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候”积薄发,一“气”呵成引言06ISSB主要发展历程08前期筹备阶段(2021年11月前)12征求意见稿出台及意见征询阶段(2022年3月–2022年7月)13发布首批两份ISSB准则征求意见稿,并展开120天的公开意见征询期13共计整理全球1400多份反馈意见,形成再讨论方案13细则再讨论阶段(2022年9月–2023年5月)15专题浅析: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研讨会(IFRSSustainabilitySymposium)16准则正式发布阶段(2023年6月–至今)18ISSB准则架构和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核心内容18专题介绍:关于首批两份ISSB准则需了解的十件事21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宣布认可ISSB准则,全球统一可比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指日可待23各行政司法管辖区正在积极考虑和探索采用ISSB准则,预计整体进程和节奏较快24首批两份ISSB准则内容解析27关键细则概览31实施ISSB准则的高阶思路34或将产生重要影响的细则41细则1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S2–指标和目标]41细则2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排放量核算[S2–指标和目标]45细则3气候情景分析[S2–战略]49目录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其他重要细则53细则4可比信息和更新后的估计[S1–一般要求–可比信息]53细则5气候相关指标和目标[S2–指标和目标]57细则6当前和预期的财务影响[S1–战略]60细则7识别与可持续相关的风险、机遇及信息披露[S1–战略]63其他概念性细则65细则8报告主体[S1–概念基础]65细则9关联信息[S1–概念基础]66细则10报告位置[S1–一般要求]67细则11合规声明[S1–一般要求]67细则12判读、不确定性和差错[S1]68ISSB准则生效日期和过渡性措施69首批两份ISSB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首个报告期内提供过渡性措施70ISSB明确开放性(open-ended)指南的参考范围,以应对暂无相应ISSB准则时,企业可参考执行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72浅析ISSB准则重要细则的潜在影响和应对建议73精确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信息:充分了解不同温室气体核算方案,就自身不同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选定契合的核算方案,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披露工作741)管理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难度大,需要形成现实的执行方案742)及时明确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范围和方法,有效管理自身及价值链关键伙伴分阶段推进披露工作743)适用企业完成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复杂程度与业务经营所在地的复杂程度相关75目录普华永道3“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构建投融资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能力:提前梳理和匹配投融资活动相关的排放量来源,整理和明确相应的数据来源和核算方法,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和数据完整性75利用气候情景分析评估企业韧性:积极学习包括气候情景分析在内的气候韧性分析手段,实现有效量化气候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77精准把握可比信息和估计更新:提前掌握非财务信息“比较估计”与财务信息相应处理的异同,稳步提升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鉴证性771)企业或需改进流程以获得更为准确的历史数据,并对数据质量管理和提升做更为审慎的决策772)企业或需要面临更大的合规性管理压力,或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数据维护和记录成本的增加77ISSB后续重点工作安排78重点工作安排1计划2023年年底前发布教育材料,为适用企业应用S2提供额外指导79计划2023年年底前发布教育材料,为适用企业应用S2提供额外指导79ISSB将通过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帮助提升不同类型企业适用ISSB准则时的披露能力81重点工作安排2发布《ISSB优先项目征询文件(ISSBConsultationonAgendaPriotiies)》,就未来两年工作安排进行公开意见征询821)2022年理事会提议内容832)2023年3月理事会提议内容84专题介绍:IASB就财务报表中的气候相关风险的新项目853)2023年5月理事会提议内容87重点工作安排3起草并发布提升SASB准则国际适用性方法论,就此方法论征求意见,计划2023年底前发布更新的SASB准则881)提升SASB准则国际适用性方法论882)SASB准则中气候相关细则的修订893)SASB准则中非气候相关细则的修订91重点工作安排4更新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Taxonomy)并展开为期60天的公开意见征询91目录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4展望93附录95附录A普华永道ESG可持续发展案例集96项目案例1借助气候情景分析,帮助实体企业识别气候风险和机遇99项目案例2为某香港上市企业提供气候风险评估和气候韧性战略专业服务101项目案例3为某中国餐饮业企业提供TCFD气候风险评估服务102项目案例4为某香港电力公司提供气候风险评估服务103项目案例5为某知名国有控股银行制定全面的气候友好发展策略104项目案例6协助国内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高碳行业气候风险压力测试105项目案例7制定科学碳目标(SBTi)108项目案例8提供ESG报告鉴证服务110项目案例9建设数字化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系统111项目案例10ESG及气候信息披露112附录B图表索引113附录C名词索引114关于普华永道就ISSB关键进展和ISSB准则具体细则的系列报告116联系我们122目录普华永道5“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随着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共识,商业部门的积极参与也是实现“力争将温升保持在2°C以下,并努力将其控制在比工业化前水平高出1.5°C”这一目标的重要部分。2022年上半年以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StandardsBoard,ISSB),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TheU.S.SecuritiesandExchangeCommission,SEC)和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TheEuropeanFinancialReportingAdvisoryGroup,EFRAG)陆续发布了气候信息披露准则征求意见稿,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如何进行气候信息披露制定了详细的指引。至此,企业执行以气候信息为代表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进入了加速期,企业非财务信息如何实现与财务信息同等并重迎来了新纪元。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SSB”)旨在为全球投资者和其他资产市场参与方提供全面、完整、一致的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自其在联合国第26届气候变化大会(COP26)官宣成立以来,便备受全球社会各界关注,ISSB就首批可持续性披露准则(以下简称“ISSB准则1”)的制定工作也不断提速,除了将原计划于2022年下半年发布的两份征求意见稿被提前到当年第一季度发布外,ISSB仅用不到一个月时间便详细分析和总结了来自全球1400多份反馈意见的核心内容,并于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密集地开展了多轮理事会议,最终在2023年6月26日正式发布首批两份ISSB准则正式稿,而这距ISSB发布首批两份ISSB准则征求意见稿只历时不到15个月2。1在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系列报告的前两期报告中,就ISSB准则的缩写为ISDS,现随最终官方口径统一修改成为ISSB准则。此处说明同样适用于普华永道ISSB系列微信文章相关专业名词的变更中22022年3月31日至2023年6月26日引言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6普华永道一直密切关注了首批两份ISSB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全球反馈意见整理和综述、ISSB员工提交再讨论细则计划以及ISSB理事会就再讨论细则的各类决议。为了更好地帮助中国企业及时了解ISSB准则的详细细则,洞悉一旦适用ISSB准则将给企业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带来的具体影响,普华永道特将ISSB成立以来截至首批两份ISSB准则终稿发布3的关键工作成果、核心细则要点等重点内容总结汇编成此报告,以供参考。3首批两份ISSB准则于英国时间2023年6月26日正式发布,准则原文下载地址见:《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pdf-standards-issb/english/2023/issued/part-a/issb-2023-a-ifrs-s1-general-requirements-for-disclosure-of-sustainability-related-financial-information.pdf?bypass=on;《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pdf-standards-issb/english/2023/issued/part-a/issb-2023-a-ifrs-s2-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pdf?bypass=on普华永道7“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ISSB主要发展历程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8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Foundation)在2020年就全球资本市场对建立一套一致、完整、可比较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进行公开咨询,并于2021年11月份在英国格拉斯哥召开的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上正式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以来,ISSB的主要发展历程可简单划分为正式成立前的筹备阶段、准则草案出台及意见征询阶段、细则再讨论阶段和准则正式发布阶段,主要发展历程如图1。普华永道9“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020IFRS基金会受托人就全球资本市场对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的需求,及IFRS的角色和作用提供咨询CDSB、IASB、TCFD、VRF和WEF发布气候相关披露样稿,展示如何将他们的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全球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IFRS基金会受托人成立技术准备工作小组(TRWG),向拟议的新理事会提供建议IFRS基金会受托人通过合并CDSB和VRF的方式设立了ISSBISSB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达成“关于推动可持续性报告准则相关协调与合作”的合作协议IFRS基金会蒙特利尔办事处投入运营,成为具体行动要求落地支持的动作之一来自ISSB和GRI的专家工作组就两者在3月份达成的合作协议进行了具体工作部署ISSB建立国别工作小组,以加强不同司法管辖区域内对于采用该基线准则的适用性和可比性202120229月12月3月11月3月ISSB于7月20日至21日在法兰克福举行首次理事会7月ISSB就7月底收集到的来自全球的两份征求意见稿内容展开分析工作前世界银行副行长华敬东先生被任命为ISSB理事会副主席ISSB理事会讨论会日程及工作文件正式于官网发布,明确了拟再议话题等ISSB理事会针对拟再议话题中的部分话题于十月份的理事会进行决议10月ISSB发布了两份征求意见稿:•《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IFRS基金会受托人任命了ISSB理事会的四位新理事成员,其中财政部会计司冷冰博士被任命为中国理事6月ISSB指出完成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基线准则工作的具体行动要求5月4月IFRS基金会宣布将在法兰克福和蒙特利尔设立ISSB的主要办事处,并正在开展建立其亚洲足迹的工作8月9月ISSB理事会全体理事认同应要求企业披露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信息,并给出更多应用指南图1ISSB主要发展历程和核心进展前期筹备意见征询期征求意见稿发布再讨论阶段准则正式发布阶段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0注:结果报告即指《IOSOCendorsementassessmentoftheISSBStandardsforsustainability-relateddisclosures》文件,文件介绍了围绕IOSOC五大审查维度评估ISSB准则的结果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北京办公室正式揭牌,将作为亚洲地区的总部,发挥促进亚洲各利益相关方更深层次合作和互动的枢纽作用,并计划通过参与制定应用指南、说明性指南和披露示例,在准则推广以及对于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SMEs)开展能力建设工作中提供支持6月19日3月进一步细化ISSB2023年上半年优先事项的工作计划,并更新了就SASB准则的国际适用性的最新工作进展七国(G7)集团再次重申实现强制性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决心,欢迎和认可ISSB正在推进的ISDS相关工作二十国(G20)认可ISSB为建立一个可比的全球性气候信息披露基线所做的工作史无前例地召开临时董事会议,确定将要求企业使用气候情景分析来分析气候韧性ISSB理事会针对拟再议话题中余下的话题,在十一月份的理事会进行决议11月CDP亦于COP27期间宣布将要求其碳信息披露平台上的全部企业披露符合ISSB要求的气候相关信息2月正式确认首批两份ISDS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允许首个报告期可不与财务报告同时披露ISSB在COP27上分享过去一年就制定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准则所取得的重要进展12月ISSB理事会针对拟再议话题中的剩余话题,在12月份的理事会进行决议1月更新就情景分析、范围3等细则的技术细节要求,此外明确将允许企业豁免披露气候变化相关机遇的商业敏感信息举办临时理事会,就首批两份ISSB准则所提供的过渡性措施做出了进一步修订,明确气候信息以外的其他可持续性相关信息的披露额外再给与为期一年的缓释期4月2023ISSB相继于5月4日和11日分别发布了《信息征集文件:就优先工作事项的公开意见征求》和《提高SASB国际适用性方法论的征求意见稿》,就两项工作征求市场意见5月ISSB正式发布首批两份ISSB准则最终稿,分别为:•《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6月26日2023年7月10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Foundation)在官网上公开宣布ISSB将从2024年开始接管TCFD监督职责7月在ISSB7月份的理事会上,ISSB决议于2023年年底前就如何披露气候变化风险和机遇相关的自然和社会因素编制相应的教育材料,作为适用企业使用S2的重要参考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对首批两份ISSB准则进行了全面审查,发布结果报告,宣布认可ISSB准则,并呼吁其成员所辖区考虑如何将ISSB准则纳入当地监管框架ISSB发布拟议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xonomy),供广泛的市场利益相关方进一步反馈2022前期筹备意见征询期征求意见稿发布再讨论阶段准则正式发布阶段ISSB宣布将于2023年年内完成《采用指南》(AdoptionGuidance),来帮助不同行政司法管辖区的立法机构采纳或吸收ISSB准则注:CDSB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委员会、IASB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VRF价值报告基金会、WEF世界经济论坛和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12021年2月24日,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向媒体发布声明,指出急需制定一套全球一致、可比和可靠的可持续性披露准则,并宣布支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设立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为了响应IOSCO的声明,同时基于2020年征询的反馈意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Foundation)于2021年3月8日宣布成立“技术准备工作组”(TechnicalReadinessWorkingGroup,以下简称“TRWG”)。TRWG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气候披露准则理事会(CDSB)、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下属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价值报告基金会(VRF)4、世界经济论坛(WEF)及其“计量利益攸关者资本主义倡议”等五个国际专业组织组成,目的是整合和利用这些国际组织的技术资源和工作成果,为拟成立的ISSB制定和发布ISSB准则提供前期准备和技术建议,以便ISSB成立后能够尽快制定一套综合性的全球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披露基准性准则。2021年11月3日,IFRSFoundation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期间,正式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StandardsBoard,简称“ISSB”),负责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性披露准则(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ndards,简称“ISSB准则”)。与此同时,IFRSFoundation还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技术准备工作组工作项目概要》(SummaryoftheTechnicalReadinessWorkingGroup'sProgrammeofWork),旨在帮助各利益攸关方了解ISSB准则的前期技术准备进展情况。前期筹备阶段(2021年11月前)4VRF是由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和可持续核算准则委员会(SASB)于2021年6月合并成立的组织。VRF并入基金会旨在可以将可持续核算准则基于行业的研究方法和综合报告框架运用到未来工作中,以更好地向基金会提供有用信息在ISSB正式官宣成立后的一年时间内,相较于IFRS基金会制定传统财务准则的几十年经验,ISSB从发布首批可持续性披露准则征求意见稿到整理全球反馈意见并展开细则再讨论的整套流程非常迅速,各个发展阶段的要点概述如下所述: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2发布首批两份ISSB准则征求意见稿,并展开120天的公开意见征询期2022年3月31日(当地时间),ISSB发布了关于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两份征求意见稿,即《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或“[Draft]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或“[Draft]S2”),该两份征求意见稿基于技术准备工作组(TRWG)于2021年11月在IFRSFoundation网站发布的样稿。该征求意见稿是为了响应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对更一致、完整、可比较、可验证的信息的要求而制定的,还提供了一致的指标和标准化叙述性披露,以帮助使用者评估气候相关事项及相关风险和机遇。共计整理全球1400多份反馈意见,形成再讨论方案2022年7月29日(当地时间),ISSB结束了就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公开意见征询,累计收到来自全球不同政策监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业机构近1400多份反馈意见稿,各大主流经济体的上述利益相关方均对“制定全球统一的高质量可持续性披露准则”这一目标表示充分支持。ISSB通过迅速整理、归集、分类及审议各份反馈意见,在官网上公开意见反馈稿总结文件及提交理事会商议的工作文件5。总体而言,欧美及亚太区的意见反馈占主流,整体占全部反馈意见的80%(图2)。单从反馈者所属类型来看,较之传统财务准则反馈意见征求往往以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审计服务机构为主,本次就ISSB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反馈者则以报告披露方、公共利益相关方及投资机构为主。拟披露可持续性信息报告的企业成为最主要的反馈者,针对《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和《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的占比分别达到41%和42%。公共利益相关方及投资机构针对两份征求意见稿的占比也在10%-20%上下(图3)。征求意见稿出台及意见征询阶段(2022年3月-2022年7月)5ISSB于官网发布的《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和《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总结文件及提交理事会商议的工作文件官网网址: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calendar/2022/september/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standards-board/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3图2反馈意见来源按地域分布情况图3反馈意见来源按不同类型反馈者分布情况会计及审计服务机构监管机构准则制定者政策制定者公共利益相关方投资者学术界11%报告企业5%5%15%18%3%2%13%12%41%42%9%6%6%6%6%5%全球北美洲欧洲拉丁美及南美洲5%27%4%非洲35%36%24%22%29%4%5%4%亚洲及大洋洲S1S2S1S2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4细则再讨论阶段(2022年9月-2023年5月)6ISSB理事会批复就ISSB准则细则的再讨论方案后,自2022年9月份开始便定期举办月度理事会议,就再讨论细则的修订进行决议,每次理事会会议时长3-4个工作日。在2022年11月份,ISSB不仅额外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对气候相关信息披露中的细则进行讨论,还在当月的月度理事会上就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xonomy)7的征求反馈意见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后续也将一步修订该分类标准8。在2023年已召开的前三场月度ISSB理事会会议中,ISSB进一步就此前剩余的ISSB准则重点细则的技术细节进行了修订和确认,并明确了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正式生效日期。此外,在2023年4月初,ISSB理事会还举办了一场临时理事会会议,就首批两份ISSB准则所提供的过渡性措施做出了进一步修订,明确气候信息以外的其他可持续性相关信息的披露额外再给与为期一年的缓释期9,意味着:1.披露符合S2要求的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的重要信息,适用于2024年1月1日起的年度报告区间;2.披露符合S1要求的可持续主题(即:气候变化之外的其他可持续主题)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的重要信息,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起的年度报告区间。其中,可持续相关即指除气候变化外的其他可持续领域内关键议题。10本部分内容总结摘录自ISSB官网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研讨会要点报道内容,相关初步分析不可等于任何专业意见,仅作为对相关报道内容的解读和初步分析11此外,由SASB准则委员会前主席JeffHales担任主席的ISSB工作小组已经成立,其任务是为ISSB就SASB准则的维护、发展和优化相关工作提供建议12不完全摘录专题浅析: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研讨会2023年2月17日(当地时间),ISSB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研讨会(IFRSSustainabilitySymposium)。