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
三方认证。电石产品质量应符合《碳化钙(电石)》(GB 10665)
要求。
(五)单台电石炉容量应在 25000 千伏安及以上。应采用
密闭式电石炉,配套电极电压、电流、位置及电石炉料仓料位
(或重量)、炉气温度和压力、原材料称重等检测装置并配备
炉气组分在线分析装置,鼓励配置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电石企业应全面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
设备、工艺。
(六)电石企业应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可燃气体和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等实时监测生产运行工艺参数、
爆炸危险区域有毒和可燃气体报警信息等。鼓励企业使用数字
化平台,提升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全过程的数
字化管理能力,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支撑企业转型升级。
四、节能降碳和资源综合利用
(七)电石企业应建立、实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
使用指南》(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
具应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
有关要求。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管控中心,开展能源管理体系第
三方认证。
(八)电石企业生产电石综合能耗应不高于 823 千克标准
煤/吨,电炉电耗应不高于 3080 千瓦时/吨。鼓励企业对标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