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池州信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
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
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1.2.1 服务名称:池州市 2022 年度碳排放核查采购项目;
1.2.2 服务内容:通过对池州市市级重点企业排放单位的相关文本核查、数据
核查和实地核查,依据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完成市级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报
告及监测计划审核报告。出具重点企业核查报告,核查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分别为核查事项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现场核查工作记录、核查发现、总结附件以
及附件等支持性文件清单等内容。出具的碳排放核查报告主要包括5部分内容,分
别为核查事项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现场核查工作记录、核查发现和总结。
1.2.3 本次核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池州市20家市级重点企业(具
体企业名单以甲方最终确定为准)2021年度碳排放情况,保障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
质量,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管控,为实行碳排放总量控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等相
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同时,也是为了加快培育和提高广大企(事)业单位的低碳
意识,强化减排社会责任。
1.2.4 工作范围: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计划制定有关工作的范围涵盖多个
行业,结合省生态环境厅的总体部署要求,对池州市20家市级重点企业开展2021
年度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