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
明
①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
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
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
完整。②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
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
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
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
料
本采购包以资格条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预留份额: 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第
五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按要求
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
标的均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并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应为部分采购标的的服务
承接商,且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应达到40%或以上,投标人应提交
《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不
得在同一合同项下再单独参加投标或接受其他投标人的合同分包,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格式。②
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及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
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
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