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模板】储能电站设备租赁使用合同VIP专享VIP免费

证券代码:300014 券简称: 亿纬锂能 告编号: 2018-105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银珠集团、国网江苏能源签订
《储能电站设备租赁使用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误述或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各方都有很强的履约能力,但由于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合同执行过程中仍可
可抗力等素影响, 合同的执情况依然在不确定
二、合同签订情况
1、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武汉亿星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亿星”)与江苏银珠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珠
集团”)、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江苏能源” )在淮安
市 签订了《储能电站设备租赁使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共同开展江
银珠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项目有效期为 10 年
2、合同签订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三、合同各方介绍
(1)承租方
怀
3,000
注册地:洪泽县人民北路 20 号
经营范围:工业盐生产与销售;氢气、二氧化碳[液化的]、氨[液化的,含氨大
于 50%]、甲醇、硝酸钠、亚硝酸钠、间二硝基苯、苯胺、间苯二胺、硝酸、苯、氨
水销
售(以上经营品种不得储存、不得在经营场所存放);芒硝、岩盐开采、加工、销售;
从事电力业务(发电类);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硫酸钠生产、销售;无水硫酸钠、
用 碳酸氢铵、醋酸钠(副产)、粉煤灰砖生产、加工、销售及综合技术服务;蒸汽生
产及
炭销 (依批准项目,经部门准后可开)
:与武汉亿不存在
约能力: 银珠集团销售健全,产品销业,并出
度尼西亚、国、日本、马来西亚、台湾多个家和良好
约能力
(2)租赁方
法定代表人:
21,245
注册地:南京市江开发苏源大58 号
经营范围:非居民用水、电、压缩空气、等综合能源的生产经营、托管运
营、销售及服务;能源、分布式能源设与营;合同能管理售电服务;
用能规与设;电力、建筑机电工程设工、电气设备运维充换装置建
;电气试验能、制冷、采设备研制、生产、销售;电力需求侧管理
务, 能效项目咨询诊断监测评估、能源审、方、设、项目实施
、技术服务;电力设备、仪器仪表、楼宇自动控制能源
产品等 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碳能设备的研制、生产、安
维护、租 赁销售;车辆租赁、销售;清洁能源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售;互联理和;各广发布
租赁 (依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亿
品种元,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合同要内容
方)
赁方方) 江苏源服有限
设方(方):武汉亿星能源有限公
人民共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法规的规定,达成如议,由三
共同
1、
江苏银珠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
2、合
使并享
批准或项目项,项目备负责储能电站设、投运阶段对建设方项目
度监 ,确认节租储能电站设备使资,并负责能电站
设备、
、安装调运维技术服务支持
3、储能电站统建
(1)
储能电站设、投运阶段对建设方项目进度监管每月电能计量仪表的抄录和验
证等
过程的储能服务。
(2) 为 2.0 7.2
储能电站系统的设备、设仪器等,所有项目资产归属方所有。
(3)甲方要求 甲方接入及本目设
和实施必须的资料、据,其它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确项目设计和
实施
必要) 。
4、合同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
(1)甲所提的项目场所能够满足储能电站的设、和运所需
,项目场所正常维修养护及发生的用由负责
(2)规的 申请关项可、准或
证券代码:300014证券简称:亿纬锂能公告编号:2018-105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银珠集团、国网江苏能源签订《储能电站设备租赁使用合同》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合同风险提示合同各方都有很强的履约能力,但由于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合同执行过程中仍可能受到外界因素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情况依然存在不确定性。二、合同签订情况1、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近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武汉亿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亿星”)与江苏银珠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珠集团”)、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江苏能源”)在淮安市签订了《储能电站设备租赁使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开展江苏银珠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项目有效期为10年。2、合同签订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三、合同各方介绍(1)承租方公司名称:江苏银珠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怀国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洪泽县人民北路20号经营范围:工业盐生产与销售;氢气、二氧化碳[液化的]、氨[液化的,含氨大于50%]、甲醇、硝酸钠、亚硝酸钠、间二硝基苯、苯胺、间苯二胺、硝酸、苯、氨水销售(以上经营品种不得储存、不得在经营场所存放);芒硝、岩盐开采、加工、销售;从事电力业务(发电类);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硫酸钠生产、销售;无水硫酸钠、农用碳酸氢铵、醋酸钠(副产)、粉煤灰砖生产、加工、销售及综合技术服务;蒸汽生产及销售;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与武汉亿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履约能力:银珠集团销售网络健全,产品销往国内外近千家化工企业,并出口印度尼西亚、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2)租赁方公司名称: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钧注册资本:21,24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58号经营范围:非居民用水、电、压缩空气、热、冷等综合能源的生产经营、托管运营、销售及服务;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建设与运营;合同能源管理;供、售电服务;用能规划与设计;电力、建筑机电工程设计、施工、电气设备运维;充换电装置建设及运营;电气试验;节能、制冷、采暖设备研制、生产、销售;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能效项目咨询、诊断、监测、评估、能源审计、方案策划、设计、项目实施、运行管理、节能量确认、技术服务;电力设备、仪器仪表、楼宇自动化控制、新能源产品等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碳排放权交易;节能设备的研制、生产、安装、维护、租赁和销售;车辆租赁、销售;清洁能源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互联网信息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与武汉亿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履约能力:国网江苏能源是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规模庞大、品种多元,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四、合同的主要内容承租方(甲方):江苏银珠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方(乙方):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方(丙方):武汉亿星能源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1、合作项目江苏银珠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2、合作模式甲方使用储能电站设备并享受储能节能服务;乙方负责储能电站获得许可、同意、批准或备案项目立项,项目备案,负责储能电站建设、投运阶段对建设方项目进度监管,确认节能量,出租储能电站设备使用权;丙方出资,并负责提供储能电站设备、设计、安装调试、运维及技术服务支持。3、储能电站系统建设(1)乙方负责储能电站获得许可、同意、批准或备案项目立项,项目备案,负责储能电站建设、投运阶段对建设方项目进度监管,每月电能计量仪表的抄录和验证等全过程的储能服务。(2)由丙方投资建设储能电站项目,功率为2.0兆瓦,容量为7.2兆瓦时,包括储能电站系统的设备、设施、仪器等,所有项目资产均归属于丙方所有。(3)甲方应当根据乙、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只提供场地及接入点及本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数据,其它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明确项目设计和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必要的协助(如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4、合同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项目场所能够满足储能电站的建设、安装和运营所需条件,项目场所正常的维修养护及发生的费用由丙方负责。(2)乙方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有关项目的许可、同意、批准或备案。(3)丙方根据项目及乙方技术要求为甲方提供储能电站,待合同期满后由丙方收回该储能电站。5、结算方式合作期内,甲方扣除可享受的效益费用后,由电站产生的效益作为设备租赁费用全归乙方和丙方所有。甲、乙双方同意每个自然月作为一个租金结算周期。6、合同的签订与生效本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9月,自三方授权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7、合作期限合同有效期限为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节能效益费用(即设备租赁费用)向乙方付清及丙方收回项目资产之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续约。8、违约责任及其他(1)甲乙双方需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如有违约,双方将按照约定给予赔偿。(2)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后,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项目资产由丙方负责拆除、取回,甲方应对丙方提供合理协助。(3)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三方可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1、本次公司与银珠集团、国网江苏能源就电力储能项目的合作,是公司电力储能业务的新进展,是一种新的业务模式,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2、本次项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六、其他相关说明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备查文件《储能电站设备租赁使用合同》。特此公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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