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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未来丨绿色普惠金融进展与2023展望
绿色未来
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本质内涵具有一致性,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不断深化,是助
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将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支持经济社会实现绿色低碳发
展。绿色普惠融合发展这一概念提出的时间尚短,本文将从发展背景、理论研究、实践探
索等方面对绿色普惠融合发展的进展进行梳理,并就未来我国绿色普惠融合发展提出发展
一、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背景
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具有其必然性。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都是新发展理念在我国
金融系统的具体体现,绿色金融有助于践行新发展理念中的“绿色”;普惠金融有助于践行
新发展理念中的“协调”和“共享”。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能够更好理解和贯彻
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我国实体经济发展。
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具有其必要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
段,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成为了新的时代发展方向。目前我国绿色金融
主要投向重点行业的大型企业,对小微企业等普惠对象覆盖率较低,绿色金融的发展成果
需要惠及更多更广大的服务对象。普惠金融的覆盖率及可得性实现了较大增长,但其发展
质效仍需提升,需要引导普惠对象向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重点方向发展,实现绿色低碳发
展。绿色普惠融合发展有助于提升金融发展质效,助力经济社会更广泛实现绿色低碳发
绿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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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平稳有序增长的重要手段。绿色普惠融合发展也是实现“共同富
裕”目标的必然途径。绿色金融作为实现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工具,普惠金融作为实
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抓手,将普惠金融纳入绿色金融考核体系,推动绿色金融向普惠领
域有效倾斜,能够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推
二、2022年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理论研究进展
2022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
议提出要促进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等融合发展,提升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人
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雷曜、工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周月秋、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张奎等专家均撰文就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发表看
2022年1月,《中国金融》刊发《刘桂平:金融系统要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一文,
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在文中提出要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依托绿色金融改
革创新试验区和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推动农业、小微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加
大科技赋能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力度。刘桂平指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是推动区域协调
发展的有力抓手,未来将推动更多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融入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理念。
2022年1月,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雷曜等人在《当代金融家》撰文提出,要推动绿
色金融与普惠金融交织融合发展。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在理念和政策逻辑上是一致的,当
前应主要关注和服务于因绿色转型带来更高经营成本的高碳行业、依附于高碳行业的小微
企业及其从业者以及现有绿色金融体系支持相对较弱的领域这三类群体。下一步,可在完
善政策体系、强调数字赋能和鼓励市场创新等多方面凝心聚力,持续提升绿色普惠金融发
2022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周月秋撰写文章,指出绿色普惠金融不是绿色金
融和普惠金融的简单叠加,而是金融业通过统筹协调绿色和普惠金融领域的发展布局,实
现两者在发展理念、科技创新、管理方式、业务资源等领域的相互借鉴与深度融合,进而
产生“1加1大于2”的发展成效。他对商业银行从客户、科技、管理、资源四个维度探索突破
绿
202211绿
融合发展的浙江实践》,介绍了以数字赋能为支撑推动小微企业绿色转型、以生态产品价
值实现为抓手满足三农领域绿色融资需求、以绿色信用评价为载体引导居民形成绿色生活
方式的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浙江经验,并对绿色普惠融合发展提出了相关政策建
三、2022年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
虽然我国绿色普惠金融尚在初步发展阶段,目前业界还没有对绿色普惠金融的清晰界定,
但是地方试点、金融机构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 地方试点实践
1. 绿绿
台州作为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形成了一套普惠绿色金融数字化模
式,并通过“微绿达”项目实现了功能落地,初步形成普惠与绿色金融融合创新的“台州方
案”。
绿绿绿绿
主要障碍之一,“微绿达”通过行业场景剖析、建立“绿色生产资料库”、“关键词”匹配等创新
绿
二是评绿,开展“小微企业主体绿色评价”:绿线+线
尽调”互补方式,以ESG为框架,开发形成既符合小微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期需求,又充
分考虑认定流程可操作性、便捷性和可靠性的评价模型。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下,研究制
定了全国首个普惠绿色金融团体标准《小微企业绿色评价规范》标准,作为浙江省金融学
三是享绿,推动普惠绿色金融信息与功能共享。“微绿达”作为全市统一普惠绿色金融应用
场景,一方面,实现了普惠绿色数据的“共集、共采、共享”。另一方面,“微绿达”的各项功
