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
新型储能项目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电化学储能、压缩空
气储能、飞轮储能,以及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储能
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
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 号)、《国家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
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
行)〉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1〕47 号)、《四川省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
年)〉的通知》(川府发〔2022〕34 号)、《四川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等 4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四川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
的实施意见》(川发改能源〔2023〕367 号)和《成都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成都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办
规〔2023〕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超大城市能源安全供给能力,特制定
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
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成都市能源受端
城市特征,按照“总体设计、试点突破、分步实施、多方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