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核查报告编制原则和方法
(一) 编制原则
核查报告的编写需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实
事求是的原则。核查机构应独立于接受核查的报告责任主体,避
免直接或间接利益冲突,核查员在核查过程中需保持客观,核查
结论需以核查过程中获得的客观依据为基础,避免任何偏见,不
受其它利益方的影响。核查机构不应参与所核查的排放报告编
写,不得参与被核查单位的监测计划编制和监测过程操作。
核查机构获取编制核查报告所需的资料和数据的方法包括
信息查阅、现场观察和访问、分析计算等。
核查机构在核查过程中需保持一致性。一致性体现在:在整
个报告期内的核算和报告的准则保持一致;不同年度排放报告的
核查方法保持一致;在不同飞机运营人存在类似情形时,核查方
法保持一致等。
核查机构在核查过程中需保持透明性。透明性体现在核查报
告中的信息以一种开放的、清晰的、实际的、中立的和相关的方
式来表达,并且以文件化的证据为基础,清晰地说明引用的信息
源。对于涉及飞机运营人商业秘密的数据和资料等信息,核查机
构及其派出相关核查员需履行其与飞机运营人签订相关协议中
的保密义务。
(二) 编制方法
核查机构使用标准化核查方法评估飞机运营人提供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