销其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上述工作后,系统将根据投标人提交解密的顺序依次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用于投标文件解密的CA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本项目下的“答疑文件下载”是否发布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6)本项目为公开招标,评标过程中有与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环节,时间设定均为自评标委员会发出起20分钟。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投标人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时刷新),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一直在线等候(联系人、联系方式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列明),规定时间内解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规定时间内未做解答的视为认同评审结果且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况进行评审。5.联系方式:5.1招标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8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联系人:张琳电话:0535-69205635.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即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称: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29941512337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93号2楼会议室邮编:264000联系人:程强电话:0535-6232168邮箱:Ytchenghuiyuan@163.com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0531-82669782、0531-82669864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40099800009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一、招标内容:本项目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烟台市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支撑项目,共一个包,供应商须对项目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包含在其他单价或合价中。二、参考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7号)《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可作为替代源“两高”行业摸底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2〕6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72号)。三、服务内容1.“两高”行业碳排放削减梳理调查(1)摸底调查。对烟台市符合“两高”行业减量替代要求的项目进行摸底调查(2)开展现场核实。对列入替代源项目初步清单的企业开展现场核实(3)“两高”行业替代源削减排放量核算。2.替代源指标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建立市级碳排放减量替代指标管理台账,实行全市台账统一管理、同步管理。四、验收重点1.提交“两高”行业替代源碳排放量核算报告。2.建立烟台市“两高”行业替代源项目清单和碳排放减量替代指标管理台账。3.提交最终工作总结报告。注:1、投标人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方案,同时填写服务方案偏离表;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服务的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烟台市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支撑项目的招标采购。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得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2.5“设备”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2.6“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承担的技术服务、后续跟踪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专业技术能力;3.7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接受邀请,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113.8满足本招标文件前述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2.1投标人资格要求;3.9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3.10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登记注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4.其它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无论中标与否,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4.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B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5.1.1投标邀请书5.1.2招标内容及要求5.1.3投标人须知5.1.4合同文本5.1.5投标文件格式5.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6.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的本项目“新增提问”界面提出。7.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的答复为准。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8.招标文件的修改8.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12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新增补充、澄清或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8.4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可直接下载,如该项目发布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请务必及时下载,并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C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被拒绝。9.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签章:投标人具体操作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学习。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授权代表签字可通过线下签字后扫描上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0.2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1.1.1商务部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技术及商务偏离表、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等。11.1.2技术部分: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11.1.3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3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12.2所有价格折扣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12.3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中各章每一项的要求。13.投标报价13.1投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结算时按照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款不超政府采购总预算。所报总价应包括前期调研、咨询费、成果编制费、文印、人员(工资和社保标准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标准)、外业调查、技术咨询、方案编制、调查、数据质检、成果汇总、成果资料费、人员工资、差旅费、食宿、专家评审费、保险、利润、税金、通讯、配合、服务、车辆、管理、资料、技术服务、办公设备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4.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投标货币14.1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五部分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16.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片。16.2.1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16.2.2综合说明;16.2.3报价明细表;16.2.4偏离表;16.2.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18.投标有效期18.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418.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投标文件需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投标文件。D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字样。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根据21条规定,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出现第7.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2.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版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将被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拒收。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23.1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重新上传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无法修改投标文件。23.3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其投标文件。E开标和评标24.开标24.1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具体步骤可到烟台15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查看。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投标人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在线澄清答疑;投标人将以腾讯会议模式参与开标仪式,投标人须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网络会议室,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与开标会议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如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标的权力,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改由其它方式进行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4.2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在评审过程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2家时,废标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下列规定变更采购方式,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4.2.1投标人只有2家的,可以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只有1家的,应当终止谈判,重新组织采购。24.3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4.4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开始起20分钟,需要使用投标文件上传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规定解密时间内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软硬件配备并预留操作所需时间;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操作问题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撤销其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解密倒计时内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上述工作后,系统将根据投标人提交解密的顺序依次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用于投标文件解密的CA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24.5开标采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或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动宣读、记录的办法。按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如实宣读。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信息确认,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宣读完毕后,请各投标人确认并签章。25.评标委员会25.1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25.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及招标人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5.3评标期间,需要澄清、质疑时,投标人应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加。26.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26.1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26.2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原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26.3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6.4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26.5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6.6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26.7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26.8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1726.9推进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由评审组长组织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要求相关评委会成员当场重新核实、确认主观分数,确认后仍维持原评审打分的,由相关评委会成员签署书面理由。评委会成员拒不配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27.评标方法27.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审查投标人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等,如果投标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7.2对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27.2.1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27.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投标文件中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2.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7.2.4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7.2.5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18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3.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4.项目实施期限、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6.未按规定报价,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出所投明细的价格,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7.技术文件部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出详细服务内容、技术指标或者复制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8.投标文件中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11.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与各级承担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未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13.电子版投标文件无法被系统读取;14.电子版投标文件无电子签章的;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2.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7.3投标文件的澄清27.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投标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须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一直在线等候(联系人、联系方式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列明)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19或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3.2投标人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澄清和答复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环节,时间设定均为自评标委员会发出起20分钟。