在该场活动中,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秘书长马丁·莫洛尼(MartinMoloney)分享了其观点,他认为:“有一些领先的行政司法管辖区域行动非常迅速,之后大部分行政司法管辖区域也会很快行动,当然也会有一小部分观望者。总体而言,预计全球将以较快的速度推进对ISSB准则的采用。12”根据ISSB官网2023年3月份公开发布的研讨会总结,共有七大要点可供参考,列示如下:要点1:首批两份ISSB准则终稿将不晚于2023年第二季度末正式发布ISSB理事会已于2023年2月份完成了就S1和S2的主要细则再讨论工作,现阶段ISSB工作人员正紧张地推进着S1和S2的重新修订、最终定稿和正式投票阶段的相关工作。要点2:SASB准则10将成为有效帮助S1和S2落地的实用工具ISSB推出的不同ISSB准则都将包括行业特定披露的相关细则。此外,S1要求企业在ISSB没有提供专门准则的前提下,需将SASB准则作为必须参考的指引之一,来识别需要披露的可持续主题与具体指标。而现阶段S2中也专门将SASB准则中相关的要求作为说明性指导。可见,现阶段正在遵循SASB准则进行披露工作的公司将在应用ISSB准则时具有相对优势。此外,ISSB至少将独立支持SASB准则至少4年甚至更长时间,以更好地将ISSB准则建立在SASB准则的基础上11。要点3: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的全球可比性(globalcomparability)是重中之重ISSB的成立宗旨即是为投资者建立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全球基准,在本次可持续研讨会中,与会发言人再次重申了可持续性信息披露能够全球可比的必要性。现任联合国气候行动和融资特使、格拉斯哥净零金融联盟联合主席马克·卡尼(MarkCarney)在会上表示:“ISSB制定的ISSB准则作为全球基准将对跨境资本的分配方式起到决定性作用,通过遵循ISSB准则进行可持续性信息披露,能够提升企业可持续相关表现在各国家或地区间具有可比性、可靠性和一致性。这也意味着,对那些不考虑采纳S1和S2中核心要求的披露细则的行政司法管辖区域内的企业而言,可能会产生难以预估的潜在成本。”要点4:各行政司法管辖区正在积极考虑和探索采用ISSB准则为了实现建立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全球基准,意味着不同行政司法管辖区应采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具有相称性(proportionality),除提供缓释措施和指南外,还设置了“无需通过不当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可支持性的信息”(usereasonableandsupportableinformationavailablewithoutunduecostoreffort)的要求,以及明确企业依据其“技术、能力和资源”确定信息提供的方法。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6专题浅析: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研讨会(续)要点5:能力建设对ISSB的成功至关重要ISSB在意见征询阶段便收到了来自企业的普遍反馈,即:企业采用ISSB准则需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SMEs)和新兴经济体的相关企业而言,则需要更多的支持和辅导。针对这些反馈,ISSB将通过制定应用指南、说明性指南和披露示例,并针对不同细则设置了缓释措施(如:分阶段披露,区分基础和高级别披露细则等),来减轻相应企业的工作负担。要点6:仍将持续推进综合报告(integratedreporting)的相关工作ISSB已在S1中内嵌了综合报告框架中(IntegratedReportingFramework)的概念,IS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正在开展积极的合作,以更加紧密地整合综合报告框架和IASB的管理层评论。现阶段,ISSB决定使用综合报告框架中的概念来描述可持续与财务价值创造之间的联系,进而向投资者阐明企业提供财务价值的能力与其合作和服务的利益相关方、其运营所处的社会以及其所依赖的自然资源的具体关联。要点7:广泛的利益相关方参与助力ISSB取得重大进展ISSB首任主席伊曼纽尔·费伯(EmmanuelFaber)在该可持续研讨会开幕主题演讲中再次回溯了ISSB制定ISSB准则的初衷和目标,并特别感谢了在ISSB准则制定、再讨论和后续发展过程中积极参与的众多利益相关方。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7图4ISSB准则架构示意图13ISSB并未像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TheEuropeanFinancialReportingAdvisoryGroup,EFRAG)一样,提前明确将要发布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整体架构。本处举例的主题性准则结合了普华永道基于行业经验的专业判断14ISSB理事会的讨论中也指出,应推出某一具体行业的准则,而不优先推出其他可持续性主题准则。相关的决议尚未形成任何决定和公开资料,但结合过往准则制定的经验和规律,无论采取ISSB采取何种思路继续推进工作,适用企业(尤其是重点行业内的企业)都应当提前储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披露能力注:标准侧重于对企业运营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行业(按照每个行业进行披露)主题(初步要求:气候)指标和目标风险管理战略治理架构列报(一般要求)ISSB充分利用现有ESG和可持续发展框架(尤其是TCFD、CDSB和SASB)制定了ISSB准则,其架构包括列报、主题以及行业特定准则(图4),每类准则都将遵循TCFD中建议的四大支柱,即:治理、战略、风险管理以及指标和目标。第一批发布的两份征求意见稿,《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属于列报,用以明确后续适用企业进行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一般性要求,而“气候”则作为主题性准则之一,则用以指导企业披露气候变化给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同时间尺度的机遇和风险。后续ISSB有希望发布生物多样性、人力资本(humancapital)13等其他主题准则14。准则正式发布阶段(2023年6月-至今)ISSB准则架构和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核心内容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8基于TCFD所推荐的治理、战略、风险管理和指标和目标四大支柱,ISSB所制定的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核心内容总结如下表(表1),其中《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简称“S1”)是其他主题性信息披露准则的基础,任何按照ISSB准则披露的企业都应当同时遵循S1及包括S2在内的其他ISSB准则。表1基于TCFD四大支柱的ISSB准则披露要求《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治理主体应当披露能够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有关监控、管理和监督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流程、控制和程序的信息。应当披露主体监控、管理和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流程、控制和程序,包括: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或个人,以及管理层在监控、管理和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流程、控制和程序中所发挥的作用。战略主体应当披露能够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主体为管理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所制定的战略的信息。主体应当披露信息使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1.可合理预期会影响主体发展前景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2.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其商业模式和价值链的当前和预期影响;3.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主体战略和决策的影响,包括有关其气候相关转型计划的信息;4.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主体报告期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影响,以及对主体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和现金流量的预期影响;5.主体战略及其商业模式对气候相关变化、发展和不确定性的气候韧性。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9《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风险管理主体应当披露能够使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主体如何识别、评估、优先考虑和监控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以及以上流程是否以及如何被整合并影响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的信息。同时,此类信息有助于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评估主体的整体风险状况和整体风险管理流程。主体应当披露:1.用于识别、评估、优先考虑和监控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流程和相关政策,包括主体使用的输入值和参数,是否以及如何使用气候情景分析来帮助识别气候相关风险,如何评估风险影响的性质、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与上一个报告期相比相关流程是否发生改变等;2.主体用于识别、评估、优先考虑和监控气候相关风险的流程,包括是否以及如何使用气候情景分析来帮助识别气候相关机遇;3.主体用于识别、评估、优先考虑和监控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流程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如何纳入主体的整体风险管理流程。指标和目标主体应当披露能够使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主体在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方面的业绩,包括主体设定的或法律法规要求主体实现的目标的完成进度。主体应当披露:跨行业指标、行业特定指标和设定的目标。1.跨行业指标,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与气候相关转型风险和气候相关物理风险相关的资产或业务活动的数量、总额和百分比、气候相关机遇、资本配置、碳价格、薪酬等。2.行业特定指标,包括:应当参考与行业指南15中所述披露主题相关的特定行业指标,并考虑其适用性。3.设定的目标,包括:其为监控实现战略目标的进展而设定的气候相关定量或定性目标等。15《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的行业特定指南》(以下简称IbG指南)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0162023年6月27日发布于官网,报道名为:TenthingstoknowaboutthefirstISSBStandards,具体内容见: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3/06/ten-things-to-know-about-the-first-issb-standards/专题介绍:关于首批两份ISSB准则需了解的十件事在首批两份ISSB准则发布的次日(2023年6月27日),ISSB在官网发布了名为《关于首批两份ISSB准则需了解的十件事》16的介绍文章,以进一步帮助广泛的利益相关方了解旨在为资本市场提供统一可比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全球基准的ISSB准则。具体内容如下:1.全球性披露准则ISSB准则为报告企业和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提供了统一可比的全球基础,用来进行可持续性信息披露。ISSB允许不同行政司法管辖区在ISSB准则的基础上建立任何额外的司法管辖区内的特定信息披露要求。2.国际性支持ISSB的工作得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者、报告企业、政策制定者、市场监管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大力支持,甚至包括: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金融稳定委员会(FSB)、G20和G7领导人等。3.披露有助于决策的重要信息ISSB准则面向资本市场,意味其要求报告企业披露对于投资者重要的、相称的且决策有用的信息。此外,ISSB制定了“气候优先”的过渡性措施,报告企业可优先从气候信息披露入手,分阶段地开展和完成可持续性披露工作。4.在现有可持续性信息准则和框架的基础上加以整合S1和S2建立在TCFD框架、SASB准则、CDSB准则、综合报告框架(IR)和世界经济论坛(WEF)可持续性信息披露指标的基础上,这有助于报告企业从既往所建立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基础上获益,同时减少需同时应对纷繁多样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或框架的困扰。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1专题介绍:关于首批两份ISSB准则需了解的十件事(续)17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groups/issb/issb-partnership-framework.pdf5.减少重复报告ISSB准则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全球可比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ISSB同时允许各司法管辖区根据需要,进一步制定额外的披露要求,以满足公共政策或更广泛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这种方法有助于减少受多重司法管辖区或多地监管市场约束的报告企业进行重复报告。6.帮助报告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低成本沟通ISSB准则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可靠信息,帮助报告企业传达如何识别和管理短期、中期和长期内面临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7.与财务报表相关联ISSB准则要求报告企业应当在发布财务报告的同时发布可持续报告,以提供全面的企业信息。ISSB准则可以与任何会计准则配套使用,但ISSB准则制定过程中所参考的重要基础概念则参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现阶段,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被140多个司法管辖区所要求使用。8.历经充分的公开意见征询ISSB准则的制定采用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相同的包容、透明的适当程序(inclusive,transparentdueprocess)。首批两份ISSB准则征求意见稿收到了全球超过1400份公开反馈意见,所有ISSB工作文件、利益相关方反馈文件和准则细则技术层面的决策过程均可在线上查阅。9.与更广泛的可持续报告工作存在互操作性ISSB与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合作关系使ISSB准则能够与GRI准则互通,帮助企业减少同时应用ISSB准则和GRI准则进行披露的负担。10.能力建设和合作伙伴关系ISSB的责任并不局限于准则制定工作。在第27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7)上,ISSB宣布了一项能力建设合作伙伴计划17,旨在为实现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之间高质量、一致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提供必要资源。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2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宣布认可ISSB准则,全球统一可比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指日可待2023年7月25日,IOSCO官方发文宣布认可首批两份ISSB准则18。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Foundation)受托人主席埃尔基•利卡宁(ErkkiLiikanen)19表示,IOSCO在20多年前宣布认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开启了全球会计语言统一的时代。当下ISSB准则被IOSCO官方认可,其将有望成为跨时代的全球统一可比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在过去的两年中,IOSCO通过其可持续金融工作组(STF)与ISSB进行了紧密的合作,并根据以下五个维度对ISSB准则进行评估后,最终完成对首批两份准则的全面独立审查,确定ISSB准则是否能够:1.作为有效的全球框架,为强制性或自愿性披露提供一致和可比的方法;2.与现行会计和财务报告准则保持兼容性和关联性;3.作为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相关要求的通用框架,促进互操作性;4.满足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核心需求,使市场能够对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进行定价,并支持资本配置;5.为建立健全的审计和鉴证框架奠定基础。根据审查结果,IOSCO认为,首批两份ISSB准则满足了投资者对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需求,并适合作为更广泛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框架。IOSCO进而呼吁各成员在其司法管辖区内考虑采用、应用或以其他方式借鉴ISSB准则,以促进为投资者提供气候或其他可持续相关的一致和可比信息披露。截至2023年7月,IOSCO共有239个会员,包括131个正式会员,34个联系会员和74个附属会员,这些会员监管着全球130多个司法管辖区,覆盖全球95%以上的证券市场。这也意味着此次IOSCO官方发布的正式认可20声明将成为ISSB准则应用推广的有力支持。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成立于1983年,是由各国各地区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组成的专业组织,也是主要的金融监管国际标准制定机构之一。《证券监管目标与原则》是IOSCO的纲领性文件,已被20国集团(G20)和金融稳定委员会(FSB)认可,是指导IOSCO制定和实施国际公认一致的监管、监督和执法标准的总体核心原则,同时构成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对证券行业进行评估的基础。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背景简述18https://www.iosco.org/library/pubdocs/pdf/IOSCOPD741-Endorsement-Decision.pdf19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3/07/erkki-liikanen-comments-issb-standards-endorsed-iosco/#:~:text=The%20endorsement%20echoes%20IOSCO%27s%20important%20role%20in%20the,creation%20of%20the%20IFRS%20Foundation%20and%20the%20IASB20文件名称为:IOSCOendorsementoftheISSBStandardsforsustainability-relateddisclosures,即指IOSCO正式认可了ISSB制定的ISSB准则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3各行政司法管辖区正在积极考虑和探索采用ISSB准则,预计整体进程和节奏较快2023年7月末,在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官宣认可ISSB制定的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同一天,ISSB也在官网发文21宣布将于2023年年内完成《采用指南》(AdoptionGuidance),来帮助不同行政司法管辖区的立法机构采纳或吸收ISSB准则。在这份10页的文档中22,ISSB指出了为帮助不同行政管辖区落地ISSB准则,将采取四种策略:1.在S1和S2中引入对称性(proportionality)和可扩展性(scalability)机制;2.在S1和S2中引入过渡性措施(transitionreliefs),旨在帮助企业在首次应用两份ISSB准则时免除部分披露要求;3.制定能力建设计划,为监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提高编制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应用S1和S2的能力;4.制定《采用指南》,旨在支持监管机构在实施过程中的考虑,使S1和S2的要求能够在司法管辖层面得到推广和逐步实施。通过确定管辖范围的扩展和分阶段实施步骤,《采用指南》同时意指减少各司法管辖区在实施ISSB准则方式上的差异,从而支持准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21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3/07/issb-standards-endorsed-by-iosco/22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supporting-implementation/adoption-guide/adoption-guide-overview.pdf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4截至目前,IFRS基金会官网和其他渠道所发布的公开信息,正在计划或准备采用ISSB准则制定当地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行政司法管辖区域如图5所示23。现阶段,首批ISSB准则受到了包括英国24、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中国台湾25等亚太国家或地区的关注,并在非洲、南北美地区26也引起了重视和讨论。回归我国就ISSB准则适用性和下一步具体安排,2023年4月14日,香港联交所就建议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征求市场意见27,其拟议的附录27新增D部分基于ISSB发布的S2中的关键细则内容,现阶段已结束市场意见征询期,后续将进一步推出更新后的具体细则要求。2023年6月19日,IFRS基金会北京办公室举行揭牌仪式,北京办公室作为IFRS基金会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正式投入运营。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夏林茂、基金会受托人主席埃尔基·利卡宁和行政总监李·怀特共同为北京办公室揭牌,来自中国财政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以及IFRS基金会、ISSB的中外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后,朱忠明副部长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见了利卡宁主席一行,双方就中国财政部与基金会合作、北京办公室未来发展等交换意见28。23本处为普华永道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小组非穷尽式研究和列举的整理结果24https://www.gov.uk/guidance/uk-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ndards25按照图4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相应的官网信息分别依次见:1)加拿大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2/06/ifrs-foundation-launches-montreal-issb-centre-supported-by-key-actions/2)巴西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2/12/issb-deepens-engagement-with-global-south-jurisdictions-to-advance-adoption-of-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ndards/3)尼日利亚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2/11/issb-at-cop27-frc-of-nigeria-to-adopt-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ndards/4)日本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3/03/representatives-of-the-issb-and-the-ssbj-hold-inaugural-bilateral-meeting-in-japan/5)韩国https://m.koreaherald.com/view.php?ud=202207080005356)新加坡https://www.pmo.gov.sg/Newsroom/DPM-Lawrence-Wong-at-the-Official-Launch-of-the-Sustainable-and-Green-Finance-Institute7)澳大利亚https://treasury.gov.au/consultation/c2023-4022458)台湾金管局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307060002&dtable=News262022年12月9日,ISSB与部分南部国家代表共同举行圆桌会议,就与各司法管辖区合作确保ISSB准则能够在世界各地得到采纳和有效应用进行讨论。