绿色未来丨绿色普惠金融进展与2023展望绿色未来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本质内涵具有一致性,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不断深化,是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将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支持经济社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绿色普惠融合发展这一概念提出的时间尚短,本文将从发展背景、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等方面对绿色普惠融合发展的进展进行梳理,并就未来我国绿色普惠融合发展提出发展建议。一、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背景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具有其必然性。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都是新发展理念在我国金融系统的具体体现,绿色金融有助于践行新发展理念中的“绿色”;普惠金融有助于践行新发展理念中的“协调”和“共享”。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能够更好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具有其必要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成为了新的时代发展方向。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主要投向重点行业的大型企业,对小微企业等普惠对象覆盖率较低,绿色金融的发展成果需要惠及更多更广大的服务对象。普惠金融的覆盖率及可得性实现了较大增长,但其发展质效仍需提升,需要引导普惠对象向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重点方向发展,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绿色普惠融合发展有助于提升金融发展质效,助力经济社会更广泛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是“双碳”目标下经济稳增长的助推器,助力农业、小微企业在“双碳”目标下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平稳有序增长的重要手段。绿色普惠融合发展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必然途径。绿色金融作为实现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工具,普惠金融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抓手,将普惠金融纳入绿色金融考核体系,推动绿色金融向普惠领域有效倾斜,能够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二、2022年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理论研究进展2022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提出要促进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等融合发展,提升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雷曜、工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周月秋、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张奎等专家均撰文就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发表看法。2022年1月,《中国金融》刊发《刘桂平:金融系统要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一文,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在文中提出要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依托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推动农业、小微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加大科技赋能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力度。刘桂平指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抓手,未来将推动更多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融入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理念。2022年1月,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雷曜等人在《当代金融家》撰文提出,要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交织融合发展。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在理念和政策逻辑上是一致的,当前应主要关注和服务于因绿色转型带来更高经营成本的高碳行业、依附于高碳行业的小微企业及其从业者以及现有绿色金融体系支持相对较弱的领域这三类群体。下一步,可在完善政策体系、强调数字赋能和鼓励市场创新等多方面凝心聚力,持续提升绿色普惠金融发展质效。2022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周月秋撰写文章,指出绿色普惠金融不是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简单叠加,而是金融业通过统筹协调绿色和普惠金融领域的发展布局,实现两者在发展理念、科技创新、管理方式、业务资源等领域的相互借鉴与深度融合,进而产生“1加1大于2”的发展成效。他对商业银行从客户、科技、管理、资源四个维度探索突破绿色普惠金融提出了建议。2022年11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张奎在《中国金融》发表《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的浙江实践》,介绍了以数字赋能为支撑推动小微企业绿色转型、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抓手满足三农领域绿色融资需求、以绿色信用评价为载体引导居民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浙江经验,并对绿色普惠融合发展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三、2022年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虽然我国绿色普惠金融尚在初步发展阶段,目前业界还没有对绿色普惠金融的清晰界定,但是地方试点、金融机构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一)地方试点实践1.台州“微绿达”普惠绿色金融应用场景台州作为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形成了一套普惠绿色金融数字化模式,并通过“微绿达”项目实现了功能落地,初步形成普惠与绿色金融融合创新的“台州方案”。一是认绿,开展“流动贷款的绿色认定”:流动贷款的绿色认定是阻碍普惠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微绿达”通过行业场景剖析、建立“绿色生产资料库”、“关键词”匹配等创新手段实现流贷智能绿色认定。二是评绿,开展“小微企业主体绿色评价”:“微绿达”从重点行业出发,以“线上数据+线下尽调”互补方式,以ESG为框架,开发形成既符合小微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期需求,又充分考虑认定流程可操作性、便捷性和可靠性的评价模型。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下,研究制定了全国首个普惠绿色金融团体标准《小微企业绿色评价规范》标准,作为浙江省金融学会团体标准予以发布。三是享绿,推动普惠绿色金融信息与功能共享。“微绿达”作为全市统一普惠绿色金融应用场景,一方面,实现了普惠绿色数据的“共集、共采、共享”。另一方面,“微绿达”的各项功能向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免费共享,既避免了重复建设,又有效提升了运行的规模效应与政策的集成效应。2.湖州融资主体ESG评价系统助力绿色普惠金融服务浙江湖州是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不断深化绿色信贷创新和绿色保险试点,参照国际通用ESG模型框架,结合地区实际,形成了融资主体ESG评价的“湖州模型”。湖州融资主体ESG评价模型和数字化系统为全国首个区域性ESG评价数字化系统,有效破解了融资主体绿色认定难的困阻,实现了绿色评价智能化、全量化和价值化。