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6年,我国就先后发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并先后批复设立七省十地普
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和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十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浙江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实践
以数字赋能为支撑,推动小微企业绿色转型。相较于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绿色
信息采集难、绿色认定成本高,导致绿色金融难以下沉至小微企业。浙江充分利
用金融科技手段,探索将绿色金融标准嵌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构建起小微企业
绿色识别与认定的系统化平台,精准支持小微企业绿色转型。例如,台州探索搭
建一体化普惠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微绿达”,通过整合、归集关键部门信息和商业
银行采集的线下涉绿信息,实现普惠小微绿色信息的“共享、共采、共用”,并提
供绿色信贷智能识别、绿色金融智能评价、政策精准直达等服务功能。针对小微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绿色认定难的问题,该平台通过“关键词”智能匹配、建立“绿色
生产资料库”等方式,实现高效智能认定符合绿色贷款标准的流动资金贷款,初步
形成一套数字化、流程化、可推广的普惠流动资金贷款绿色认定模式。上线以
来,该平台已成功识别出7949家小微企业的10785笔普惠绿色小微贷款,其中,
融资额低于100万元的贷款占比达70%。湖州结合小微企业特征构建首个区域性
ESG评价数字化系统,着重引入企业碳强度指标,并整合环保、经信、税务等17
个政府部门十余个数据源,实现100%线上取数和自动化计算,有效破解了小微
企业绿色认定难的困阻,已有1万余家小微企业获得ESG评分以及“浅绿”“中绿”“深
绿”等不同程度的绿色贴标。
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抓手,满足三农领域绿色融资需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
值实现机制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举措和具体路径。浙江创
新绿色金融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有效满足生态产品生产、流通、
交易等主要环节的融资需求。例如,丽水制定全国首个山区城市生态产品价值核
算(GEP)技术办法,创新推出将GEP收益权作为贷款还款来源、贷款用途为支
持生态保护和生态开发的“生态贷”模式,同时,配套推进生态产品确权颁证、抵
(质)押登记、价值评估、交易流转、风险缓释、抵押物处置六大机制建设,实
现生态产品可抵押、可融资。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末,丽水“生态贷”余额已超过
257.24亿元。湖州依托安吉县竹林碳汇交易平台,针对竹林碳汇交易各个环节和
阶段,推动金融机构以增汇减排为目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参
与购碳,全力满足其融资需求;创新推出碳汇共富贷、碳汇收储贷、碳汇惠企贷
和竹林碳汇价格指数保险、毛竹碳汇富余价值恢复补偿保险,推动建立竹林碳汇
“林地流转—碳汇收储—基地经营—平台交易—收益反哺”全链条绿色金融精准支
持体系。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末,已发放碳汇相关贷款逾42亿元,安吉县87万
亩竹林预计每年可为农民增收近1500万元。
以绿色信用评价为载体,引导居民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浙江创新引入碳普惠机
制,将个人绿色低碳行为转化为积分,开发相应的绿色信用贷款产品,引导居民
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观念和行为方式。例如,衢州以银行账户系统为依托,创建
“银行个人碳账户”系统平台,从绿色支付、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等维度测算个人
绿色行为的碳减排量,形成“碳积分”,并将“碳积分”应用于个人信用评级、信用贷
款、保险等金融场景,有效激励和引导个人绿色行为。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末,
衢州已建立个人碳账户239万个,覆盖常住人口的90%以上,已累计发放相关贷
款1.09万笔、共计30.53亿元。丽水创新建立“生态信用+信贷”联动机制,建立生
态信用正负面清单,开展生态信用积分“绿谷分”评定,并将“绿谷分”作为贷款准
入、贷款额度和利率确定等的参考依据运用于贷款审批流程,探索出基于生态信
用的“两山贷”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对生态守信者提供金融激励。截至2022年第二
季度末,丽水“两山贷”余额达21.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