来自巴西、智利、埃及、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肯尼亚、尼日利亚、墨西哥、巴基斯坦、南非、斯里兰卡、乌兹别克斯坦和津巴布韦的代表出席了圆桌会议,泰国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也提交了书面意见。在合理预期内,上述国家也有一定概率会采纳或参照ISSB准则修订当地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或法规。相应官网原文见: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2/12/issb-deepens-engagement-with-global-south-jurisdictions-to-advance-adoption-of-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ndards/27官网新闻具体见: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News/Market-Consultations/2016-Present/April-2023-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Consultation-Paper/cp202304_c.pdf28https://www.casc.org.cn/2023/0620/242979.shtml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5图5正在计划或准备采用ISSB准则的行政司法管辖区域示例图南美地区巴西2022年12月,巴西可持续发展公告委员会(CBPS)宣布将与ISSB合作,采用ISSB准则制定巴西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非洲地区尼日利亚2022年11月10日,尼日利亚财务报告委员会在COP27会议上宣布,尼日利亚将采用ISSB计划于2023年发布的ISSB准则。北美地区加拿大2022年6月15日,加拿大会计准则监督委员会(AcSOC)和审计与鉴证准则监督委员会(AASOC)共同批准成立加拿大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CSSB)。CSSB目前与ISSB开展合作,支持加拿大在ISSB准则基础上制定符合其背景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欧洲地区英国2023年8月,英国政府通过评估和认可ISSB准则,制定英国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UKSDS)的框架信息。注其他可能考虑采用ISSB准则的国家敬请参考脚注26亚太地区台湾2023年7月6日,台湾金管局官网发文表示将规划接轨ISSB准则,提升可持续信息质量及透明度。香港2023年4月14日,香港联交所就建议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征询市场意见,以及按照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气候披露准则编制并披露相关信息。征求意见期已于2023年7月14日结束,后续联交所将进一步修改和推出修订后的附录27新增D部分。日本2023年3月1日,日本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SSBJ)代表与ISSB在日本东京举行双边会议,SSBJ表示将在ISSB准则基础上制定日本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并计划不晚于2025年3月31日正式发布。韩国2022年,韩国证券交易所等机构成立韩国可持续准则理事会(KSSB),计划基于ISSB准则制定本地化版本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新加坡2022年7月成立新加坡可持续发展报告咨询委员会(SRAC)。2023年7月,SRAC发布了题为《将气候雄心化为行动》的咨询文件,就新加坡市场采纳IFRSS2准则公开征集意见。咨询文件要求新加坡上市企业从2025财年起遵循ISSBS2要求披露气候相关信息。澳大利亚2022年12月,澳大利亚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制定、实施与国际接轨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准则的咨询文件,项目目前处于第二轮公开意见征询阶段。普华永道认为,提前研究适用性的企业亦能抢占先机,及早识别优势与差距,尤其是符合下述情况的企业尤其应当应尽早关注潜在影响:1.需遵循多套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多地上市企业29,可考虑在设计、梳理或提升自身内控流程、可持续性信息收集、管理和披露机制体制等方面,综合对比各套准则的具体要求,选取能同时满足所有适用准则的最佳方法,避免重复工作;2.需满足国际投资者或香港交易所相关要求的企业,应提前储备符合ISSB准则细则要求的信息披露能力。我们的建议29如:贵公司同时在香港和美国上市,或贵公司同时在香港和欧盟上市,又或贵公司在香港上市但在欧盟监管的资本市场内持有股票或债券等多种情况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6首批两份ISSB准则内容解析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7首批两份ISSB准则内容解析首批两份ISSB准则最终稿于2023年6月26日30正式发布31,并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32。距2022年3月底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两份ISSB准则征求意见稿以来,ISSB仅历时15个月便迅速完成了两份准则具体细则的修订工作,期间不仅综合考虑了来自全球的超过1400份反馈意见,还召开了10场公开的理事会讨论会、400场覆盖30,000多名利益相关方的互动会议,并与IASB和ISSB的咨询顾问工作组举办了超过20场专题会议,才最终完成了此次首批两份ISSB准则最终稿的修订和发布工作33。此次随首批两份ISSB准则同时发布的其他八份文件,从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制定过程、预期效果、难点分析、准则实施参考指南等不同维度提供了官方参考(图6)。30英国时间和北京时间均为2023年6月26日31S1官网下载地址见: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pdf-standards-issb/english/2023/issued/part-a/issb-2023-a-ifrs-s1-general-requirements-for-disclosure-of-sustainability-related-financial-information.pdf?bypass=onS2官网下载地址见: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pdf-standards-issb/english/2023/issued/part-a/issb-2023-a-ifrs-s2-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pdf32相关数据来源摘自ISSB发布的《项目总结》(ProjectSummary)文件33本图例仅为普华永道为便于广泛读者理解此次发布的十份文件之用,不可等同视为普华永道就ISSB和ISSB准则架构之间任何专业分析或专业意见图6普华永道就首批两份ISSB准则正式稿及相关文件的分类列示33《意见反馈综述》《项目总结》《影响分析》《结论基础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B部分《陪同指南-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B部分《陪同指南-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结论基础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的行业特定指南》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8在随首批两份ISSB准则发布的名为《影响分析》34文件中,ISSB分析了应用ISSB准则执行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的潜在优劣势,如:•受限于不同企业现有可持续性信息披露所处阶段和相关基础有所不同,企业可能会面临因额外聘请专业员工或获取必要披露相关专业知识、更新现有数据收集及分析方式、建立或修订内部数据管理系统等成本支出。•但预期企业遵循ISSB准则能够在国际市场中提升所批信息的透明度、可比度和可信度,有助于制定可持续相关的管理决策及管控可持续相关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的分歧与不确定性。34《影响分析》文件为普华永道专业技术部工作人员就《EffectsAnalysis》文件的英文直译,后续会视官方翻译文件相应调整针对图6中所提及的《随附指南》、《结论基础》和《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的行业特定指南》等文件均在不同程度上对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实施有推动和指导作用。具体而言:首批两份ISSB准则中的附录B—应用指南(ApplicationGuidance)部分与准则正文内容具有同等强制效力在S1和S2终稿中,各自的附录B分别作为应用指南,就准则正文中的部分细则条款给出了进一步解释和披露操作的方向指导。在遵循ISSB准则执行可持续性信息披露时,普华永道建议适用企业应当同样重视应用指南,把握准则细则条款的披露方向。同步发布的随附指南(Accompanyguidance)就具体披露内容给出示例,但不具有强制效力除了准则中的应用指南之外,随着S1和S2同时发布的还有各自的随附指南。以S2随附指南为例,该指南就温室气体排放量如何披露给出了五个具体示例,并就如何按照所属行业披露相应的气候相关指标给出了示例。补充介绍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9分行业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指标需参照《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的行业特定指南》(IbG指南)35,其他非气候相关可持续信息披露指标预计将于2023年年底随SASB准则国际适用性提升项目的完成确定正如本报告ISSB后续重点工作安排3SASB准则中气候相关细则的修订中所具体介绍的内容,ISSB将原先S2征求意见稿中的附录B-SASB准则中与气候相关的全部指标全部摘取,经过国际化适用性提升后,形成了《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的行业特定指南》(简称“IbG”指南)。在S2准则中明确要求企业披露所属行业的特定气候相关信息指标时,应当参考IbG指南。ISSB正在组建过渡实施小组36,以期有效推动S1和S2在不同行政管辖区内的顺利实施ISSB于2023年4月底在官网公开征集专家成员提名,专门针对S1和S2的实际应用阶段组建过渡实施小组(TransitionImplementationGroup),该过渡实施小组后续将就S1和S2在落地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操反馈进行专业答疑和权威解释。该过渡实施小组还将就ISSB应当采取何种行动来解决实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反馈和建议,如:所应采取的能力建设活动(举办在线讲座、撰写案例分享等)或直接向ISSB提交所收到的具体反馈建议。2023年9月14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正式宣布ISSB过渡实施小组(TransitionImplementationGroup,TIG)成立,公布该小组委任的全球范围内首批17位专家成员名单。过渡实施小组的首批17位专家中有13位来自企业,4位来自专业服务机构。补充介绍(续)35该表述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表述保持一致,相应英文缩写为普华永道便于分析自行总结列示36就ISSBS1准则和S2准则的顺利实施,ISSB曾公开征求专家提名,该提名期于2023年6月30日已截至,后续组建的专家工作组(TransitionImplementationGroup)将就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落地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答疑解读。针对该专家工作组的官方相关信息见:https://www.ifrs.org/groups/tig-ifrs-s1-and-ifrs-s2/37针对AccompanyGuidance译为随附指南、TransitionImplementationGroup译为过渡实施小组为现阶段普华永道的直译结果,后续将与官方中文译本保持一致。此次就S1和S2提出设立的过渡实施小组与此前财务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小组的功能类似从准则制定角度来看,以附录B形式随附在ISSB准则文本中的应用指南与ISSB准则正文具有同等强制效力,即:应用指南37中的细则内容也应当完全遵守,否则不可视为完全遵循ISSB准则执行了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而随附指南作为单独发布文件,则可作为信息披露参考之用,是就具体准则细则的披露形式和样例进行了举例和说明的补充文件,并不意味着企业就某一细则要求应当保持一致的披露内容和样式。普华永道浅析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30针对首批两份ISSB准则中的关键细则,结合普华永道可持续领域内的项目服务经验和专业知识,我们将建议中国企业优先重点关注的细则分成了三组(表2),在下文中逐一展开介绍和探讨:关键细则概览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未就首批两份ISSB准则中的全部细则逐条展开进行详细分析,这是考虑到:其一,准则的实施是综合性、复杂性的过程,适用企业应当采取“抓大放小”的工作思路,优先确保难度高、工作量大的披露细则;其二,部分细则(如:气候相关的薪酬绩效、碳信用等)需要结合具体行业和企业发展阶段等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和介绍。因此,本报告下文中将展开的细则具有一则共性特征,即:相应细则具有普适性39,各行各业中的适用企业都应当引起重视,制定相应的披露方案和准备路线图。此外,针对“或将产生重要影响的细则”和部分“其他重要细则”,我们在浅析ISSB准则重要细则的潜在影响和应对建议章节总结和列示了相应细则的普适性影响和挑战,适用企业在后续披露实操中也需要根据所处行业和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分析。我们也还特意在本次年度专题报告的附录A普华永道ESG可持续发展案例集中特别增设案例分享章节,供各类企业参考。或将产生重要影响的细则:从实操层面,该细则可视为专项披露模块进行能力提升和工作管理,将给适用企业带来一定的工作量,且工作量的多寡取决于适用企业的现有基础及针对ISSB相应细则要求准备的时间和投入资源等因素。其他重要细则:从实操层面,相应细则往往会配合“或将产生重要影响的细则”中的相应细则要求,共同影响和决定企业的披露工作,如:针对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可比信息和估计更新将建立在温室气体排放量披露工作的基础上;当期和预期的财务影响将建立在企业执行气候情景分析的基础和能力上等等。因此,不会给适用企业直接带来显著的工作量增加,但也需了解相应的细则要求,需要投入一定的精力和成本38。2其他一般性或概念性细则:该类细则往往基于准则制定的角度,厘清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相关概念,并明确包括报告范围和报告频率在内等相应要求。1338相较于2023年1月份发布的报告版本,普华永道团队结合具体再讨论过程中相应细则细节变化的情况,在4月特刊中对每个细则的影响程度重新进行了判断和划分,故部分细则在前后两个版本中的所属归类有所区别。在此次更新的7月特刊中,普华永道团队在部分再讨论细则细节介绍相应内容的文末添加了“补充说明”,以反映ISSB准则最终稿的具体修改变动39尽管金融机构投融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不可单纯视为具有普适性,但因ISSB单独将此项作为三大类金融行业的强制性披露要求,故也包含在第一类被着重介绍的“或将产生重要影响的细则”这一分类中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31类别细则内容本报告相关介绍章节细则分类(本报告口径)41细则再讨论的动态沿革42S1和S2均需考虑可拓展性43准则正式发布阶段—各行政司法管辖区正在积极考虑和探索采用ISSB准则,预计整体进程和节奏较快小节处与可持续和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对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的当前和预期影响分析细则7处和细则6处S1需考虑企业价值ISSB将描述企业价值的用词从较为抽象的enterprisevalue一词统一替换成了entity’sprospects,回应了ISSB准则的初衷是通过敦促企业披露可持续性信息来便于投资者衡量和判断企业价值的单一重要性定位报告主体的范围细则8处重大的可持续性相关风险或机遇细则7处说明识别方法和可参考的开放性(open-ended)指南识别与可持续相关的44风险、机遇及信息披露细则7处步骤1执行重要性评估细则7处步骤1关联信息细则9报告频率ISSB准则生效日期和过渡性措施第一小节表2处可比信息和更新后的估计45细则440此表格总结更新自附录AISSB主要发展历程回溯的再拟议细则具体内容和决议处的相应表格,在具体内容前者聚焦首批两份ISSB准则最终稿的情况分析,后者侧重介绍准则再讨论阶段的具体更新和变化41普华永道就关键细则的分类方式不可视为咨询意见,在企业实操层面,还应当综合从定量指标、定性指标等更多维度进行判断和分析,此处的分类仅从准则解读角度入手,优先选择可单独作为专题披露话题的重要细则展开介绍42此处图例注释见图例说明处,相应标记用以说明相应细则在再讨论阶段的发展沿革,部分细则内容经过多轮ISSB理事会讨论后最终决定43可拓展性原文为scalability,这里指拓展不同行政管辖区域或不同阶段企业能够适用于一套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适用性44此处与准则最终稿保持文字一致,删去了重大。但本报告附录A处在于讨论除准则最终发布阶段其他阶段的具体情况,故无修改45该项再讨论议题于2022年10月份理事会被决议纳入讨论表2关键ISSB准则细则概览表40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32类别细则内容本报告相关介绍章节细则分类(本报告口径)41细则再讨论的动态沿革42S2需考虑包括过渡计划在内的企业战略和决策准则正式发布阶段—ISSB准则架构和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核心内容处气候韧性46细则3温室气体排放量细则1行业相关细则,包括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和协助排放量(financedandfacilitatedemissions)细则2细则内容后文相应标识或将产生重要影响的细则其他重要细则其他一般性或概念性细则(S1和S2均提及)其他一般性或概念性细则(仅S1提及)其他一般性或概念性细则(仅S2提及)图例说明:2022年9月及之前2022年10月2022年11月2022年12月46气候韧性原文为Climateresilience,指企业适应或应对及预防气候变化导致的风险等外界变化的能力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33我们深知准则解读和应用准则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知识转化,在此小节,我们特地列示了适用企业实施首批两份ISSB准则可参考的思路(图7),并指出本报告中所解读细则所涉及的相关阶段和执行环节。通过本小节,我们希望有计划或将要适用ISSB准则的企业可参考所列示的高阶思路从“准备报告-编制报告-披露报告”三大核心阶段来梳理新准则中所涉及的具体细则要求。针对TCFD四大支柱,即:图7所列示的治理、战略、风险管理和指标和目标四大支柱下的具体实操建议,可参考图8中所推荐的工作思路,并与本报告ISSB准则架构和首批两份ISSB的核心内容处所介绍的准则内容解读共同作为实操参考。考虑到每一具体的细则要求,尤其是存在一定难度的技术细则往往会需要企业在加强相应制度管理、提升内部系统建设和嵌入战略发展方向等综合性的措施和布局,因此在本系列准则解读分析报告中,我们将不就此高阶思路做详实细致的深入介绍,仍着重从上一小节中所定义的三类细则就首批两份ISSB准则细则展开介绍和解读。实施ISSB准则的高阶思路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3447针对S1和S2的逐条细则要求解读与介绍并非报告的重点关注内容,故在就ISSB准则参照TCFD四大支柱下具体要求处仅选择了十余个细则分析图7普华永道就准备-计划-实施ISSB准则的高阶方法论47具体内容确认合规义务,明确需遵循的披露准则•多地上市企业应当确定遵循的信息披露准则,明确需要披露的信息点•额外关注不同准则就同一细则(如: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的要求差异具体内容本报告相应位置充分理解可持续发展内涵,掌握ISSB准则要求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第10页-第22页•了解ISSB成立缘起,ISSB准则的架构•理解现有披露要求(S1和S2已发布,后续将发布其他主题的ISSB准则)•明确现有披露实操的差距和优劣势具体内容对标同业领先实践,了解行业披露实操水平,决策企业披露策略等关键事项具体内容本报告相应位置梳理并确认报告主体的范围第65页集团母公司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相同的子公司合联营企业+价值链重要信息上游中游下游准备报告编制报告披露报告图例说明多地上市企业应当着重注意适用ISSB准则企业的可选路径适用ISSB准则企业的通用思考路径通用路径中的特别要点本报告中所识别的重点细则首批两份ISSB准则核心要求处介绍内容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35具体内容识别可持续相关的风险和机遇本报告相应位置识别短、中、长期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第63页-第64页披露所识别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重要性评估特别要点应用ISSB准则的第一年可只遵循S2披露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开放性指南(Open-endedguidance)的范围:在缺少某一具体的可持续主题ISSB准则时适用第15页,第71页第64页,第72页按照TCFD四大支柱下的具体要求执行披露要求S1–一般要求S2–气候行业准则(SASB)++SnS3···具体要求见ISSB准则架构和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核心内容表1和下文图8处具体介绍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编制报告准备报告披露报告图例说明多地上市企业应当着重注意适用ISSB准则企业的可选路径适用ISSB准则企业的通用思考路径通用路径中的特别要点本报告中所识别的重点细则首批两份ISSB准则核心要求处介绍内容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36何处披?具体内容本报告相应位置报告位置第67页关联信息第66页合规声明第67页何时披?特别要点根据企业披露财务报告的方式设定了三种不同的过渡性措施S1中就首次运用ISSB准则披露可豁免披露可比信息设置了相应规定具体内容本报告相应位置报告频率和时间第71页ISSB明确提出“气候优先”原则另外规定概念基础一般要求判断、不确定性和差错细则8细则9细则4细则10细则11细则12S1相关S2相关细则7细则6细则3细则1细则2细则5准备报告编制报告披露报告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图例说明多地上市企业应当着重注意适用ISSB准则企业的可选路径适用ISSB准则企业的通用思考路径通用路径中的特别要点本报告中所识别的重点细则首批两份ISSB准则核心要求处介绍内容37尽管ISSB准则在中国的适用情况尚未确定48。但中国企业提前洞悉和理解相应的细则要求,将有助于高质量信息披露工作事半功倍。考虑到S2结构基于TCFD建议的四大支柱,而美国证券交易所SEC和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在制定其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准则时也充分吸收了TCFD的理念。