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杭州市民
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法规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
用工作,根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要求,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市太
阳能光伏产业协会和杭州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会同参编单位经过广泛的实地调查研究,在
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
上,结合杭州市的地方特点,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 7章和 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管理要求、太阳能光伏发
电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和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本导则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浙
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 148 号,邮编:310028),以便
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 :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
杭州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
参编单位: 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南光伏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张敏敏 陈 建 张 静 高立强 韦 强 王志东 金艺蓓
陈 建 应晓儿 邵煜然 王 蕊 张天文 邢浩威 胡亦奇
冯百乐 王若虹 毛 阗 汪 波 王靖华 陈 璐 何梅玲
吕庆丰 吴毅学 俞 刚 黄云舟 陈戴威 梁书龙 郭卫东
吴 锋 何建峰 赵永红 杨 松 王陈朴
主要审查人: 郭 丽 鲍海君 秦中伏 王建奎 王 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