该系统围绕小微企业群体特征,对小微企业ESG指标权重赋分进行合理调整,使其更加凸显绿色普惠,惠及中小企业。ESG评价“湖州模型”共设立环境、社会和治理3个方面,共55个四级指标和95个底层因子,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得到ESG总得分(0-100)。其中,根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模型着重引入企业碳强度指标。依托该系统,中小企业可以查看ESG报告,了解自身在环境、社会、治理方面的强项和短板,可对照采取措施,提升ESG表现。该系统支持将评价结果应用到绿色贷款贴息政策、绿色担保费率政策以及部分银行的授信政策,为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提供切实的绿色普惠金融服务。(二)金融机构管理体系实践1.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践行国有大行社会责任,将绿色金融业务作为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持续深化具有农行特色的“三农+小微”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从发展战略、业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在发展战略方面,农业银行将绿色金融、“三农”普惠战略确定为全行三大战略之二,全面推进绿色普惠融合发展。设立“碳中和”工作委员会,成立绿色金融委员会,加强对绿色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全行绿色金融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时期全行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目标愿景、支持重点。出台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行动方案,从业务推进层面进一步细化加快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具体工作和政策措施。同时,强化普惠小微支持力度,实施“三农”普惠战略,把金融资源更多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业务体系方面,农业银行将绿色金融要求纳入年度信贷政策指引、三农信贷政策指引和普惠金融信贷政策指引,明确绿色金融发展总体要求和管理措施,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等领域,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发展。2.安吉农商银行安吉县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安吉农商银行也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先行先试,立足绿色普惠服务架构,以打造“绿色普惠标杆行银行”为战略目标,在2018年就率先提出了绿色普惠融合发展理念。安吉农商银行发布了全国首个地方银行碳中和银行建设规划路线图,并从绿色普惠架构、绿色普惠管理体系等方面构建了绿色普惠战略体系,促进绿色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在绿色普惠架构方面,安吉农商银行通过在董事会层面设立战略(三农、绿色金融)委员会、在高管层面设立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和在总行和支行分别成立了绿色金融事业部与绿色支行,形成了绿色普惠金融完整架构。在绿色普惠管理体系方面,安吉农商银行一方面制定绿色金融的五年发展规划,探索小法人银行绿色普惠评估与服务的标准化体系,在湖州市率先开展“绿色信用体系”;另一方面依托绿色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绿色风险管理体系。(三)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实践1.蚂蚁集团网商银行案例网商银行成立于2015年6月,是由蚂蚁集团发起,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中国首批民营银行之一。网商银行从成立之初,运用金融科技方式,全力打造“小微的首选银行”。围绕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网商银行创新推出针对小微供货商、小微经销商、小微电商以及小微投标商的系列产品。网商银行在2021年推出首款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绿色采购贷”,该产品旨在对绿色核心企业以及其供应链下游的小微经销商进行融资贷款,鼓励小微经销商向更绿色、更环保的企业采购绿色商品与服务。此后,网商银行扩展供应链金融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深度。在2021年“双十一”期间,网商银行向天猫电商客群中销售绿色商品的商户推出“绿色0账期”服务,帮助小微电商主体快速拿到销售回款。2022年,网商银行推出面向建筑行业小微供货商的“绿色供货贷”。“绿色供货贷”是由网商银行向中国建筑旗下产业互联网公司上游的上万家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小微供货商提供的融资服务。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展望一是从理论层面进一步研究绿色普惠金融内涵,并建立绿色普惠金融领域的标准。当前,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在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处于起步阶段,理论研究的深度、广度仍有待拓展。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需要明确界定绿色普惠金融的内涵,完善绿色普惠金融领域的标准建设,为绿色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实践打好理论基础。二是建议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符合普惠对象绿色化的产品创新,在实践中探索总结经验,推动理论研究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应深入理解普惠对象特征,积极创新适合普惠对象绿色化发展的金融产品服务,如绿色供应链产品,与核心企业针对供应链上小微企业创新可持续挂钩贷款及票据贴息、促进龙头企业财务公司融资或与银行合作等。通过业务实践的方式总结提炼出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经验,为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提供实践材料,推动绿色普惠金融融合领域的发展。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及地方试点层面的创新联动,为金融机构及企业绿色普惠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机制保障。建议国家及相关监管部门在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及国家小微金融改革试验区等区域优先开展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试点。地方政府可以运用奖补、贴息、风险分担等政策支持工具,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普惠金融设置政策激励,增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普惠金融的动力。根据地区经济及产业发展情况,出台鼓励小微企业绿色化发展的扶持政策,促进地方绿色普惠融合发展。四是加大金融科技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领域的应用。建议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依靠科技力量为绿色普惠融合发展赋能,降低绿色识别成本,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支持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绿色普惠金融综合数据库及绿色普惠企业库,建立符合小微企业特征的客户ESG评价模型及对接平台,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大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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