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投标人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时刷新),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一直在线等候(联系人、联系方式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列明),规定时间内解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规定时间内未做解答的视为认同评审结果且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况进行评审。27.4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评标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评分细则:序号内容标准备注分数评标基准分:1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报价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10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分。对项目的理解和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是否透认识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分:A.对项目开展规范性的理解及认识情况;B.对该项目状况分析;C.对烟台市(12分)本地特点分析及认识情况。满分12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每出现一处阐述不满足该项目项目背景和依据的减1分(每项最多减4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服务方案是否健全、有效进行评分:A.技术服务方案详尽完善、条例清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B.各工作阶段流程规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服务方案范、职责明确,有利于项目服务质量;C.技术方案具2(71分)(12分)有精准描述关于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可保证在短时间内完成碳排放减量工作;D.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完整、完善,确保项目工作的时效性。满分12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满足该项目工作内容的减1分(每项最多减4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安全保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实施过程及项目成果的安全保(12分)密管理措施,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评价:A.安全保密措施贯穿了成个服务过程;B.完善可操作性强;C.对本项目的保密管理措施精准制定服务措施;D.措施得当保障有效,满分12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减1分(每项最多减4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20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保证措施,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评价:工作进度安排A.进度保证措施贯穿了成个服务过程;B.对本项目的进(9分)度保证精准制定措施;C.措施得当保障有效,保证工作有序进行。满分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每出现一处工作安排错乱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减1分(每项最多减3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是否完善、贴合项目需求情况进行评分:A.实施重点分析情况,分析准确、具体,能够实现碳排放摸底调查的全重点难点分析及流程分析;B.实施难点分析情况,分析准确、具体,能解决方案(9够实现整治评估工作的全流程分析;C.实施重点、难点分)的解决措施,措施得力且能够确保重点、难点得到有效解决。满分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的减1分(每项最多减3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应急处置方案是否贴合项目需求情况进行评分。A.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操作流程规应急处置方案范、清晰,有利于妥善处理应急事件的发生;B.应急(8分)处理小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能够保证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满分8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每出现一处方案实施性低、阐述简单粗略减2分(每项最多减4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贴合项目需求情况进行评分:A.摸底调查及现场核实全流程、各环节质量控制措施详细完善,能有效保证核算报告、台账的质量保证措施准确性;B.质量保障措施完全适合本项目实施;C.组织(9分)和管理保证措施严谨、规范。满分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每出现一处质量保证措施实施性低、阐述简单粗略减1分(每项最多减3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1.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4分。2.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3项目人员配备12分。16分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不接受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由该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提供评标委员会不认可的,不得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与服务承诺及优项目特点相适应;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或提供更多增值4惠条件3分服务得3分,方案有欠缺、难以实施或优惠力度小,每有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没有该项内容的,该项得0分。28.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2128.1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串通投标、投标人互相诋毁及投标人所投报主要设备为相同品牌、型号产品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缺乏竞争,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或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招标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改用其它方式进行本项目。29.评标纪律29.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9.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29.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29.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29.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29.6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29.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29.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29.9采购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29.10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29.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9.12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29.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22(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招标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F定标30.中标标准30.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项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30.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30.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30.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23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G授予合同31.中标通知31.1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31.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3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4中标结果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十个工作日内。32.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32.3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4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招标人与中标人的规范名称和地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采购合同名称应与采购项目名称相对应。采购合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32.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33.融资提醒33.1中标人如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履约保函相关服务需求的,详见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履约保函平台,二维码如下:24H中标服务费34.中标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相关规定服务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I无效投标与废标35.投标人有第27.2.5条规定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烟台市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3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3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7.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37.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7.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7.6投标人串通投标;37.7不同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相同的;37.8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37.9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相同)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7.10不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37.11不同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37.12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37.13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37.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J质疑38.提出质疑的投标人须按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9.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40.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制定的范本提交。41.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递交质疑函原件、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质疑通道。联系部门:①招标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35-6920563;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②采购代理公司: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232168;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93号2楼会议室K解释权42.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解释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43.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6第四部分合同文本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烟台市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支撑项目项目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月日27采购人(全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烟台市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支撑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烟台市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支撑项目。2.服务地点:烟台市生态环境局。3.服务内容和范围: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供应商按要求完成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三、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含税价格,该费用为履行本合同采购人所应支付的全部价款,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收取其他费用。)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为全权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项目每一阶段实施和验收均由其负责、配合。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本项目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预付款)。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将发票及相关付款凭证送至采购人处,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按采购人及合同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验收单等相关付款凭证一次性无息支付余款(即合同金额的20%)。□其他支付方式:28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文件;(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合同条款;(5)服务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服务费用报价表;(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出现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小时内无偿到场处理并解决问题,如未按期解决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采购人要求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对此无异议。4.供应商擅自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除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5.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29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肆份、供应商贰份,采购代理机构贰份,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5-6920556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0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本项目服务全过程。1.3服务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包括: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4服务的进度安排:按项目进度执行。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另外,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时,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如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供应商赔偿,与采购人无关,导致采购人对外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全额追偿。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和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如导致采购人对外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全额追偿。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31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_/__。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和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4.4如因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要求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供应商对此无异议。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7.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均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项目成果。