普华永道建议企业可提前加强对TCFD建议的熟悉程度,围绕TCFD建议的四大支柱展开预备工作:48ISSB理事会已于2023年上半年正式发布首批两份ISSB准则,中国相关监管部门也在积极追踪反馈,但尚未公开信息表明该准则就中国适用企业正式生效的时间•建立健全全面的风险管理架构,以实现对重大可持续性相关指标和目标(如:气候、自然和人力资本相关)的识别、评估和管理•充分调动企业高级管理层就ESG相关具体事项的参与和管理,创立管理ESG相关风险的跨职能团队,明确各职能的具体职责和KPIs•积极建立和提升内部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以提升企业整体对于ESG相关事项、目标及指标的管理、内控和披露水平治理•制定科学高效的ESG战略路线图,满足市面上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识别和评估重大的可持续性相关的机遇和风险(如:借助气候情景分析等专业技术手段),将ESG策略纳入整体业务战略和策略当中•量化评估企业在不同时间尺度(短期、中期及长期)下,因气候变化及其连带风险和机遇对企业价值及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战略•梳理和识别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重要的ESG风险和潜在影响,在企业现有风险管理措施和举措中融入ESG考量因素•审查ESG数据质量,积极就内部控制、数字化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提升•有计划分阶段地就披露的ESG数据寻求专业外部第三方机构进行鉴证,增强ESG信息质量风险管理•就企业内部ESG数据追踪、报告和管理机制体制进行系统梳理和优化系统,积极提升ESG数据质量和准确性,制定契合公司战略的指标和目标•研发、建设和管理贴合企业自身范围1、范围2、范围3的数字化碳排放信息管理平台•积极与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就关键指标和目标进行多渠道、多频次地充分沟通,达成广泛的共识以切实推进相关目标和指标的落实和追踪指标和目标普华永道推荐企业考虑的提前应对方案基于TCFD四大支柱的整体思路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38图8基于TCFD框架就S2核心要求推荐考虑执行的关键行动事项4949介于现阶段ISSB尚未推出更为具体的教育材料,且TCFD之前就如何执行气候信息相关披露已有相对成熟的建议和指南,同步结合普华永道既有专业服务经验和对ISSB准则的理解,我们所推荐优先关注的工作事项总结如上图,仅供参考和列示之使用,不可视为专业的管理咨询建议治理针对组织气候相关风险与机会的治理推荐优先启动的行动事项a)描述董事会对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监督情况考虑从以下维度着手推进董事会参与气候相关事务:•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风险委员会等)参与和洞悉气候相关事项的过程和频率•董事会或相关委员会在规划、审视企业战略、重要工作计划、风险管理政策、商业计划、企业绩效管理、资产支出、并购计划等方面时是否考虑了气候相关事项•董事会是否就气候相关目标和指标的相关进程进行监管管理b)描述管理层在评估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角色•该机构是否在管理层职位中明确了气候相关的职责,相应的管理职责是否包括就气候相关的事项进行评估和管理•相应组织架构的描述•气候相关事项的管理过程如何执行•管理层通过何种具体的职位/委员会或管理机制就气候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战略气候相关风险与机会对于组织的业务、战略和财务规划的实际和潜在冲击推荐优先启动的行动事项a)描述组织所识别的短、中、长期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明确所界定的短、中、长期时间尺度下,企业资产或设施就气候相关事项可能受到的影响,尤其是中、长期时间尺度下如何管理相应的气候事项•就所识别的每个具体的气候相关事项在各个时间尺度(短、中、长期)下将对企业产生的重要财务影响进行管理•描述评估和识别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遇为何将对企业财务表现产生重要影响b)描述组织在业务、战略和财务规划上与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冲击•从所识别的气候相关事项如何影响企业经营、战略和财务规划进行思考和管理•思考气候相关事项如何成为财务规划过程中的参考信息,并明确所进行财务规划的时间区间、哪些具体机遇和风险应当被重点关注•就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财务相关表现的影响进行明确的分析和判断,针对所使用的气候情景分析进行明确的描述•在低碳转型过程中,为满足投资者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期待所制定的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量减排目标在内的指标和目标将如何具体影响该企业和价值链关联企业的日常运营c)描述组织在战略上的韧性•就企业战略将如何受到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影响展开分析,尤其是依据远低于2度或者更为严苛的符合巴黎协定情境下,企业应当如何应对潜在的气候相关物理风险或转型风险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39风险管理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的流程推荐优先启动的行动事项a)描述组织在气候相关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流程•思考如何将气候相关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纳入日常的风险管理过程中,尤其应当重点关注气候风险和其他类别风险判别时的重要性评估和分析•应当关注、追踪和预判潜在或现存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的收紧或放宽程度,进而进一步评估相关的风险b)描述组织在气候相关风险的管理流程•就如何管理气候相关风险的具体流程进行审慎的把控和管理,尤其是就缓解、接受或管理相应风险的决策机制•就所识别的重要气候相关风险,该风险识别的方法和流程是否科学,如何持续提升相应方法和流程的有效性c)描述气候相关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流程如何整合在组织的整体风险管理制度应当就如何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相关分析纳入全面风险管理的过程进行充分且详尽的思考指标和目标评估和管理与气候相关风险与机会的指标和目标推荐优先启动的行动事项a)披露组织依循策略和风险管理流程进行评估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所使用的指标•企业应当就核验,评估或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和机遇所设定的具体指标和目标进行有效管理,尤其是跨行业指标•在相关情景下,企业应当考虑借助内部碳定价或气候相关机遇判定因素(如:低碳产品的收益评估)等角度安排和部署气候相关的行动•在设定具体目标和指标的过程中,应当考虑所设定目标和指标是否具有可连续评估或管理的操作性b)披露范围1、范围2和范围3(如适用)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相关风险•应当就范围1、范围2和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是否应当披露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有效判断,决策和披露相应信息•应当使用官方认可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论进行核算,尤其是核算范围、计算方法等•在执行和管理具体披露实操的过程中,应当重视相应披露时间是否具有连续性c)描述组织在管理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所使用的目标,以及落实该目标的表现•就以温室气体排放量为代表的气候相关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使用量、能源消耗量等行业和跨行业指标进行设定和披露•针对所设定的目标,应当关注和评估是否应当成拆分为中期/长期目标,是否有必要按照不同业务线或运营实体范围等合理的方法进一步拆解和划分目标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40CO2CH4N2OHFCsPFCsSF6NF3采购的商品和服务生产资料燃料和能源回收运输与配送经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商务差旅员工通勤租赁资产公司设施公司车辆使用的电力、蒸汽、热力或制冷运输与配送已售产品的加工已售产品的使用已售产品的废弃处理租赁资产连锁机构投资活动上游活动核算主体下游活动范围2间接排放范围3间接排放范围1直接排放范围3间接排放或将产生重要影响的细则细则1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S2–指标和目标]S2要求企业按照《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价值链核算与报告标准》来核算披露其范围1、范围2和范围3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图9),但同时提供部分过渡性措施50:•范围1: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2:企业因使用外购的电力、热力或蒸汽发电所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3:范围2以外的任何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发生在企业价值链上游和下游。图9不同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示例图50具体过渡性措施详将本报告“首批两份ISSB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首个报告期内提供过渡性措施”小节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41S2第29(a)(iv)段明确要求企业分别报告与合并会计集团(即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的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与“其他被投资方”相关的排放量。其他被投资方包括:联营公司、合资企业和非合并子公司。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时,S2应用指南第B27段进一步明确:允许企业使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规定的股权法或控制权法来设定报告边界,但要求企业明确披露所选的核算方法以及选择该方法的原因:•股权法:企业根据其在核算范围内相关业务中的股权份额,按比例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如:若一个企业在某一项投资中持有70%的股权,该企业将披露该投资活动所产生的70%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这与财务报告中需按100%合并有所差异。•控制权法:当企业实际控制某一项投资时,企业需核算并披露该投资所产生的100%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当企业不实际控制一项投资时,则无须对该投资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核算。《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规定了两种具体的方法,分别为:财务控制权法51和运营控制权法52。如:一个企业可能持有某项业务少于50%的有投票权的股份,但却能做出关键的运营决策,则属于运营控制权。51此处就“控制”的定义,与财务报告中就“控制”的判断一致52在直接投融资活动过程中,企业有权引入就具体实施运营层面的策略,故存在本段段末举例的情况合并或单独披露不同类别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30段中,ISSB规定如若合并披露信息会造成重要信息被遗漏披露,则相关信息应当分开披露。这一规定与S2第29(a)(iv)段就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相关披露要求结合来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主体应当按排放量所组成的温室气体排放类型,披露相应排放量。普华永道洞察1)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仅强制要求披露排放总量,不强制要求披露排放强度,但计算过程中需使用最新的增温潜势值(GWP100)S2要求企业披露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且该总量为二氧化碳排放量当量的概念[S2第29(a)],不同温室气体所造成的排放量需一同考虑,如若某类温室气体所造成的排放量是显著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也应当予以披露。此外,针对其他非二氧化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转换成为二氧化碳当量时,ISSB也明确要求应选用最新的100年期增温潜势值(GWP100)进行转换[S2附录B–应用指南第B22段]。相较于征求意见稿,S2最终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温室气体排放强度,这主要是考虑到温室气体排放量强度尚未有公认统一的计算公式,不同行业内的强度公式也存在差异性。考虑到适用企业已经在通用财务信息报告和非财务信息报告中披露了包括总营业收入、总产值等可用作强度计算的参数,该强度值哪怕不做披露要求,也可自行计算得出。但值得注意的是,强度信息不再作为准则中强制要求披露的细则,但不意味着禁止企业就此信息进行披露。现阶段,部分行业实操经验中往往已就强度信息予以披露,因此建议企业考虑进一步明确披露该强度指标的计算口径和方法,以便后续逐步统一相应行业中核心强度指标的计算方法。普华永道洞察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422)强制要求使用地域基准(location-based)方式核算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量,在适用时候要求披露市场基准(market-based)相关信息ISSB工作人员指出,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Protocol)范围2排放量计算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明确要求企业使用两种计算方式对范围2排放量进行核算,分别为市场基准(market-based)和地域基准(location-based)。且ISSB工作人员获悉,根据CDP2022年气候问卷调查的回复,将近50%的企业已经能够实现这一要求。而近期通过的欧盟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E1)中也要求企业同时披露基于市场基准和地域基准的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量。结合ISSB官网公开的2022年12月份理事会讨论公开信息和会议纪要,最终ISSB理事会决定要求适用企业必须披露基于地域基准(location-based)方式核算的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量,在此基础上,如果主体签署了市场化合同,外购了绿色电力等能源,也应当披露相关信息53。53注:ISSB理事会最终确定的细则表述与ISSB工作人员此前提议应“同时披露基于市场基准和地域基准的要求”并不冲突,而是进一步考虑到了基于“市场基准”在可操作性和重要性方面的问题,调整了相关表述指南所提出的两种测算方式的核心差异是,市场基准(market-based)更关注不同能源来源产生的排放量,地域基准(location-based)则以区域平均值进行计算。具体而言,能够直接从电力公司采购电力/绿色电力的公司应当采用市场基准,而普通用电企业则应当采用地域基准的方式。ISSB工作人员指出,通过两种核算方法,能帮助企业更加全面地了解外购能源的风险和机遇,即:市场基准的核算方法能够更好地帮助企业识别基于售电合同等市场化行为产生的风险和机遇、地域基准的核算方法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判断和识别电力市场供应情况产生的风险和机遇。我们的建议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433)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作为强制披露要求,并引入了范围3核算框架(Scope3measurementframework)概念尽管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工作量相对较大、核算基础相对较弱,所能搜集的数据完整性、收集到数据的数据质量等方面都存在挑战,该项细则仍作为强制披露要求,仅提供了一定的豁免过渡政策。除额外提供更多准备时间要企业来储备相应披露能力外,值得关注的一则初期过渡政策为:ISSB同意在S2生效日期后提供至少一年的临时豁免期,允许企业在核算并披露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时,存在报告期不一致的情况。具体而言,当企业核算其价值链上下游企业相关的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时,存在一定概率无法获得报告期时长或报告期起止一致的时间区间数据,这在适用企业应用ISSB准则的初期阶段被接受和允许54。为有效帮助企业逐步针对此项细则提升和建设披露能力,在S2终稿附录B应用指南中,ISSB明确在B38-B57段落介绍了范围3核算框架概念,来帮助企业梳理、明确和建立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工作的基础和披露能力。此外,ISSB还计划与不同行政管辖区内的监管机构针对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披露设置“安全港机制”(safeharbourprovisions)。早在2022年10月份的ISSB理事会上,ISSB理事们便一致投票通过了“需按照当前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版本55披露范围1、范围2和范围3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这一细则。此外,作为实施这一细则的补充要求,ISSB还额外通过了就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披露的豁免措施,即“安全港机制”(safeharbourprovisions),进而给企业更多时间来准备此项披露细则。安全港规则作为法律中常用的条款,往往作为豁免条款被广泛地应用在各国的法律制度中。针对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设置“安全港机制”,能够为适用的企业提供保护,避免或减少向投资者和其他资本市场参与者披露信息的责任。信息补充54官网原文见: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2/12/issb-announces-guidance-and-reliefs-to-support-scope-3-ghg-emiss/55官网原文见: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2/10/issb-unanimously-confirms-scope-3-ghg-emissions-disclosure-requirements-with-strong-application-support-among-key-decisions/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44细则2: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排放量核算[S2–指标和目标]针对三大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和托管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投融资活动产生的碳排放核算是S2准则最终稿主要的修订变动之一,这部分披露要求从原先S2征求意见稿的附录B部分被纳入S2准则正文56。针对上述三类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信息应当予以披露的内容见下表57(表3)。表3三大金融行业应当披露的投融资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信息一览表58所属行业资产管理和托管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披露指标范围1、范围2和范围3的温室气体绝对投融资排放总量。按资产类别划分的行业的范围1、范围2和范围3温室气体绝对投融资排放总量。当按以下分类时:(i)行业-主体应使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6位行业级别代码对交易对手进行分类,以反映报告日可用的最新分类系统。(ii)资产类别-披露应包括贷款、项目融资、债券、股本投资及未提取贷款承诺。如果主体计算和披露其他资产类别的投融资排放,则应解释为何纳入这些额外的资产类别可为通用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按资产类别划分的行业的范围1、范围2和范围3温室气体绝对投融资排放总量。当按以下分类时:(i)行业-主体应使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6位行业级别代码对交易对手进行分类,以反映报告日可用的最新分类系统。(ii)资产类别-披露应包括贷款、债券、股权投资及未提取贷款承诺。如果主体计算和披露其他资产类别的投融资排放,则应解释为何纳入这些额外的资产类别可为通用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包含在投融资排放披露中的管理资产总额(AUM),以该主体财务报表的列报货币表示。按资产类别划分的各行业总风险敞口,以主体财务报表的列报货币表示。对于:(i)已注资金额--总风险敞口应按已注资账面金额计算(在适用情况下,扣除损失准备金前),无论根据IFRS会计准则或其他公认会计准则编制。(ii)未提取贷款承诺——主体应分别披露承诺全额及贷款承诺的提取部分。按资产类别划分的各行业总风险敞口,以主体财务报表的列报货币表示。对于:(i)已注资金额--总风险敞口应按已注资账面金额计算(在适用情况下,扣除损失准备金前),无论根据IFRS会计准则或其他公认会计准则编制。(ii)未提取贷款承诺——主体应分别披露承诺全额及贷款承诺的提取部分。56在2022年12月的理事会上,ISSB确认会将三大金融行业(资产管理和托管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投融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披露指标作为S2正文要求中57早在S2正式发布前,2023年5月,SASB准则理事会咨询工作组(SASBStandardsBoardAdvisorGroup)便已经批准将以表3中新增的指标作为上述三大金融行业就投融资活动碳排放应当披露的信息58总结自S2附录B-应用指南B61-B63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45所属行业资产管理和托管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披露指标投融资排放量计算中的AUM百分比。如果百分比小于100%,主体应解释排除事项,包括资产类型和相关的AUM金额。投融资排放量计算中包含的主体总风险敞口的百分比。主体应:(i)如果投融资排放计算中包含的主体总风险敞口的百分比低于100%,主体应解释排除事项,包括被排除在外的资产类型。(ii)对于已注资金额,从总风险敞口中排除所有风险缓解措施的影响(如适用)。(iii)单独披露投融资排放量计算中包含的未提取贷款承诺百分比。投融资排放量计算中包含的主体总风险敞口的百分比。主体应(i)如果投融资排放计算中包含的主体总风险敞口的百分比低于100%,主体应解释排除事项,包括被排除在外的资产类型。(ii)单独披露投融资排放量计算中包含的未提取贷款承诺百分比。主体计算投融资排放量所使用的方法,包括主体根据投资规模确定其排放份额所使用的分配方法。主体计算融资排放量所使用的方法,包括主体根据总风险敞口确定其排放份额所使用的分配方法。主体计算融资排放量所使用的方法,包括主体根据总风险敞口确定其排放份额所使用的分配方法。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46就三类大金融机构如何核算其投融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完成表3所示的披露要求,现阶段较为公认的国际化方法论为碳核算金融联盟(PCAF)提出的方法指南。以PCAF《金融业碳排放核算指南》为例,其明确设定金融机构投融资碳排放量包括投融资主体的碳排放量、归因因子两方面因素。此外,PCAF还对投融资业务的碳清除量、碳避免量进行了明确,并重点分析了可再生能源的碳避免量核算,其核算过程中可将混合电力、电网排放因子作为参考。PCAF最早由十四家荷兰金融机构在2015年发起创立,2018年扩展到北美区域。随着全球金融机构越来越关注对其贷款和投资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透明和统一的评估,PCAF启动全球倡议,面向全球所有的金融机构,截至2022年10月,全球已有321家金融机构加入59。现阶段,PCAF已在其官网上陆续出台了三个系列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指南,分别针对投融资活动产生的碳排放量(financedemission)、协助的碳排放量(facilitatedemission)及连带的碳排放量(associatedemission),覆盖包括投融资活动、保险经纪等相关活动60。此外,PCAF根据碳排放数据源的精准度和颗粒度不同将数据质量划分为5个等级,经第三方审核的直接测算出来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为1分,直接测算温室气体排放但未经审核的数据为2分、采用特定行业的平均碳排放数据估算的数据为3分、基于区域经济活动估算的数据为4分,其它证据非常有限的估算数据为5分。碳核算金融联盟(PCAF)方法论及数据质量评分方法简介59https://carbonaccountingfinancials.com/financial-institutions-taking-action#overview-of-financial-institutions60注:PCAF在不同系列的指南中对三类排放量所处行业和所涉及金融活动行为均做了清晰的描述和界定,此处不可能直接迁移等同ISSB工作文件中相应词语表述。PCAF相关词语的定义和解释详情见:https://carbonaccountingfinancials.com/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47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披露的浅要分析从具体实操层面来看,PCAF作为具有国际共识的现有方法论。PCAF指南主要秉承着“以资金流向为首要原则”的核算思路,定义了七大类资产类别,明确可匹配和对应的融资活动领域、资金用途及所涉投融资类型和融资主体(图10)。具体到不同的适用金融机构在适用本细则时,除应当明确核算投融资活动范围的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评估所涉及资产类别的数据可获得性、数据质量,评估初步核算投融资活动排放量的稳定性等。图10PCAF中所定义的资产类别图例从现阶段业内领先实践角度来看,以汇丰银行为例,其在PCAF理论基础上已进一步公开发布了《汇丰银行投融资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方法论》61,指出其核算方法论主要考虑三个步骤,其一)将基于情景的碳预算转化为基准;其二)评估交易对手层面的一致性;其三)评估投资组合级别的一致性。