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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上海市碳普惠体系建设
和监管等相关工作,包括配套政策制定、碳普惠方法学(以下简
称“方法学”)管理、碳普惠减排项目(以下简称“减排项目”)
和碳普惠减排场景(以下简称“减排场景”)管理等。
区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的碳普惠活动开展监督
管理。
第六条 【部门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
会组织等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与引导下,参与方法学开发、减
排项目开发和减排场景建设,提供碳普惠减排量(以下简称“减
排量”)、碳普惠碳积分(以下简称“碳积分”)的消纳渠道,拓
展碳普惠碳信用(以下简称“碳信用”)的用途。
第七条 【管理与运营支持】
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市减污降碳
中心”)为本市碳普惠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开展方法学评估、减
排项目及减排场景审核、减排量签发、碳积分管理等工作。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为本市碳
普惠运营工作提供支持,开展减排场景的对接、碳积分商城运营、
减排量交易等工作。
第八条 【专家库】市生态环境局组建专家库,对方法学、
减排项目、减排场景及减排量申请等提供专家意见。
第九条 【管理运营平台】依托“随申办”等公共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