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营业执照”;(4)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5)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
可提供2020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
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及利润情况)。(以上均提供复印
件)(2)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4.(1)提供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
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2)提供
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料为
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3)依法免税和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公
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注:本章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
资格证明材料的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五、磋商评审办法
本次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获取事项
项目供应商可到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科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也可联系凉山州经济和信息
化局综合科提供磋商文件电子版。
八、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
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评选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
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西昌市福利路5号凉山彝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3.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必需在场。
4.磋商评选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10:00。
5.磋商评选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西昌市福利路5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凉山彝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福利路5号
邮编:513000
联系人:黄文菊
电话:0834-3223440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