但现阶段汇丰银行也仅就石油和天然气、电力和公用行业两个行业上游过程中的投融资相关排放量数据进行了核算和披露。可见,在实操过程中,详细地梳理、明确和掌握投融资活动相关的数据基础是基石,评估和分析数据质量提升、可获得性优化是关键工作流程,实现尽可能全面的投融资活动相关的稳定且动态可追踪的排放量披露是最终目标。上市股权(股权)公司债券(债务)非上市股权(股权)贷款(债务)股权&贷款(股权&债务)贷款(债务)投融资类型与融资主体企业融资项目融资个人融资资金用途房地产全部其他全部移动交通主权债务融资活动领域PCAF定义的资产类别上市股权和公司债券公司贷款和非上市股权商业地产机动车贷款项目融资抵押贷款尚未归类主权债务未知未知未知未知已知已知已知未知已知未知房地产全部全部全部全部全部其他全部全部移动交通全部注:以上是PCAF所含资产类别的初始列表。在PCAF参与者和使用者的指导下,将随着时间推移更新方法并增加额外资产类别61HSBCHoldingsplcFinancedEmissionsMethodology,原文链接见:https://www.hsbc.com/-/files/hsbc/who-we-are/esg-and-responsible-business/esg-reporting-centre/pdfs/220222-financed-emissions-methodology.pdf?download=1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48细则3气候情景分析[S2–战略]气候情景评估应当与企业能够使用的技术、能力和资源相称气候情景分析作为评估企业气候韧性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S2中较难的技术细则之一。与气候相关的情景分析需要通过研究特定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的各种情景,对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的一系列假设结果进行评估。气候情景分析的目的不是预测或预报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而是提供有关可能发生情况下的相应信息。作为战略支柱下所应当披露的信息,企业需要使用与气候情景分析来评估企业的气候适应能力,评估方法应适用于企业在报告日期的具体能力[S2第22段]。此前,ISSB在2022年11月举办临时理事会明确这一细则将作为强制性披露,并参考TCFD发布的指南62定义了三种不同企业执行气候情景分析的实施阶段63,分别为:起步阶段、进阶阶段和成熟阶段。尽管这三个阶段并未最终呈现在准则正文或现阶段已经发布的相关指南中,但在S2附录B应用指南中相应的段落中仍涵盖了相同的理念。在最终发布的S2准则中,ISSB就气候情景分析的实施方法在附录B应用指南中给予了进一步说明[S2附录B–应用指南第B1-B18段],最终确定此细则的要义是企业应当使用与其能力相称的技术、能力和资源来执行气候情景分析。为确定何种评估方法与企业的情况相符,需要考虑企业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以及其可用的技术、能力和资源。S2附录B–应用指南第B1-B18段借鉴了TCFD发布的关于使用气候情景分析的技术补充指南。如:S2附录B–应用指南第B4段指出,一个企业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或机会越大,该企业就越需要进行定量或技术上更复杂的气候相关情景分析。当一个企业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需要更复杂的情景分析方法,如果该企业有资源获得或研发相关技术,就不能以缺乏技术为由使用相对简单的方法[S2结论基础第BC65段]。这也意味着,企业必须采用一种气候情景分析的方法,使其能够在不花费过多成本或精力的情况下,披露报告日可获得的所有合理的信息[S2附录B-应用指南第B1段]。62参考的两份指南分别为2017年6月发布的《披露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遇时如何使用情景分析的指南》和2020年10月发布的《非金融公司实施情景分析的指南》63ISSB于2022年11月临时召开的理事会上,曾定义三种气候情景分析实施阶段,分别为:起步阶段、进阶阶段和成熟阶段。尽管这三个阶段并未最终呈现在准则正文或现阶段已经发布的相关指南中,但在S2附录B应用指南中相应的段落中仍涵盖了相同的理念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49结合S2第22(b)(i)段的要求来看,披露企业如何进行气候情景分析对于利益相关方64理解气候情景分析或相关分析的结果至关重要。因此,披露假设情景的具体内容和分析过程与披露结果同样重要。显然,随着首批两份ISSB准则终稿和其他相关文件的正式发布,围绕以气候信息披露为代表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迎来了正式的应用实践阶段。我们建议不同行业内的重点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金融机构和领先企业,应当优先理解和预判遵循ISSB准则对自身执行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影响,进而分阶段、有侧重地推进可持续信息管理和披露等系列工作。普华永道洞察高阶气候情景分析往往需要企业选定适合的气候情景,明确选定气候情景中的具体关键驱动因素,借助行业经验判断、专家意见输入和专业服务机构或工具来明确设置和调整参数,进而执行符合企业战略决策所框定时间范围区间内的具体分析。ISSB准则中并没有明确在执行此类高阶气候情景分析过程中应当选定的气候情景数量、具体应当设置的情景参数、应当覆盖和设置的短、中、长时间区间,结合专业服务经验,我们给出以下示例,便于企业更具象化地理解此条细则。64此处主要指阅读企业可持续性信息披露报告的读者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50高阶气候情景分析的“四步走”执行示例65设定气候情景明确气候变化既存在物理风险,也存在转型风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选择更多的气候情景(至少应选择两个气候情景)来尽可能表征更广的温升假设范围,进而实现更为全面综合的分析。转型情景转型情景阐明了不同的政策结果(即气温上升水平)以及有可能导致气温上升接近预期结果的能源和经济途径。根据关键参数的不同变化速度(例如,技术开发和部署的速度、关键政策的变化和时间安排等),这些情景可以反映出过渡的快与慢。物理情景物理情景通常显示全球气候模型的结果,显示地球气候对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变化的反应。例如,IPCC在其第五次评估报告中采用了四种“有代表性的浓度途径”(RCPs)情景。RCP情景确定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并分析了到2100年为止,全球温度(以及降水等其他变量)在未来不同时间点的变化。通过IPCCAR5RCP预测的二氧化碳排放途径和温度变化IEA对2040年的世界能源展望——三种不同的能源混合和化石燃料份额65所处不同行业的企业在进行高阶气候情景分析的过程中所应当关注和调整的因素存在差异,因此本处所列示的示例仅供一般性通用信息参考之用,不可视为专业的管理咨询建议或具有具体行业属性的通用做法示例识别风险与机遇在每个所选定和制定的气候情景中,围绕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进行全面审慎的明确识别和评估,梳理和决策应当重点关注的风险和机遇类别。转型风险物理风险机遇政策和法律风险:合规成本;搁浅资产;资产减值;对碳密集型资产的限制和约束;以及资产折旧。急性物理风险:短暂的极端天气影响,例如洪水、野火、旋风、热浪、干旱慢性物理风险:缓慢的隐性变化造成的影响,如平均温度上升,长期的水压力资源效率:使用更有效的运输方式;高效的建筑;减少水的使用;使用回收。能源来源:使用低排放的能源;使用支持性的政策激励;使用新技术;参与碳市场。产品和服务:开发低排放商品和服务;气候适应和风险解决方案;研发和创新。市场机遇:探索新的市场或资产类型,以实现活动的多样化。市场和经济风险:公司或证券估值;资产减值;某些商业模式的可行性;以及信用评级影响。技术风险:对新技术的所需投资;以及为适应新技术而进行的工艺改变成本。声誉风险:品牌价值或声誉受损,导致收入损失和额外支出,如公司事务、诉讼等。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51EnergyDemand(Mtoe)25,00020,00015,00010,0005,000FossilFuels80%RenewablesNuclearNaturalGasCoalOilFossilFuels75%FossilFuels60%RenewablesNuclearNaturalGasCoalOilRenewablesNuclearNaturalGasCoalOilIEAWEOCurrentPoliciesscenarioIEAWEONewPoliciesscenarioIEAWEO450scenario重要性评估针对所识别应当重点关注的风险和机遇,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业务部门分类或运营地域分类等方式,评估具体风险或机遇领域内影响程度和相关性水平的高低。构建影响路径就具体的高重要性和高相关性风险和机遇,基于具体的影响驱动因素,构建清晰的影响路径,并达成共识,落实到运营层面来分析潜在的商业影响(包括财务层面等),进而完成对企业战略和商业模式调整的信息输入。风险/机遇领域风险/机遇子领域业务部门ABC转型政策和法律风险中等非常低高市场和经济风险中等非常低中等技术风险低非常低低声誉风险中等中等中等物理急性物理风险非常低高非常低慢性物理风险非常低高非常低机遇资源效率非常低非常低非常低能源来源非常低非常低非常低产品和服务高非常低高市场机遇低非常低中等气候影响的重要性和相关性非常低低中等高非常高政策实施与气候有关的政策和法规由于经济上不可行而搁浅的资产在数据收集和报告方面投入更大的资源和精力为减少排放、实现气候目标和遵守气候法规而投入更多的资源和努力业务支出增加收入损失资本成本增加损害成本引入限制使用碳密集型水泥的建筑和建筑标准增加排放和环境报告义务加强对水泥生产过程中排放水平的监管引入碳税加强利益相关者对气候承诺和信息披露的审查因不遵守低碳政策而导致的经济处罚和诉讼碳成本增加不遵守政策造成的声誉损失气候风险影响驱动因素运营层面财务层面其他商业影响资本支出增加获得融资的机会减少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52其他重要细则细则4可比信息和更新后的估计[S1–一般要求–可比信息]1)历史估计变更需要更新可比数据若主体识别出前期估计相关的最新信息,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50段要求主体在当期年度披露中追溯更正其比较数额。此外,主体还需解释估计变更的原因。但主体无需因前瞻性指标的变化而更新可比信息66。如:假设某主体在2022年披露了其在未来五年(2023-2027年)内可持续相关机遇所产生的潜在收入估计为每年200,000人民币。2023年,该主体改变了用于估算潜在年度收入金额的假设。根据新的假设,修改后的2024-2027年潜在收入估计为每年350,000货币单位人民币。根据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51段,允许但不要求主体修改可比信息,但主体需更新其2023年的披露,以反映新的估算方法。2)在“反应最新估计的可比信息”细则中,除非有“后见之明偏差”外,允许修改前瞻性指标在除非不可行的前提下,“历史估计”变更应更新可比信息,而前瞻性估计变更则不需要变更可比信息。S1终稿在附录B应用指南B51(b)段中明确增加“除非有‘后见之明偏差(ahindsightbias)’外,允许修改前瞻性指标”的细则内容。66若更新该指标不涉及后见之明偏差,则允许更新该指标。前瞻性指标涉及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事件和其他条件[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51段]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53此部分细则在再讨论和修订阶段引入了“除非不可行(impracticability)”和“不造成过度负担(withoutcreatingundueburden)”两个概念,同时指出“除非不可行(impracticability)”的内涵与IFRSIAS1第42-43段中追溯调整可比信息的要求一致。在传统财务视角下的“除非不可行”往往门槛极高,要求在尽一切合理努力(reasonableeffort)后仍无法达到要求,则是“不可行的”,且传统财务报告实操中几乎未发生过,因此需要企业提供大量支持信息和证据进行论证。不过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即使由于“历史估计”变更导致更新可比信息,仅需要更新上一年/上一期的信息。2022年11月理事会上,ISSB使用了“更新(update)”估计变更这一描述,以区分其与传统财务报告中重述(restatement)的不同,且不同准则中也会对二者有详细的说明以示区别。但是不可否认,传统财务会计仍然会担忧,非财务信息报告中更新可比信息是否意味着会影响财务报告中的可比信息,如何保证传统财务报告和非财务信息报告之间的相互关联和一致性。考虑到报告编制主体在应用涉及复杂计量或结果不确定性的披露要求时将面临的挑战,ISSB在2023年1月理事会上决定在特定披露要求中引入“在报告日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且不存在不必要的成本或工作”这一概念,而相应的概念也在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中有应用。综上,尽管引入新的概念帮助企业减轻该细则的实施压力,但ISSB就“历史估计”变更需要更新可比信息细则的相关决议仍将对适用企业在可持续性信息的数据可得性、数据质量控制、内部管理流程、数据可鉴证性等诸多方面提出一定要求。适用企业应当就建设、管理和提升可持续相关的数据管理机制、数据储存模式和内控流程及系统等提前准备,实现有效预防和规避潜在违规事项的目标。适用企业可考虑:1.对可持续数据可得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且审慎的现状评估,判断差距并识别优势;2.结合评估结果,持续提升企业内部相应管理流程,优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效率;3.及时全面地披露ISSB准则所要求的可持续性信息,确保核心数据的可比性和连续性。普华永道浅析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54明确“历史估计”变更需要更新可比信息的前提下,企业披露更新后的可比信息示例ISSB工作人员还进一步就估计变更和可比信息更新如何披露给出了进一步示例。假设某一个交通运输供应商无法提供特定活动数据,企业使用行业平均数据估计其差旅相关的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一年披露的数量为24,000二氧化碳当量公吨。随后,企业从其供应商处获取了针对特定活动的数据,显示第一年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为26,500二氧化碳当量公吨,比之前的估计数高出2,500二氧化碳当量公吨,则推荐如表5进行披露。“历史估计”应当更新可比信息的示例建议企业在披露当期可持续性相关信息时,若发生1)计算方法发生变化,2)信息输入发生变化,或3)数据可获得性发生变化,有新数据源,则应当视情况调整可比信息,并给出如表4的示例。示例建议的方法针对1)计算方法发生变化20×1年,企业使用行业平均值作为计算可持续相关指标的输入值。20×2年,企业决定更新计算方法,以改进计算该指标的估计准确性。修改可比信息,除非不可行。针对2)信息输入发生变化20X1年末,某企业披露范围2碳排放量时使用省级排放因子乘以外购用电量。20X2年末,该企业披露相应指标时,使用市级排放因子。注:针对本种情况,ISSB工作文件中并未给出具体示例。为便于读者理解,普华永道可持续性信息工作小组给出此条示例,不可等同于ISSB工作文件示例。修改可比信息,除非不可行。针对3)数据可获得性发生变化20×1年末,该企业获取了其100家供应链合作伙伴中的60家的数据。在计算相关指标时,企业根据已有数据推断出其他数据。20×2年,部分原来不可获取的数据变为可获得的数据。修改可比信息,除非不可行。可持续性信息第一年(以前披露)调整第一年(更新可比信息)第二年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吨)24,0002,50026,50022,000尽管ISSB工作人员此前就第二年数据披露给出了其他三种备选的方案,即:按照S1更新可比信息原要求,或对当期数额进行前瞻性调整,再或对可比信息或当时数额不作调整。表4历史估计示例表5可比信息和更新后的估计示例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55“前瞻性估计”无需更新可比信息的主要原因及相应示例认为企业在报告披露当期提供有关前瞻性估计的最新信息比将相应估计反映在可比信息中更为有效,1)现有情况的变化,2)新情况的发生;及3)复杂性这三种情况下都应当进行“前瞻性估计”(表6)。企业通过解释当期使用的前瞻性估计与上期报告的前瞻性估计之间的差异,能够更为有效地反映企业的预期发生的变化。示例建议的方法针对1)现有情况的变化20×1年,企业预计在20×2年将花费100,000货币单位购买新设备,以适应可持续相关风险。20×2年,设备价格上涨,企业花了125,000货币单位。不修改可比信息。不修改上一年度的估计以反映报告期间的交易和事项,可避免产生后见之明偏差(ahindsightbias)。针对2)新情况20×1年,企业预计在20×2年–20×5年年间将花费150,000货币单位,以适应与水相关的风险。20×2年,企业得知20×3年将实施一项与水相关的新法规。因此,为适应该期间与水相关的风险,企业将预期支出调整为在20×3年–20×6年将花费180,000货币单位。不修改可比信息。在当期提供的关于20×3年-20×6年的信息反映相关修订。针对3)复杂性20×1年,企业预计未来五年(20×2年–20×6年),可持续相关的机遇产生的潜在收入将为每年500,000货币单位。20×2年,企业改变了用于估计潜在收入金额的假设。根据新的假设,企业将对潜在收入金额的估计修改为20×3年–20×6年每年收入为575,000货币单位。不修改可比信息。在当期提供的关于20×3年-20×6年的信息反映了新的估计方法。表6前瞻性估计示例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56细则5气候相关指标和目标[S2–指标和目标]S2中就适用企业所披露的每个温室气体排放目标[S2第36段],企业必须披露:•无论是范围1、范围2还是范围3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目标,都需披露该目标所涵盖的温室气体类别67;•是总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还是净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如果企业只有净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则需要披露相关的总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目标是否基于特定行业减碳法;以及•在披露计划使用碳信用来抵消温室气体排放,以实现“净零碳”目标时,需披露:-是否涉及自然碳移除或技术碳移除手段;-由哪个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碳信用进行了验证;以及-其他有助于利益相关方了解碳信用可信度和完整性的信息。关于主体为监测实现其战略目标的进展情况而设定的气候相关定量和定性目标,以及法律或法规要求的任何目标[S2第33段][S2第34段],主体应予以披露:•制定和审查目标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和方法;•目标的目的;•目标是否适用于整个主体或部分主体,如特定业务单位或特定地区;•目标的适用期;•衡量实现目标进展情况的基准时期;•绝对目标或基于强度的目标;以及•关于气候变化的最新国际协议(包括辖区承诺)如何为目标提供信息。67具体七类温室气体类型见本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小节处示例图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57此外,S2要求主体向主要报告使用者披露用以说明主体如何使用指标和目标来衡量、监测和管理已识别出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其中包括跨行业指标、基于行业的指标(主体须参考并考虑IbG指南)、主体设定的指标和目标,以及法律或法规要求的任何目标[S2第28段]。针对跨行业指标[S2第29段],可能涉及重大定量和定性的信息:•温室气体(GHG)排放量(绝对值)——按照《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碳核算与报告标准》,除非行政司法管辖当局要求主体使用不同的方法。该项披露信息以公吨二氧化碳当量表示。•气候相关转型风险——以绝对值和百分比形式披露资产或业务活动的脆弱性(如:主体的煤炭开采收入金额和百分比)。•气候相关物理风险——以绝对值和百分比形式披露资产或业务活动的脆弱性(如:主体位于洪水泛滥地区的财产组合的金额和百分比)。•气候相关机遇——披露与气候相关机遇相一致的资产或业务活动的数量和百分比(如:主体从支持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服务中获得的收入)。•资本部署——披露主体用于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金额(如:主体投入低碳产品研发的金额占年收入的百分比)。•内部碳定价——以公吨为单位计算排放成本时使用的碳价格,包括主体如何使用该定价进行决策。•薪酬——当期高管薪酬中与气候相关因素有关的百分比。此外,包括薪酬如何与气候相关因素关联的考虑。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58除上述首批两份ISSB准则中明确规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内容外,行业特定的披露指标应当参考此次同步发布的IbG指南68。以商业银行为例,还应当额外披露的关键可持续信息披露主题和指标69如下表(表7):主题指标将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纳入信用评级关于将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纳入信用评级的披露内容1应描述将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因素纳入信用分析的方法。2披露范围应包括商业和行业贷款以及项目融资。3应介绍规定其如何将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因素纳入信用分析的政策。4应讨论其如何在估计主体金融资产在合同期限内的商业和行业损失时如何纳入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5应说明其纳入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过程中各方面的实施方法。6应说明其纳入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的相关监督/问责方法。7应讨论是否进行情景分析或建模,其中未来环境、社会和治理趋势的风险预测在具有商业和行业信用风险敞口的投资组合层面计算。8应讨论其认为对部门和行业的影响而言适用范围较广泛的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趋势,以及其认为的部门或行业特定趋势。9应说明对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的重大信用风险敞口集中,包括碳相关资产、水资源紧缺地区和网络安全风险。10应说明如何将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纳入评估,及影响主体就环境、社会和治理相关因素的评估因素。11可披露与其将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纳入信用分析的方法相关的额外量化指标。尽管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Taxonomy现阶段刚处于公开意见征求阶段(更多信息介绍见本报告重点工作安排4处),且将于2025年初才会最终定稿,但毋容置疑,现阶段首批两份ISSB准则中所涉及定量披露最多的细则便是气候相关指标和目标处。适用企业就气候相关指标和目标的披露离不开严谨审慎和稳定精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信息核算作为信息基础,也需要企业明确思考和制定科学专业的碳减排路径,才能进一步决策具体指标、更新目标和落实目标。普华永道洞察表7IbG指南就商业银行所要求披露的一级指标7068此次发布的IbG指南仅适用于不同行业的气候相关的指标,其余非气候相关的指标将随着SASB准则国际适应性项目的完成而进一步予以公示,相应的进展敬请见本报告–重点工作安排3处相关介绍69IbG指南中还就不同行业的活动指标(ActivityMetrics)进行了规定,本文此处仅以可持续信息披露主题和指标为例,不做全量的分析和列示70IbG指南中针对本图中列示的指标亦有更为详细的指标说明和数字编码,此部分与此前分析介绍的SASB准则国际适用性项目的征求反馈意见等项目工作有交叉关系,更多详细欢迎直接与普华永道专业技术部门工作组取得联系以进一步沟通,此处考虑信息的复杂性不做更多注解和说明。此外,此部分的中文翻译后续需以官网译本为准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59类型气候相关风险潜在财务影响物理风险急性风险–极端天气事件(如:台风、洪水等)发生频率/频次变高•因生产运营能力(如:交通运输困难、供应链受阻等)的下降导致收益降低•因员工福利下降导致的减产或收入下降•现有资产减值或报废造成的损失(如:在高风险区域内资产或地产的损失)•运营成本的增加(如:水供应不足等)•资本成本增加(如:基础设施损坏)•因销量或生产效率下降造成的收入减少•因处于高风险区域还造成保险金上升或投保受限慢性风险–降雨格局变化、气候格局变化,平均气温持续上升、海平面上升等细则6当前和预期的财务影响[S1–战略]主体应披露使主要报告使用者能够了解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其业务模式和价值链的当前和预期影响[S1第32段],其中包括要求主体描述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在其价值链中的集中位置。为确定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预期财务影响,主体应在无需付出过度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使用报告日可获得的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S1第37(a)段]。若定量信息无法单独识别,或所依据的测量方法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则无需提供有关当前和预期影响的定量信息[S1第38段]。此外,若主体不具备提供定量信息的技能、能力或资源,则无需提供有关预期影响的定量信息[S1第39段]。但在前述两种情况下,主体需要补充披露定性信息。并就未提供定量信息的原因予以披露。从实操层面,我们亦进一步给出可供参考的分析思路和角度,建议适用企业从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两个方面入手,具体示例71如下所述。