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福建省住建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的通知VIP专享VIP免费

建科函〔202396
2024
各设区市建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财政
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动城乡建
组织开展 2024 年度绿试点片区申报
一、申报范围
各设区市(含平潭,以下不再重复)在所辖的某个县(市、
区)范围内选择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减碳降碳潜力较大、具有
较好示范效应的片区,集中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既有公共建筑
节能改造、太阳能建筑应用、超低能耗建筑、碳排放监测平台、
碳排放测算等各类绿色低碳项目建设(以下统称试点片区项目)
二、试点建设任务
2024 年度绿6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符合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累计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 0.5 。设计阶段需向省住建厅提供
星级预评价报告,竣工验收后需向住建部提出绿色建筑标识认定
申请。
- 2 -
(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对能耗超标建筑开展节能诊
断,因地制宜集成应用适宜的绿色低碳技术,应优先采用合同能
源管理模式,累计实施改造面积不少于 3,改造后需进行建
筑能效测评,改造节能率和减碳率应大于 20%
(三)太阳能建筑应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
规程》DBJ/T 13-157等技术标准,开展屋顶光伏和发电玻璃等
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总装机容量不少1MWp其中应包含
储直柔一体化试点建设内容。光伏设施应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
计、施工和验收,与建筑外观、形态相协调。
(四)超低能耗建筑。结合福建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参照
《福建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按照因地制宜、被动优先、
主动优化的技术路线,大幅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需求,提
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累计建设超低能
耗建筑面积不小于 0.2
(五)碳排放监测平台。按照《福建省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
放监测技术标准》DBJ/T 13-158,建立建筑碳排放监测平台,
平台具备用电、用水等能源消费数据共享,以及建筑运行能耗和
碳排放统计监测功能,并可拓展形成或接入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
台。
(六)碳排放测算。开展片区的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测算
对片区内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碳排放现状充分摸底和评估,分析
区域内的建筑、各类基础设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形成碳排放测
算和年度监测报告,为碳达峰实施路径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还
应形成试点片区项目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的碳排放计算
或核算报告。
三、进度要求
试点片区项目应当在 2024 度内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既有
- 3 -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碳排放监测平台、碳排放测算应在 2024
内完成。试点片区项目2024 年应完成计划总投资60%以上。
四、申报程序
(一)请各设区市建设局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照试点任务
要求,选择适合的试点片区进行申报,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审核
把关。申报材料包括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申报表、绿色低碳试点片
区实施方案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 1-3
(二)请各设区市建设局会同财政部门将申报材料2023
10 15 日前报送省住建厅科技处、省财政厅经建处(电子版
发送至邮箱 3386701395@qq.com
(三)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采取专家评审方式,择优确定
3个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每个片区给予不超过 500 万元
的资金补助。厦门市入选试点片区不占省级补助名额
联系方式:省住建 电话:0591-87614024
省财政厅 舒虹 电话:0591-87097053
附件:1.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申报表
2.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3 928
(此件主动公开
闽建科函〔2023〕96号2024各设区市建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财政金融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各设区市(含平潭,以下不再重复)在所辖的某个县(市、区)范围内选择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减碳降碳潜力较大、具有较好示范效应的片区,集中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建筑应用、超低能耗建筑、碳排放监测平台、碳排放测算等各类绿色低碳项目建设(以下统称试点片区项目)。二、试点建设任务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项目包括以下6类试点,各类项目不可重复,具体建设内容如下:(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符合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累计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0.5万㎡。设计阶段需向省住建厅提供星级预评价报告,竣工验收后需向住建部提出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申请。(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对能耗超标建筑开展节能诊断,因地制宜集成应用适宜的绿色低碳技术,应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累计实施改造面积不少于3万㎡,改造后需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改造节能率和减碳率应大于20%。(三)太阳能建筑应用。按《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T13-157)等技术标准,开展屋顶光伏和发电玻璃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总装机容量不少于1MWp,其中应包含“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建设内容。光伏设施应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施工和验收,与建筑外观、形态相协调。(四)超低能耗建筑。结合福建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参照《福建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按照因地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技术路线,大幅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需求,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累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不小于0.2万㎡。(五)碳排放监测平台。按照《福建省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标准》(DBJ/T13-158),建立建筑碳排放监测平台,平台具备用电、用水等能源消费数据共享,以及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功能,并可拓展形成或接入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六)碳排放测算。开展片区的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测算,对片区内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碳排放现状充分摸底和评估,分析区域内的建筑、各类基础设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形成碳排放测算和年度监测报告,为碳达峰实施路径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还应形成试点片区项目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的碳排放计算或核算报告。三、进度要求试点片区项目应当在2024年度内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既有-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碳排放监测平台、碳排放测算应在2024年内完成。试点片区项目在2024年应完成计划总投资的60%以上。四、申报程序(一)请各设区市建设局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照试点任务要求,选择适合的试点片区进行申报,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审核把关。申报材料包括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申报表、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实施方案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1-3)。(二)请各设区市建设局会同财政部门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15日前报送省住建厅科技处、省财政厅经建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86701395@qq.com)。(三)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采取专家评审方式,择优确定3个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每个片区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补助。厦门市入选试点片区不占省级补助名额。联系方式:省住建厅黄威电话:0591-87614024省财政厅陈舒虹电话:0591-87097053附件:1.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申报表2.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此件主动公开)2023年9月28日-3-附件1试点片区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计划总投资(万元)试点片区简介(所在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片区特点等。)试点概况(按照试点任务要求,说明片区内试点片区项目的建设内容、目标、实施进度安排,并按照《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另附实施方案)片区单位(公章):责任单位年月日审核意见:设区市审核意见:设区市财政部门住建部门(平潭综合单位(公章):(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年月日实验区交通单位(公章):金融局)与建设局)年月日-4-附件2一、项目概况结合片区所在地的气候环境、资源禀赋、经济文化等特点,介绍政策环境、经济社会基础、交通情况、减碳降碳潜力、生态环境等工作基础,介绍星级绿色建筑、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建筑应用、超低能耗建筑等绿色低碳工作情况。二、试点目标结合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明确总体目标、试点目标,分析能实现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三、试点内容介绍和分析试点片区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类型、数量(面积、装机容量等)、创新技术应用、责任单位、计划总投资等,介绍具体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案,并初步提出用于绿色低碳试点创建的总投资、每类试点项目的拟补助资金标准和拟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各类试点项目拟补助资金与标准项目数量拟补助资金标准拟补助资金(万元)建设三星级绿色建筑万平方米元/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万平方米元/平方米太阳能建筑应用MWp万元建设超低能耗建筑万平方米元/平方米开展碳排放测算及平台万元项建设合计-5-四、实施进度安排明确绿色低碳试点片区总体进度安排,细化试点片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绿色建筑标识和超低能耗建筑认定、节能改造能耗测评等环节的进度安排。五、保障措施明确工作协调机制、责任单位、规划设计团队、责任分工、项目推进机制、配套资金、建成后运营管理单位、宣传推广等保障措施。-6-附件3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单位)名称补助项目/区域及部门预算编码指标解释项目资金资金总额:(万元)财政拨款:其他资金:总体目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目标值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成本指标生态环境成本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指标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度指标指标-7-抄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8-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碳中和
已认证
内容提供者

碳中和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微信客服
  • 管理员微信
QQ客服
  • QQ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