32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违约责任10.1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期限和要求完成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天,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超过日的,采购人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除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应继续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除上述情形外,供应商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次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10.2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具有故意不当行为或者疏忽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并且,采购人还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10.3本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对自身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以及安全生产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供应商追偿,同时要求供应商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10.4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为实现合同项下权利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调档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10.5本合同项下供应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采购人均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供应商对此无异议。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2本合同项下各方地址、电话为约定送达信息,一方如有更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或者司法机关按照合同地址、电话向另一方邮寄文书、文件等,出现拒收、查无此人、未妥投等情况,视为已送达。第十二条语言和标准3312.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3.4补充条款:/_。34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函(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1、我单位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总投标价格详见开标一览表。3、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单位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6、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8、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或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我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10、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35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总报价服务期限(人民币:元)烟台市两高行业碳大写:排放减量替代技术小写:支撑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职务: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投标人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并按照要求填写齐全,本表用于开标宣读。2.报价以元为单位。36附件三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费用名称具体明细内容报价备注12…合计总价(元)大写:小写:注: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范围及内容列出详细的费用明细。2.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招标内容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充分考虑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服务承诺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不可预见风险、责任等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各项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37附件四技术及商务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偏离情况序号是否偏离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此处填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条款商务条款偏离表偏离情况投标文件条款是否偏离(此处填无偏离或序号正偏离或负偏离)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无偏离,应注明“无偏离”。2.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3.商务偏离中项目实施期限、付款方式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8单位名称附件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地址邮政编码法人代表注册机关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注册时间公司规模、营业执照号执业情况码业务开展情况内部机构设置情况、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说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6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专职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专业专业技职称级职务从业年备注术职称别限注:1.表格后可附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资格、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及劳动合同扫描件,以方便评委审查。2.外聘人员必须在备注中注明。6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参与过的以往项目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总额项目内容是否已完工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62附件六综合说明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技术实力、服务能力;2.对项目的理解、认识,工作方案,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进度保障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响应服务方案;3.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技术特点和优点。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硬件设施;5.类似项目业绩;6.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7.投标人获得的奖项、荣誉等;8.售后服务内容及优惠条件。9.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63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按无效投标处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其他组织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针对本次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其它证件无效)。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投标人为总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提供财务报告(2021年度或2022年度),须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财务报告中“四表一注”不齐全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出具资信证明的银行为其基本开户银行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提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或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由投标人进一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如有);②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第三方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参与烟台市政府采购活动,可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64资格审查过程中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投标人应提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若无相关信息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本款第(2)、(3)、(4)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未提供处理。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6.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渠道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6.2信用信息报告获取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6.3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7.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注:1、为方便各类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有相应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可提供查询服务。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65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将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2、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谈判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3、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4、为落实烟财采〔2022〕24号规定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投标人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参与烟台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磋商文件内2.1投标人资格要求(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须知以上文件须在有效期内。相关文件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66附件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单位性质:地址:性别:年龄:职务:成立时间:经营期限:(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系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扫描件)67附件九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68附件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公司及分公司(若有)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公司以上承诺均属事实,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69附件十一类似项目业绩清单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甲方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序号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70附件十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项目编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的烟台市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支撑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烟台市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支撑项目,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3、为方便各类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有相应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可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4、本项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71附件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投标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填此声明函)(招标人名称):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单位全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72附件格式十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模板)致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投标人全称:(盖公司公章)20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报告1、投标人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2、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74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十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0.004%0.004%0.004%100亿以上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如货物类项目中标金额600万元1001.5%=1.5万元4001.1%=4.4万元1000.8%=0.8万元代理费:1.5+4.4+0.8=6.7万元83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十六烟财采〔2022〕24号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各区(市)财政(金融)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28号)等要求,现就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承诺制实施主体及事项范围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参与烟台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减轻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负担。二、承诺制具体应用场景1.在我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可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2.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84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3.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应由投标人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况1.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四、其他事项1.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积极落实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告知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推行承诺告知的相关内容,并提供《承诺函(模板)》,不得排斥、限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2.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设置“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条件时,应按照“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系统可查询时限进行设置,对提交《承诺函》和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采取同一资格审查标准,不得因此排斥或限制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应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4.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本通知自2022年9月5日起施行。附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模板)8953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财政局2022年9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8963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973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983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8993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903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招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招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投标人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91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投标人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92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招标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93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招标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94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95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招标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招标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96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碳中和
已认证
内容提供者

碳中和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微信客服
  • 管理员微信
QQ客服
  • QQ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