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碳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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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为规范碳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保证碳管理体系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
章,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开展的碳管理体系认证。碳管理体系认证遵循排
放单位自愿原则。
2. 认证程序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申请和受理;
b) 第一阶段审核(含文件审核);
c) 第二阶段审核;
d) 认证决定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3. 认证依据
碳管理体系认证以 CCAA 团体标准 T/CCAA39-2022《碳管理体系 要求》为
认证依据。如有适用的特定行业碳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时,应同时作为认证依据。
4. 认证人员要求
CEC 每年根据碳管理体系标准、行业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碳管理体系
认证人员持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对碳管理体系认证人员开展持续教育培训,以
保证认证人员在碳管理体系领域的能力持续满足碳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需要。
5. 认证程序和要求
5.1. 申请认证
认证委托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
分;
2) 按照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 T/CCAA39-2022《碳管理体系要求》标
准及相应的《碳管理体系 行业认证要求》(适用时)建立了碳管理体系
且正常运行至少三个月以上;如果受审核方为国家或地方温室气体控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