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科学院浙江“蓝碳”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估试点项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海洋科学院浙江“蓝碳”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估试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
网(h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10 月30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3100089
项目名称:浙江“蓝碳”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估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05000
最高限价(元):1905000
采购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元) 简要技术要求 备注
1
碳通量原位
监测设备及
连续流动分
析仪
1批1905000
碳通量原位监测设
备及连续流动分析
仪。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依据:[2023]56882 号-002、
[2023]70110 号;
最高限价:1905000 元;
类型:货物项目;
产地: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
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
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
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
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
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
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 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
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第3页,共 8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