气候相关风险和财务影响分析的示例1)物理风险视角71下述三则示例均结合TCFD已发布的指南和普华永道的专业服务经验,不可视为专业的管理咨询意见,仅供参考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602)转型风险视角类型气候相关风险潜在财务影响转型风险政策法律•就温室气体排放量超排产生的额外费用增加•温室气体排放量披露义务在范围和颗粒度的趋紧•现有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强制政策出台•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运营成本增加(如:更高的合规成本、更高的保险费用)•因政策变化导致的资产报废减值或提前下市等•产品和服务因罚款或外部市场排斥等因素造成的成本增加或需求减少技术•是否能够找到替代技术,该技术手段更为低碳,能够有效替代现有技术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新技术投资失败•使用更低排放技术的成本•所持资产的报废或提前退役•产品和服务需求量的缩减•可选替代技术的研发成本•技术研发的投资成本•应用和内化新措施和流程的成本市场•改变消费者行为习惯•市场信号不明确•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因消费者需求变化导致的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减少•生产成本增加导致的成本(如:更高的能源和水耗成本)和产出(废物处理)变化•能源成本的不可预期的价格波动•收入结构和来源变化导致利润下降•所持资产价值的减值声誉•消费者倾向的变化•行业既有高排放印象连带的“污名化”风险•利益相关方关注度的提升和负面的利益相关方反馈•因产品和服务需求量降低造成的收入下降•因产品生产能力(如:生产计划审批延迟、供应链断供等)降低造成的收入下降•因员工福利下降导致的减产或收入下降•融资能力的下降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61气候相关机遇和财务影响分析的示例类型气候相关机遇潜在财务影响资源效率•使用更有效率/效益的物流/交通方式•使用更有效率的生产和分派方式•回收再利用•建设/搬至能耗更优的建筑/楼宇•减少水资源利用和消耗•减少运营成本(如:提升效能,降低成本)•增加生产运营能力,进而增加收入•固定资产的增值(如:建筑能耗提升获得更高绿色建筑评级所连带产生的额外补贴或收入)•员工福利提升导致工作效率提高,实现增效能源来源•使用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能源•使用政策激励措施•新技术的使用•积极参与强制/自愿碳市场•布局分布式能源•因市场青睐低碳产品和服务而增加收入•因提供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的新解决方案而增加收入•更好的市场竞争地位来迎合消费者喜好,进而增加收入市场•进入新市场•使用特定行业的激励措施•向新资产或项目提供保险等金融产品•通过进入新市场或洞悉蓝海获得收入增加(如:和政府、开放性银行合作)•增加多元化的低碳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拓宽相应版图(如:绿色债券或绿色建筑)韧性•参与新能源项目,采纳能效提升措施•多样多元化利用所有资源•通过气候韧性分析来就市场份额/资产估值进行评估•提升供应链韧性以便于在各种情况下的运营和管理•通过新产品和服务来增加气候韧性并实现收入增加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62细则7识别与可持续相关的风险、机遇及信息披露[S1–战略]在S1最终稿中,ISSB删除了此前“可持续相关重大风险和机遇”中的“重大的”(significant)一词,避免与“重要的”(material)的相混淆,并针对重要性评估的执行过程在附录B应用指南中予以了进一步说明。理解主体的发展前景与其面临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之间的联系至关重要。S1解释了识别并披露所有可合理预期会影响主体发展前景的、与可持续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的过程,共包含两个步骤72:•步骤1:确定可能影响主体短期、中期和长期发展前景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步骤2:确定需披露哪些步骤1中所识别出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在进行评估时,主体不仅要考虑自身的活动,还需要考虑价值链中的活动。步骤1:识别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主体在识别影响其发展前景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时,需要首先梳理S1和其他任何由ISSB发布的主题性准则[S1第54段]。除ISSB准则外,主体还需参考并考虑SASB准则。S1还指出,主体还可以考虑开放性指南[S1第55(b)段]73,以确定可能影响主体短期、中期和长期发展前景的其他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在确定可能影响主体短期、中期或长期发展前景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时,主体需做出判断,针对主体做出判断的过程,企业需使用报告日可获得的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且无需付出过度成本或努力[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6(a)段]。1)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主体无需在确定可能影响其短期、中期或长期发展前景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时进行详尽无遗的检索[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10段]。在确定什么是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时,既要考虑具体主体事实,也要考虑外部环境的一般条件[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8段]。其中包括内部和外部来源,如:主体的风险管理流程、行业和同业经验、外部评级、报告和统计数据。主体所付出的相关努力应与由此产生的信息给主要使用者带来的利益进行比较。可持续相关信息对报告使用者越有用,主体在获取这些信息时所付出的努力就越大[S1附录B–结论基础第BC17段]。2)重要性评估一旦确定了所有可合理预期会影响主体发展前景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主体就需要考虑哪些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是重要的。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25段明确指出,仅需要披露重要性信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关于重要性的定义,如果遗漏、误报或掩盖该信息可能会影响主要使用者依据该信息做出的决策,那么该信息就是重要的[S1第18段]。72普华永道结合准则最终稿和准则再讨论阶段理事会会议内容总结分析73开放性指南具体内容见准则落地支持章节第二小节的具体介绍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63步骤2:确定需披露哪些步骤1中识别出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在确定哪些信息可能是需要披露的重要信息时,主体需参考针对特定风险或机遇的相关ISSB准则[S1第56段]。当现阶段ISSB准则尚未涉及到具体某项可持续相关风险或机遇时,主体需要运用判断来确定哪些信息能如实地反映具体的风险或机遇,并与报告主要使用者的决策需求相关[S1第57段]。在做出判断时[S1第58段],主体应:•参考并考虑基于行业的SASB准则中披露主题所包含的指标的适用性;以及•在不与ISSB准则相冲突的情况下,也可考虑:-气候披露准则理事会(CDSB)的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相关披露的框架应用指南;-其他准则制定机构的最新标准,其要求旨在满足主要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同一行业或地区主体披露的信息,包括指标;以及-《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标准(前提是,这些标准有助于主体实现S1的目标)。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64针对企业价值链分析,与财务报告披露相比,主体的可持续披露流程和管理可能并不完善。因此,主体在确定其价值链范围和从价值链内相关的企业获取必要信息时可能会遇到一定挑战。然而,S1为主体在确定价值链范围和从价值链中获取信息提供了一定豁免。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6(b)段规定,主体应使用其在报告日可获得的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来确定价值链范围,且无需付出不必要的成本或努力。有关“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详细解释请参上文步骤1“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处。上游和下游活动的具体范围虽然ISSB准则中未明确定义,但上游活动一般包含主体以外的其他方与主体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初始阶段有关的活动(例如,材料采购、材料加工和供应商活动)。下游活动包括主体以外的其他方所从事的与主体投入后期的任何过程有关的活动(例如,运输和分销、已售产品的加工、已售产品的使用以及已售产品的报废处理)。普华永道洞察其他概念性细则细则8报告主体[S1–概念基础]主体应采用与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相同的报告边界来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如:假设主体为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则需要根据集团所遵循的会计准则中的相应要求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涉及母公司及其子公司。该主体应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以同样的方式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38段]。主体应单独提供可持续相关信息,说明其价值链74中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这一要求将不会改变报告的边界,但强调了主体的发展前景受其价值链中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影响。主体的价值链被定义为与主体的业务模式和主体运营的外部环境相关的全部活动、资源和关系,这包括主体从构思到报废其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所使用和依赖的活动、资源和关系[S1附录A]。也就是说,与主体业务模式相关的上游和下游活动中的所有企业都应当考虑并包含在价值链中。74S1第B5段将对联营企业和合资企业的投资纳入了主体的价值链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65为进一步阐明可持续披露和财务报告中使用的数据和假设的一致性,我们就上述小节段末结论予以下述具体示例说明:示例1:相同财务数据和假设制造商在为可持续披露准备气候情景分析时,会使用预期生产的产品数量。在为财务报告进行减值评估时,主体应使用相同的预期生产产品数量。示例2:不同财务数据和假设某些财务报告准则需满足特定要求,才能将资产的改进或增量(及预期产量的增加)纳入减值评估。与此相反,主体的可持续相关情景分析可能包含资产效率的预期改进,这可能会导致预期生产单位数量的增加。此情况下,财务报告和可持续披露所使用的假设可能不同。普华永道洞察细则9关联信息[S1–概念基础]S1第21段要求主体提供相关信息,以帮助主要使用者了解可能影响主体发展前景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之间的关联性,其中包括:不同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与财务报表中所披露信息之间的关联性。因此,一般情况下,主体应在可持续披露中使用与财务报告相同的财务数据和假设[S1第23段]。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财务报告和可持续披露所使用的假设可能并不一致。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66S1还允许主体在信息具有商业敏感性的情况下,豁免披露ISSB准则所要求披露的可持续相关机遇信息[S1第73段]。在应用此项豁免时,主体需考虑以下三项条件[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35段]:(a)该项可持续相关机遇信息尚未公开;(b)有理由预期披露该信息会严重损害主体在寻求该项机遇时本可实现的经济利益;以及(c)主体已确定无法以某种方式披露该信息(例如,合并披露),既满足披露要求的目标,而又不严重损害其在寻求该项机遇时本能够实现的经济利益。主体需在应用此项豁免时进行披露,并在每个报告日重新评估相关信息是否符合准则豁免条件[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36段]。值得注意的是,这项豁免政策不适用于可持续相关风险。商业敏感信息的豁免披露细则10报告位置[S1–一般要求]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应作为主体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一部分[S1第60段]。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可能涵盖许多不同的主题,如:气候、人力资本和/或生物多样性等。这些信息可能无法悉数纳入到主体的通用目财务报告中。因此,S1允许在不同位置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但需遵守主体适用的当地法规或法律要求[S1第61段]。无论信息在何处披露,在符合特定要求的情况下,允许主体通过交叉引用其发布的另一份报告的方式纳入所披露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45段、第B46段和第B47段]。细则11合规声明[S1–一般要求]若主体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符合ISSB准则中的所有相关要求,则主体应提供明确且无保留的合规声明[S1第72段]。若主体出于互操作性或可比性的原因(包括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希望提供ISSB准则未要求或可能认为不必要的额外披露,则应明确说明,且不应掩盖ISSB准则所要求提供的信息。若当地法律或法规禁止主体披露ISSB准则所要求的信息,则免除主体披露该信息的责任[S1第73段]。但主体需披露免除信息的类型,并帮助主要使用者了解限制的来源[S1附录B-应用指南第B33段]。这将不妨碍使用这一豁免条款的主体主张其遵守了ISSB准则。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67细则12判断、不确定性和差错[S1]判断除涉及估算的判断(见"计量和结果的不确定性"处)以外,主体需披露其在进行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过程中做出的对所披露信息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的相关信息[S1第74段],其中包括确定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及进行披露时所做出的判断。计量和结果的不确定性在编制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时,有时无法直接计量,需对披露金额进行估算。其中包括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具有不确定性结果的事件的估计。与财务报告相同,使用合理的估算是评估和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的关键,若对估算进行准确的描述和解释,将不会降低披露信息的可用性[S1第79段]。差错S1对差错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相似,即:“主体在其一个或多个前期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中发生遗漏和误报。这些错误是由于未能使用或误用了在上述期间授权发布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时可获得的可靠信息,且这些信息在编制披露时是可以合理预期获得并加以考虑的[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第5段]。”与《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类似,任何前期差错都应追溯更正。主体需区分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S1第85段]。差错是由于故意或意外地滥用或无视了现有或应有的信息所造成的。这就将差错与估算变更区分开,估算变更是对具有内在计量不确定性的金额的更新,旨在反映当时的情况并考虑到最新信息。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68ISSB准则生效日期和过渡性措施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69首个报告期内的过渡措施ISSB理事会在2023年2月份理事会上一致通过首批两份ISSB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提议,这意味着最早一批适用企业应于2025年完成首份符合ISSB准则要求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报告。而后,ISSB理事会于2023年4月份举办的临时理事会上75,进一步明确了首批两份ISSB准则正式生效一年内应当优先披露的气候变化相关的可持续性信息,气候信息以外的其他可持续性相关信息的披露将额外再给与为期一年的披露缓释期。此外,ISSB理事会允许企业在同时遵循S1和S2的前提下,提前应用这两份准则。ISSB理事会还批准了工作人员提议设定的过渡性措施(transitionrelief),即:在企业适用S1和S2的首个报告期内,允许不同时间披露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结合适用企业遵循的财务报告披露规则,ISSB就报告日期设定了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过渡方案,如表8。首批两份ISSB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首个报告期内提供过渡性措施所遵循的财务报告披露规则可遵循的过渡性措施该企业需要披露中期财务报告应在次年发布第二季度或中期财务报告的同时,披露可持续性信息该企业自愿披露中期财务报告可在次年发布第二季度或中期财务报告的同时,披露可持续性信息,但不迟于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后的九个月内该企业不需要且不自愿披露中期财务报告不迟于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后的九个月内表8ISSB理事会允许企业在首次适用ISSB准则时可遵循的过渡性措施75具体内容原文见: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meetings/2023/april/issb-supplementary/ap-3-ifrs-s1-transition-relief.pdf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70针对部分具体细则所提供的其他过渡性措施针对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过渡性措施,ISSB主要将从下表所列示的五大方面展开,分别从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主题范围、时间节点、比较信息和温室气体核算范围和方法等层面予以了企业一定的缓释措施,以帮助应用ISSB准则的企业能够有更多的过渡时间来准备符合ISSB准则中全部细则要求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内容相应过渡性措施1“气候优先”(climatefirst)原则S1允许主体在应用S1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内仅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信息。从应用ISSB准则的第二年起,主体才需披露与其他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信息。2报告时间S1要求各主体在发布同一报告期相关财务报表的同时,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然而,在第一个年度报告期内,S1提供了临时过渡性豁免,允许各主体在发布相关财务报表后,于次年发布中期财务报告的同时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76。3比较信息披露在主体应用S1和S2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内,不要求就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相应可比信息。但如若主体决定采用就“气候优先”相关的过渡措施,在第一个报告期仅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信息,则需要在当年就气候相关信息提供可比信息。在披露的第二年,主体必须提供可持续相关事项的比较信息(包括气候和任何其他相关主题)。4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S2针对第一个年度报告期提供了对披露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的过渡性豁免。5《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protocol)S2要求主体使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准则》(2004年版)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如若企业现阶段采用的是非《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的其他核算方法,则在应用S2的第一年可以继续使用该核算方法。表9S1与S2中的核心过渡性措施76具体情形见表8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71在确定哪些信息可能是需要披露的重要信息时,主体需参考针对特定风险或机遇的相关ISSB准则[S1第56段]。当ISSB准则未涉及到具体某项可持续相关风险或机遇时,主体需要运用判断力来确定哪些信息能如实地反映具体的风险或机遇,并与报告主要使用者的决策需求相关[S1第57段]。在做出判断时[S1第58段],主体应:•参考并考虑基于行业的SASB准则中披露主题所包含的指标的适用性;以及•在不与ISSB准则相冲突的情况下,也可考虑:-气候披露准则理事会(CDSB)的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相关披露的框架应用指南;-其他准则制定机构的最新标准,其要求旨在满足主要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同一行业或地区主体披露的信息,包括指标;以及-《欧盟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标准(若这些标准有助于主体实现S1的目标)。ISSB明确开放性(open-ended)指南的参考范围,以应对暂无相应ISSB准则时,企业可参考执行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标准就企业参考SASB准则进行相关披露的更多分析,敬请参考重点工作安排3第2小节SASB准则中气候相关细则中“我们的建议”处。补充信息S1为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提出了一般性要求。然而,有许多常见的列报和计量问题,如:如何反映收购和资产剥离,在ISSB准则中并没有明确涉及。从财务报告的角度来看,《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为在缺少具体的IFRS准则提供权威指导的情况下处理交易、其他事件和条件提供了指导,指出:在没有具体指导的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优先考虑IFRS准则中类似交易或事件的会计原则,其次是美国会计准则。因此,在ISSB准则暂无相应准则的情形下,结合最终目标是让财务报告和可持续报告之间存在自然对称,主体可以考虑将其采用的财务报告框架原则应用于可持续报告。此外,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的方法,主体可以参考使用类似概念框架的其他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框架,制定与ISSB准则披露要求不冲突的方法。如:利用广为人知的财务报告方法,对报告边界或集团结构变化做出假设,这样可能会降低编制者和使用者的复杂性;结合财务报告的原则是从交易日开始披露收购情况,可从交易日开始披露处置情况,这同样也是一种合理的可持续披露方法。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72浅析ISSB准则重要细则的潜在影响和应对建议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73精确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信息:充分了解不同温室气体核算方案,就自身不同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选定契合的核算方案,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披露工作不同行政管辖区惯常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如:ISO14064碳核算方法、中国发改委颁布的行业温室气体核算指南等)存在差异。尽管针对相应行政管辖区有明确温室气体核算方法规定的情形下,ISSB提供了缓释措施,但S2相应细则中要求企业同时披露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排放量,这将涉及不同核算方法就企业划定核算边界(boundary)和设定核算方法(如:股权法或控制权法)的具体规定和实操影响。