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
项供应商名称 专
家1
专
家2
专
家3
专
家4
专
家5
商务技
术得分
报 价
得分
总
分
1浙江碳诚生态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79.
0
90.
0
65.
0
79.
0
84.
079.4 9.18 88.
58
1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公司
73.
0
66.
0
77.
0
72.
0
69.
071.4 10.0 81.
4
1中润城汇(北京)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
52.
0
62.
0
60.
0
58.
0
65.
059.4 9.98 69.
38
1浙江国辐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37.
0
39.
0
28.
0
25.
0
34.
032.6 8.72 41.
32
1浙江华检云联科技有限
公司
20.
0
27.
0
26.
0
31.
0
28.
026.4 9.56 35.
96
1浙江天沣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
20.
0
30.
0
21.
0
29.
0
21.
024.2 8.75 32.
95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收取,所计算出的代
理费总额下浮20%,最低收费6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
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