此外,企业如若决定变更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额外的成本。同时,ISSB也针对范围2碳排放量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细致的要求,这意味着企业在披露运营端温室气体排放量时也应当培养“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地反应全部排放量”的思维,注重排放数据准确度和颗粒度的管理。此外,综合ISSB就金融机构投融资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细则的各项具体决议,适用金融机构也应当在前期预备阶段积极识别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披露范围、投融资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方法(如:不同资产类别等)、内部数据管理控制流程等关键问题。1)管理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难度大,需要形成现实的执行方案ISSB要求单独列示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这也将是后续一个执行难点。由母公司向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收集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存在以下潜在挑战:1.尚未明确对接机制,没有专业的对接人按照科学的模板提报数据,也没有专业的数据校验和复核流程;2.缺乏定制化报数模板,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在组织运营管理和具体业务层面上往往可能和母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能直接套用报告模板;3.缺乏积极的配合程度,可能导致数据收集过程不规范、数据整理不彻底等诸多问题。2)及时明确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范围和方法,有效管理自身及价值链关键伙伴分阶段推进披露工作对于企业而言,核算范围3绝对排放量涉及价值链上下游环节的合作方,需要积累相关的数据提取、报送和核算经营才能顺利执行。ISSB理事会已经从具体实操层面就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披露时间和具体内容给予了一定缓释措施,但结合现阶段大部分中国企业就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数据管理基础、数据计算方法、数据核算流程和数据披露成熟度等各维度的实际情况而言,哪怕在S2正式生效后一年内完成所要求的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仍具有较大挑战,尤其是考虑到ISSB还对可持续性信息披露设置了“历史估计”变更需更新可比信息的细则要求。因此,建议上市企业,尤其是重点高碳排行业内的上市企业就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管理和核算引起足够重视,确保准则一旦适用后,能够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此外,ISSB理事会已委托ISSB工作人员继续研究“范围3的范围3”这一细则的可操作性,如若后续ISSB决议仍需要披露该项指标,将会进一步带给适用企业一定的执行压力。适用企业应当考虑提前理顺:1)范围3的范围3是否显著,如若显著;则2)是否已有成熟的数据收集和管理办法从相关方获取相应数据又或是科学有效的估算方法,如若两者均满足,则是否能够;3)尽可能与财务信息报告实现同频发布。特别说明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743)适用企业完成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复杂程度与业务经营所在地的复杂程度相关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到排放因子,这项工作的复杂程度将受制于企业经营所在地的广度。具体而言,若某适用企业不仅在中国全国经营,且在海外也经营相关业务(且该业务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显著),则对于中国境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至少将按照华北、华东、华南等不同区域的排放因子进行测算,而在境外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则应当优先使用所在地优先推荐的排放因子。换句话来说,业务经营范围越广的企业越应当引起重视,迅速行动,按照经营地构建内部数据报送机制,以减少总量核算阶段的复杂性。构建投融资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能力:提前梳理和匹配投融资活动相关的排放量来源,整理和明确相应的数据来源和核算方法,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和数据完整性金融机构的范围3排放(除外购电力或热力之外的其他间接排放)除了涵盖自身员工通勤、差旅、供应链排放等,还包括投融资业务碳排放,属于范围三排放的类别15(投资类)。如果采用股权比例法核算碳排放,投融资业务碳排放部分则需要拆分,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所产生的排放应纳入金融机构的范围1及范围2排放,债权投资及其他托管类投资则应纳入范围三排放的类别15(投资类)。根据国际非政府组织机构统计,金融机构投融资业务部分的碳排放量比金融机构自身温室气体排放量高出许多,甚至高达700多倍。因此,投融资业务碳排放核算是金融机构碳核算关注的重点,也是金融机构构建碳排放核算体系的难点所在。目前,国内金融机构碳排放核算体系还处于早期阶段77,部分金融机构应政策要求针对范围1、范围2排放进行了核算和披露,少部分试点金融机构已开始部分范围3排放的监测与核算工作,对范围3中的投融资业务碳排放核算,主要面临以下五大点挑战:1)数据可获得性较差,数据质量有待提高;2)金融机构缺乏碳排放核算管理的内控机制;3)金融机构的碳排放管理能力有待提高;4)基于项目融资的碳排放或碳减排核算方法有待完善;5)投融资业务碳排放存在重复计算问题。77目前,针对投融资业务碳排放核算指南或方法包括国内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以及PCAF(PartnershipforCarbonAccountingFinancials,碳核算金融伙伴关系)发布的“TheGlobalGHGAccounting&ReportingStandardforFinancialIndustry”(《金融行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披露全球性标准》,以下称“PCAF方法学”)。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涵盖了金融机构项目融资及非项目融资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及碳减排核算方法,分摊碳排放比例时采用了月均投融资额的概念,规避了某些短期融资产生的碳排放无法纳入核算范围的问题,但是该指南的投融资类别较为简略,仅将投融资类别简单区分为项目融资和非项目融资两大类别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75针对上述潜在挑战,我们亦从五个维度提供可供金融机构,尤其是S2中明确规定的三大类金融机构,进一步参考的高阶阶段方案:1)判断应当披露的范围3信息范围尽管金融机构范围3排放量往往集中在投融资活动(范围3的第15个分类)中,但ISSB要求适用企业披露所划定的范围3披露范围,并规定一旦发生“重大事件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应当重新划定范围3的范围。这意味着,适用的金融机构应当明确一套范围3排放量范围划定的管理机制和办法,划定应当披露范围3排放量15个类别中的各种类型,并允以披露。2)建立健全范围3排放信息披露方法,充分借鉴业内领先实践ISSB不限定适用金融机构使用何种方法计算范围3排放量信息,包括碳核算金融联盟(PartnershipforCarbonAccountingFinancials,PCAF)在内的国内外各类方法论也在不断更新和出台。针对1)中识别的应披露信息,适用金融机构应当积极了解现有行业内领先做法,选择或开发适用自身的核算方法,优化现有数据收集和管理办法(如:行业均值或企业层数据等不同颗粒度、实测值或估计值等不同数据质量等),加强内部管理流程和办法,积极升级数据信息系统,不断提升机构范围3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数据质量,及早披露相关信息。3)及时判断是否能够内化GICS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是被提议的行业分类标准,但考虑到适用行业中还有需要按照中国绿色产业目录或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进行绿色金融相关业务活动的商业银行等主体,因此如何将不同的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对照和映射将成为一个重要工作。4)重点关注“未提取贷款额度”排放量等具体披露指标金融机构尚未就“未提取贷款额度”提供任何资金资产,进而产生任何投融资相关的排放量,但出于尽可能地要利益相关方更多地了解尚未发生但计划发生的潜在投融资活动排放量,ISSB仍要求适用企业进行相关披露。这也意味着,适用企业要站在更全面和宏观的视角来管理、协调和披露相应信息:a.如何按不同应兑期限在贷款额度/授信额度中剥离出未提取贷款额度部分;b.如何协调财务信息披露和非财务信息披露就此事项的统一;c.如何开发一套适用于本行业的“未提取贷款额度”以区分于实际发生量。5)审慎研究可选的碳排放强度计算方法,提前储备相关能力尽管ISSB不再要求披露碳排放强度,领先的金融机构往往已披露该指标,实现多个指标共同佐证和支持该金融机构气候相关战略和目标执行情况的效果。此外,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领域内的研究进展和速度相对较快,并不排除后续有统一的强度目标被认可的情况。因此,适用行业内的金融机构如何提前识别适用于自身业务情况的可比性好、稳定性高的碳排放强度也将成为一个可重点关注的工作难点。通过广泛地对比和判断横向可比的同业现有的计算方法,学习、评估和管理契合自身业务特点的强度计算方法,也能在后续提高竞争力。专题方案:投融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76利用气候情景分析评估企业韧性:积极学习包括气候情景分析在内的气候韧性分析手段,实现有效量化气候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尽管ISSB明确指出希望企业能够明确气候变化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实质性影响,并建议使用气候情景分析作为量化分析的工具,或可使用替代方案,但尚未提供不同行业内企业执行该项分析的具体操作指南和方法示例,这将给计划或正在尝试进行气候情景分析的企业带来挑战。尽管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于2020年9月发布了《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分析综述》和《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分析案例集》,给出了金融机构进行气候情景分析的相关案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也系统性总结了利用气候情景分析量化物理风险及转型风险的工具合集78,但企业从理论学习到工具应用势必还需要更细致的指导和培训。精准把握可比信息和估计更新:提前掌握非财务信息“比较估计”与财务信息相应处理的异同,稳步提升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鉴证性1)企业或需改进流程以获得更为准确的历史数据,并对数据质量管理和提升做更为审慎的决策ISSB就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给出的调整示例,由于第二年企业获得了基于实际活动的数据,导致需要匹配一个更为有效的管理流程和方案来更新第一年基于相应活动的数据。而企业价值链所涉及的合作伙伴往往众多,涉及的指标也并非只有温室气体排放量这一指标,这将间接导致企业在数据管理和提升数据质量时做出更多努力。2)企业或需要面临更大的合规性管理压力,或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数据维护和记录成本的增加尽管ISSB指出应当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并不会直接导致合规性风险,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会造成企业需就前一年管理流程所导致的估计变更调整而进行解释。此外,企业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来维护包括初始估计和更新后的估计两组数据。78https://www.unepfi.org/wordpress/wp-content/uploads/2021/02/TCFD-Landscape-Chinese.pdf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77ISSB后续重点工作安排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78重点工作安排1计划2023年年底前发布教育材料,为适用企业应用S2提供额外指导计划2023年年底前发布教育材料,为适用企业应用S2提供额外指导继2022年12月份理事会结束后,ISSB在官网宣布,考虑ISSB收到了广泛的就气候与自然系统之间关联(包括:农耕活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砍伐、水资源保护等)的反馈,ISSB将加强相关课题的研究,曾考虑在《气候相关披露》准则(S2)中增加“自然相关”和“公正转型”的相关内容79。“公正转型”最早在《巴黎协定》序言中被提及,指出“公正转型”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部分。在近期发布的《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80中再次强调了“公正转型”的概念,即减轻无序转型活动或投资造成的经济或社会的负面影响,如包括对增长、通货膨胀、就业、收入分配,以及司法管辖区之内和之间系统转型成本的影响等。该《报告》研究表明气候变化的潜在负面影响最有可能由最弱势的人群承担,贫困地区往往受到更大的影响,所以及时实施转型过程中的“公正”要素,对于稳定有序推进碳中和转型十分关键。小贴士79此提议的进展更新见下文80《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完整版见:https://g20sfwg.org/wp-content/uploads/2022/10/2022-G20-Sustainable-Finance-Report-2.pdf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7981按理事会举办当天时间换算,中国时间为同一日82ISSB理事会认为,编制教育材料可以为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自然因素、以及向低碳经济公正转型提供指导,从而加强适用企业对S2的应用,故暂时直译其原英文表示为“提升S2准则”83本部分示例不代表最终发布版教育材料84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pdf-standards-issb/english/2023/issued/part-b/issb-2023-b-ifrs-s2-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accompanying-guidance-part-b.pdf?bypass=on2023年7月27日81,ISSB结束继首批两份ISSB准则正式发布后的首次线上理事会会议。在此次月度理事会中,ISSB决议于2023年年底前就如何披露气候变化风险和机遇相关的自然和社会因素编制相应的教育材料,作为适用企业使用S2的重要参考。考虑到包括S2在内的首批两份ISSB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为避免影响ISSB准则顺利落地实施,ISSB明确表示短时间内将不会重新修定已正式发布的S2准则正文,而将通过教育材料对特定情况下如何应用S2中的披露要求作出解释和说明,这项工作也被称为“提升S2准则”82。值得注意的是,教育材料相较于ISSB准则正文并不具有强制性,企业可参考教育材料就准则正文中的具体细则进行信息披露。在本次公开的员工文件中,ISSB并未列示全部示例内容,但给出了部分样例(表10)。S2相应细则拟提议的教育材料内容示例战略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S2第13段)说明主体如何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自然因素,并按地点分类。例如,主体可以披露与水资源短缺加剧相关的风险,并按水资源紧张程度不同的地点分类(应用S1第B29-B30段)。战略战略和决策(S2第14段)解释主体与气候相关的减缓和适应努力可能如何带来与以下方面相关的风险和机遇:自然(例如,基于自然的碳抵消)、劳动力(例如,由于失业导致的声誉风险)、最终用户和/或当地社区。本部分可参考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的行业特定指南84。战略气候韧性(S2第22段和第B1-B18段)说明主体对土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可获得性、或对特定地区气候相关社会因素政策的考虑如何影响其对自身气候韧性和/或供应商的气候韧性的评估。指标和目标S2第29-37段解释主体如何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自然因素的目标,例如,与森林砍伐或再生农业相关的目标。本部分可参考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的行业特定指南。表10ISSB员工文件中列示的教育材料部分内容示例83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80ISSB将通过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帮助提升不同类型企业适用ISSB准则时的披露能力综合公开意见征询期间获取的企业反馈和细则再讨论期间的定向调研结果,ISSB理事会充分获悉和理解企业适用ISSB准则时或将面临的挑战,尤其是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SMEs)。在2023年1月理事会中,工作人员明确提议后续会从九大方面(如:气候情景分析、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等)提供指南、教育性资料或其他辅助材料,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能力提升需求。ISSB已成功举办三场专题培训85,从“投资者为何关注可持续性相关信息”、“如何开始执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及“如何完成符合投资者所需颗粒度的报告”切入,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可操作性。ISSB北京办公室也会面向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SMEs)开展能力建设工作。尽管对较发达国家的领先企业而言,中国企业可持续性相关披露处于相对较新、数据信息管理基础相对较差的阶段,但可考虑借助专业服务机构的输入,更为全面、审慎地理解ISSB准则的细则要求,向更广泛的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充分展示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故事。特别说明85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3/01/issb-corporate-reporting-webinar-series/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81重点工作安排2发布《ISSB优先项目征询文件(ISSBConsultationonAgendaPriorities)》,就未来两年工作安排进行公开意见征询早在2022年7月和10月的理事会会议上,ISSB理事会便明确支持工作人员研究并列示后续优先考虑的项目,广泛收集各界利益相关方的反馈,以确定哪些项目将作为ISSB正式运作后前两年的工作重点(图11)。2023年4月,ISSB理事会通过了ISSB工作人员提议就优先工作事项进行为期120天的公开意见征询的方案,而未选择更为快捷的90天公开意见征询期的方案86。通过设置120天而非90天的意见征询期,ISSB期望各利益相关方能够结合S1和S2终稿,在优先工作事项的征求意见期期间提供更多结合实操层面考量的意见反馈。图11ISSB就优先工作事项相关工作沿革ISSB计划在2023第四季度和2024第一季度根据所收集到的反馈意见修订优先工作事项并发布最终计划,并在征求意见结束后接下来的两年执行计划9月3月在2022年7月和10月的理事会会议上,ISSB理事会明确支持工作人员研究并列示后续优先考虑的项目,广泛收集各界利益相关方的反馈,以确定哪些项目将作为ISSB正式运作后前两年的工作重点。10月及之前20222023在2023年3月份理事会中,ISSB工作人员在2022年12月已明确识别四个优先工作事项的基础上,提议就第四个事项的工作范围进行修正,即:将原先拟定的工作范围扩大到更广泛地侧重于“报告整合integrationinreporting”,该提议被通过。在2022年12月份理事会中,就名为《ISSB优先项目征询文件》的工作文件发布讨论,该工作文件指出现有三大专题项目得到广泛的关注,分别为:生物多样性、人力资本(humancapital)、人权(humanrights),此外,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连贯性也备受投资者的支持。12月4月在2023年4月份理事会中,ISSB通过了ISSB工作人员提议就ISSB优先工作事项进行为期120天的公开意见征询的方案。ISSB预期通过设置120天而非90天的意见征询期,S1和S2终稿将在就优先工作事项的征求意见期期间发布,这将利于各利益相关方综合考虑各项信息。5月ISSB于5月4日在官网发布《信息征集文件:就优先工作事项的公开意见征求》。公开意见征询期120天86这主要是ISSB综合考虑到更长的征询意见期不仅能够给不同行政管辖区内的各利益相关方更多时间充分理解ISSB发布的优先工作事项计划具体内容,还能留出充足的时间给各利益相关方进行回应准备,帮助ISSB最终获取高质量的意见反馈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8287ISSB工作人员还以生物多样性为例,在该文件的附录中说明了将其作为优先项目的具体原因88文件中英文原表述为Connectivityinreporting–ManagementCommentaryandIntegratedReporting.本处表述结合文件对相关表述的进一步解释翻译而成,适用但不限于:后续IASB和ISSB共同合作研究,关注如何在管理层评论中纳入可持续性信息,或企业如何执行综合报告等情况89资本联盟是一个由400多个机构组成的全球合作组织,致力于与合作伙伴共同重新定义价值以转变决策的制定。其中,自然资本联盟(NaturalCapitalCoalition),专注于自然提供的价值;社会和人力资本联盟(Social&HumanCapitalCoalition),囊括人和社会共同提供价值的综合方法。普华永道全球网络专家均参与了两类联盟的相关指南撰写1)2022年理事会提议内容2022年12月份理事会发布的《ISSB优先项目征询文件》中指出,现阶段有三大专题项目得到广泛的关注,分别为:生物多样性87、人力资本(humancapital)、人权(humanrights),相应的具体内涵分别为:1.生物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服务和其他与自然相关的问题;2.人力资本,特别关注多元化、公平和包容性(Diversity,equityandinclusion,DEI);3.人权,特别是价值链中的人权,重点关注工人或劳工权利和社区权利(如:基本需求)。此外,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连贯性88也备受投资者的支持。截至目前,ISSB尚未明确就已经识别的优先项目会如何陆续展开具体工作,但同时也指出现阶段就“人权”相关的研究储备较其他两者而言较少。无论后续ISSB如何开展和推进识别的优先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人力资本(humancapital)都是当之无愧的热议话题。随着COP15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的顺利召开,商业界如何有效支持气候和自然的协同发展的路径将进一步明确,企业如何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自然相关承诺将成为重要工作方向之一。GRI也于近期就更新的生物多样性披露准则(GRI304)进行公开意见征询,而GRI社会系列的准则也涵盖了人力资本(humancapital)的关键指标。此外,近期欧盟通过企业可持续报告指令(CSRD)中披露准则不仅包括生物多样性(ESRSE4),也在社会维度下对人力资本(humancapital)相关指标进行了规定。普华永道作为专业技术伙伴参与发起的资本联盟(CapitalCoalition)89也分别就自然资本(naturalcapital)和人力资本(socialhumancapital)推出了系列的指南,帮助企业以高质量披露为结果,倒推从战略、策略到执行层的内部关键举措和管理变革。小贴士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8390报告整合integrationinreporting用于描述在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中汇总不同的决策有用信息来源,并将其合并以生成一套一致的披露这一机制。借助报告整合,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重复,表明不同来源的决策有用信息之间存在的相互依存,协同和权衡关系2)2023年3月理事会提议内容在2023年3月份理事会议中,ISSB工作人员提议就“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连贯性”这一项优先事项的工作范围进行修正,即:将原先拟定的工作范围扩大到更广泛地侧重于“报告整合integrationinreporting”90(图12),以实现:1.在S1和S2中包含的关联信息要求之外的整合披露integrateddisclosure;2.阐明S1和S2相关的关联信息具体要求,以便在考虑“报告整合”项目时提供必要的背景;3.将此优先工作事项的名称从原先的“联合项目connectivityproject”重新表述为更为清晰的“可与IASB联合实施的ISSB项目”;4.在拟发布的征求意见文件中,相关问题将以问询应当如何开展该项目的方式展开(如:是否应与IASB联合开展该项目,能在多大程度上基于综合报告框架IntegratedReportingFramework或管理层评注的基础)。图12ISSB后续将进行公开意见征询的四个优先工作事项事项一生物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服务和其他与自然相关的问题事项二人力资本,重点关注多元化、公平性和包容性事项四报告整合integrationinreporting事项三人权,重点关注价值链中的人权,如:劳工权利和社区权利等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8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气候相关事项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的相应段落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段落25–26,122–124,125–133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段落28–33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段落24,27–31,34,56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财产,厂房和设备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16段落7,51,73,76IAS38段落9–64,102,104,118,121,126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段落9–14,30,33,44,130,132,134–135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21号税费IAS37段落14–83,85–86IFRIC21段落8–14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段落31–42,B8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段落4.1.1(b),4.1.2A(b),4.3.1,5.5.1–5.5.20,B4.1.7国际会计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段落22,73–75,87,93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段落33,40,117,121–128,附录A91该反馈意见报告原文见: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roject/third-agenda-consultation/thirdagenda-feedbackstatement-july2022.pdf,具体分析见该报告原文第29页92该份更新发布的教育材料下载地址见: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supporting-implementation/documents/effects-of-climate-related-matters-on-financial-statements.pdf93本次教育材料更新再发布的通知见官网: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3/07/accounting-for-climate-related-matters-in-financial-statements-/?utm_medium=email&utm_source=website-follows-alert&utm_campaign=immediate专题介绍:IASB就财务报表中的气候相关风险的新项目此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以下简称“IASB”)在其发布的最新五年工作计划(2022-2026年)中已明确:将优先考虑与新设的ISSB密切合作,致力于确保财务报告之间的关联性,以满足报告使用者的需求。IASB在2021年广泛征询利益相关方的议程意见后,于2022年7月就制定的工作计划发布了详细的反馈意见报告91,专门增加了一个在财务报表中反映气候相关风险的项目,以回应反馈意见中发现使用者对下列事项的忧虑:•针对气候相关风险,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不一致;•财务报表中对上述风险的披露不充分。2023年7月4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Foundation)发布了就《与气候相关事项对财务报告的影响》92教育材料的更新版本,旨在帮助企业在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确定如何考虑并披露气候相关事项。尽管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中并未明确提及气候相关事项,但IASB要求在气候相关事项对财务影响是重大的前提下,企业需在财务报告中考虑并披露气候相关的事项。这份于2020年首次出版,由IFRS基金会更新后再发布的教育材料总结列举了在运用IFRS时可能需要在企业财务报表中考虑气候相关事项的情况示例(表11)。根据IFRS基金会官网信息93,IFRS基金会此次更新发布该份教育材料是考虑到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于2023年6月26日正式发布了首批两份ISSB准则和相应的实施指南,考虑到这些就气候变化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和指南能够更好地帮助企业识别气候变化带来的主要事项和潜在影响,IFRS基金会也预期通过更新发布此份教育材料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在运用IFRS时如何考虑并披露气候相关的事项。表11该份教育材料中示例的IFRS中与气候相关事项有关的准则要求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85专题介绍:IASB就财务报表中的气候相关风险的新项目(续)此外,上述提及的IASB正在开展的关于财务报表中的气候相关风险的新项目94主要旨在探讨财务报表是否以及如何更好地传达有关气候相关风险的信息。IASB也正在进一步考虑是否将与可持续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纳入该项目的研究范围。在“重点工作安排2”相关章节中也提及,ISSB在《议程优先事项的咨询(意见征询稿)》95中就是否应当“确保《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的要求与IASB财务报表中的气候相关风险项目的成果兼容和互补”进行了工作优先级的意见征询。这意味着IFRS基金会下属的IASB和ISSB都将围绕财务报表中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不断推进准则研究和制定、企业实操和应用、能力建设和培训等各类工作。由此可见,随着包括S2在内的首批ISSB准则最终定稿,适用企业将很快迎来首场大考,即:有效披露符合要求的气候相关报告,并确保与财务报告之间的关联性。而后,随着ISSB其他可持续相关主题准则的陆续推出,适用企业需持续保障、提升和优化相应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能力。94官网地址和具体信息见:https://www.ifrs.org/projects/work-plan/climate-related-risks-in-the-financial-statements/95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就该份文件的官方中译版本见:https://www.casc.org.cn/2023/0530/242147.shtml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863)2023年5月理事会提议内容ISSB于2023年5月4日正式就优先工作事项发布了《信息征集文件:就优先工作事项的公开意见征求》文件(以下简称“文件”)96,此前ISSB已就优先工作事项的具体项目、项目范围和征询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图11)。在上述正式发布的文件中,ISSB就1)战略方向和工作间的平衡、2)应当执行的新研究项目和准则制定项目、3)提供支持性资料或指引帮助现阶段ISSB准则落地等问题介绍了现状进展,并请广泛的利益相关方就上述问题反馈不同工作事项的优先级、针对新可持续准则修订仍可能需要的资料等。此外,ISSB还就如何评估是否新增ISSB工作事项提出了七点评估维度,分别为:1.该工作事项所要求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2.公司是否难以披露该事项的相关信息;3.该事项可能影响的公司类型,包括该事项在某些行业和司法管辖区是否比其他行业和司法管辖区更为普遍;4.公司披露该事项的相关信息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披露过多信息;5.潜在新增工作事项与其他项目的关联性;6.潜在新增工作事项及其解决方案的复杂性和可行性;7.ISSB及其利益相关方推进项目的能力。96相关文件原文见: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roject/issb-consultation-on-agenda-priorities/issb-rfi-2023-1.pdf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8797英文原文分别为:MethodologyforimprovingtheinternationalapplicabilityoftheSASBStandards和theMethodologyExposureDraft98根据ISSB官网公开信息,ISSB计划于2023年5月发布就提高SASB国际适用性方法论的征求意见稿https://www.ifrs.org/projects/work-plan/international-applicability-of-the-sasb-standards/重点工作安排3起草并发布提升SASB准则国际适用性方法论97,就此方法论征求意见98,计划2023年底前发布更新的SASB准则1)提升SASB准则国际适用性方法论此前,在征求反馈意见阶段,ISSB收集到了有相当一部分全球利益相关方对[Draft]S2的附录B表达了适用性相关的担忧,主要原因在于[Draft]S2附录B源自SASB准则,而不同具体行业的SASB准则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指标相对更贴合发达国家的发展阶段和信息披露基础。ISSB理事会在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再讨论阶段中,已经就SASB准则中与气候相关的内容做出了具体决议和相应更新。在2023年3月份的工作文件中,ISSB工作人员就如何修订SASB准则(除气候信息之外的相关信息)草拟了一套方法论,以期提高SASB准则的国际适用性。简而言之,ISSB工作人员计划识别出整套SASB准则中仅适用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内容或具体指标(下称“特定指标”),拟通过下述五种具体方法进行再修订,分别为:1.将特定指标替换为大部分司法管辖区域公认或等效的国际适用标准、定义或计算方法;2.在缺少国际公认的普适性标准、定义或计算方法的前提下,且界定该指标大概率能够被广泛接受和认可,则重新定义该特定指标,给出普遍性定义;3.在缺少国际公认的普适性标准、定义或计算方法或司法管辖区层级的标准、定义或计算方法能够适用的情况下,将特定指标修订成更普遍化的国家或地区参考;4.在审慎查阅过所有可替代方案的前提下,直接删除某些特定指标;5.在必要且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的前提下,直接删除某些特定指标,并制定新的替代指标。针对这份即将发布的SASB国际适用性方法论,ISSB向正当程序监督委员会(DueProcessOversightCommittee)申请并获批了为期90天的公开意见征询期。相较于ISSB优先工作事项为期120天的公开意见征询期而言,ISSB缩短SASB国际适用性方法论的征求意见时长主要考虑到1)所征询意见具体内容所涉及的方法较窄,且完成SASB准则修订工作的紧迫程度较高;2)90天的征询意见期能够确保ISSB在2023年底完成SASB准则的修订工作,以满足S1和S2在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时间要求。信息补充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88S1一般要求S2气候相关披露特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主题和指标SASB准则基于行业的气候相关主题和指标在没有具体ISSB准则的情况下应当考虑的要求需要考虑提供特定行业披露的说明性指南ISSB计划就促进SASB准则国际适用性的改进措施公开征求意见ISSB已就相关内容进行意见征询,SASB准则中相关主题和指标已就国际适用性进行了改进提升此外,ISSB明确了下图所示的工作思路(图13)来推进首批两份ISSB准则中涉及具体行业特定主题和指标的披露工作,针对S2中气候相关披露的行业指标,考虑到此前发布S2征求意见稿时已就[DraftS2]附录B进行了公开意见征询,ISSB直接随S2终稿发布了“IbG”指南,非气候相关的指标则随着提升SASB准则国际适用性这一工作预期于2023年年底完成。针对气候相关指标和非气候相关指标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本章节的下述两部分。99SASB行业指南不再作为强制性要求,而作为非强制性指南100相关文件原文见: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3/05/consultation-to-enhance-the-international-applicability-of-the-sasb-standards-now-open/图13将SASB准则中的主题和指标纳入现有ISSB准则的方法2)SASB准则中气候相关细则的修订ISSB同步修订SASB准则中气候相关指标,与S2终稿相应细则保持一致在[Draft]S2中,SASB准则被建议作为行业指南,列示为附录B(AppendixB)。经过整个征求意见期和重点再讨论细则阶段的讨论,ISSB确认不再将SASB准则作为S2的强制要求99,但需将SASB准则中与气候相关指标修订完善成为S2的一部分。针对其余SASB准则中非气候相关内容的修订,ISSB亦于5月11日在官网公布了《提高SASB国际适用性方法论的征求意见稿》100。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89ISSB在2023年2月份理事会会议中已明确,在ISSB没有提供专门准则的前提下,企业可通过开放式(open-ended)指南来识别并披露与可持续性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并将SASB准则在工作文件中列示为企业“必须参考”的指引之一。结合ISSB在2023年3月公布的就SASB准则国际适用性项目的最新进展,可预判SASB将在ISSB准则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此外,在ISSB于2023年2月17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研讨会(IFRSSustainabilitySymposium)活动中,也进一步指明现阶段正在遵循SASB准则进行披露工作的公司将在应用ISSB准则时具有相对优势。ISSB至少将独立支持SASB准则至少4年甚至更长时间,以更好地将ISSB准则建立在SASB准则的基础上101。根据SASB官网公布的信息,仅有34家中国企业102同时遵循包括SASB准则在内的多个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完成了披露工作。考虑到中国企业对于SASB准则的熟悉和理解程度,建议特定行业内的企业应当提前掌握SASB准则包含的披露主题和相关指标,综合判断所要求的指标是否与其经营活动相关,提前辨别可替代的披露指标,抓住后续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积极争取有利于中国企业信息披露的方案。我们的建议101此外,由SASB标准委员会前主席JeffHales担任主席的ISSB工作小组已经成立,其任务是为ISSB就SASB准则的维护、发展和优化相关工作提供建议102相关信息见官网:https://www.sasb.org/company-use/sasb-reporters/从实操层面差异性出发,本文核算的中国企业覆盖范围为中国内地(17家)、中国香港(15家)、中国澳门(2家),暂不含中国台湾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903)SASB准则中非气候相关细则的修订针对上述方法论,ISSB计划于2023年5月份公开征求意见,并于年底发布SASB准则(除气候信息之外的相关信息)的详细修订草案。同样地,ISSB工作人员已就如何修订SASB准则(除气候信息之外的相关信息)草拟了一套方法论,共提出五种具体的修订方法(具体见本章节第一小节处),后续将通过某一种或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来修订其他行业指标。考虑到气候相关披露指标的通用性已在S2中被充分讨论和确定,因此后续SASB准则指标的修订过程仅涉及非气候相关的指标,故ISSB也暂时将这部分指标在SASB国际适用性方法论中描述为“非气候相关的SASB准则指标”,以解决现阶段SASB准则中不具有国际通用性的披露指标的挑战。重点工作安排4更新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xonomy)并展开为期60天的公开意见征询2023年7月27日,ISSB更新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xonomy),并宣布将就此次发布的更新版分类标准展开为期60天的公开意见征询(即:公开意见反馈提交日截至2023年9月26日)。根据ISSB官网发布的介绍材料(图14),拟议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旨在实现以下三个目的:1)帮助通用财务报告的使用者以数字方式获取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2)促进监管机构要求以数字化报告的形式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以及3)帮助报告编制者完成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的数字化报告,从而在不增加不必要成本的情况下实现标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投资者和其他资本市场参与者IFRS会计分类标准IFRS可持续披露准则IFRS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财务报表可持续性信息披露IFRS会计准则图14以投资者为导向—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与IFRS准则之间的联系103103本图改绘自ISSB官网信息,详见: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roject/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taxonomy/ifrs-foundation-sustainability-disclosure-taxonomy-webinar-presentation.pdf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91设计目标与结构如何确保与通用财务报告准则一致的中立态度来制定此分类标准?是否应当独立于IFRS会计分类标准?分类标准布局内容应按以下进行分类:•ISSB征求意见稿,以及•核心内容方面按行业分类的行业性指标与ISSB征求意见稿之间的关系各ISSB征求意见稿中核心内容的相关披露要求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列表反映叙述性信息的详细程度要求报告编制者标记多少信息?单独叙述的不同项目需:•可单独理解•易于识别分类信息对于是或否相关问题或特定问题,是否应使用分类标准进行披露?建模指标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SASB分类标准并将其平稳过渡到本分类标准?如何处理特定主体的指标和目标?关联信息的表示是否需要制定一种特定机制来捕捉已披露信息之间的关联?不同报告之间的关联在分类标准中是否需要考虑不同报告准则间就“交叉引用”要求该如何关联?与IFRS会计分类标准一致的披露内容如何处理内容是否应与IFRS会计分类标准的类似披露要求保持一致?在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草案的过程中,ISSB还考虑了在之前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基本事项相关反馈意见,其中包含来自外部专家小组,尤其是IFRS分类标准咨询小组(ITCG)的意见,主要考虑的基本事项如下表(表12)。表12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草案主要考虑的基本事项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92展望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93自2022年以来,我们陆续见证了ISSB、SEC和EFRAG陆续发布了气候信息披露准则征求意见稿,也密切关注了ISSB修订首批两份ISSB准则的全过程。尽管ISSB就气候情景分析、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披露的后续教育材料和具体操作指南仍待出台、在实操层面上如何使用碳抵消量、是否最终仍要求披露范围3的范围3等问题上仍需进一步研究,毋庸置疑的是,企业最终将在发布年度财务报告的时候,实现非财务信息报告的同步发布。普华永道持续关注全球范围内的领先标准和框架,追踪不同气候信息披露准则如何协同,及时甄别和判断对中国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将继续关注、分析和分享ISSB就其他可持续领域内的关键话题(如:生物多样性、自然、人力资本等)和重点行业准则的相关工作进展,积极借助普华永道全球网络内的可持续发展专业服务经验,将相应的知识沉淀贡献到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制定的过程中,充分反馈符合中国企业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节奏的专业意见。我们还将密切跟踪和报告国内针对包括以ISSB准则为代表的气候信息披露工作的推进情况。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其2022年年末刊发的《对发行人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披露情况的最新审阅结果》中指出: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对ESG事宜给予必要关注方面取得了良好进展,而上市规则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这强化了香港交易所与TCFD框架和ISSB《气候相关信息》准则保持一致的信心。2023年4月14日,联交所就建议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征询市场意见。联交所建议规定所有发行人在其ESG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以及按照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气候披露准则编制并披露相关信息104。现阶段,联交所就前述气候信息披露提案的反馈意见征求期已结束,我们预计后续联交所将结合具体市场反馈,进一步修改并推出新气候信息披露强制守则。此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IFRSFoundationTrustee)于2022年12月29日正式宣布,已与中国财政部签署首份三年期的谅解备忘录,设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北京办事处,于2023年6月19日正式揭牌的IFRS基金会北京办事处将聚焦于领导和贯彻ISSB关于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的战略,发挥促进亚洲利益相关方更深层次合作和互动的枢纽作用,并面向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SMEs)开展能力建设等。结合全球主流经济体近来频出的监管举措、市场激励和国际合作,不难预料,以气候信息披露为代表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将进一步加速。我们应当积极以变革的姿态拥抱未来,提前布局和提升可持续管理能力,积极实践和探索可持续发展。1042023年3月13日,香港联交所在其刊发的《2022上市委员会报告》中明确指出,联交所预期将于2023年上半年刊发就将气候披露准则调整至与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小组(TCFD)的建议及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的新准则一致的咨询文件。一个月后,联交所便正式发布了气候信息披露的新提案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94附录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95附录A普华永道ESG可持续发展案例集普华永道中国拥有超过500人的专业可持续发展团队,主要服务领域聚焦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气候与环境与风险管理、绿色金融、ESG信息披露与报告、可持续供应链等一系列咨询服务。普华永道可持续发展团队的领导层均在绿色金融、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内担任政府智囊、行业协会专家等角色,核心管理团队均拥有逾十年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经验,执行团队亦在每个细分领域拥有丰富的项目执行和交付经验。截至2022年底,普华永道中国已累计为超过200家知名企业提供碳中和、气候风险管理、TCFD咨询及ESG相关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列示如下: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96普华永道服务特色成功案例•为企业量身定制ESG战略,并与其商业战略全面结合•制定科学、经济、高效的ESG路线图将ESG理念和元素充分融入企业产品和市场策略•建立高效的ESG管理架构和管理流程•对企业ESG绩效进行持续改善•帮助上市公司提高ESG评级分数•协助企业提高信息交流效率和透明度•为某中外合资电动汽车企业制定全球ESG战略•为中国某知名电动汽车企业制定欧洲市场ESG战略•帮助某车企建立ESG委员会,以及管理制度和流程•对某大型医药企业进行辅导,使其ESG评级分数逐年提升•建立责任投资战略和管理框架•为GP提供咨询、ESG年报和鉴证•为被投企业提供相应的ESG咨询服务•为多家私募机构建立ESG/责任投资框架•为多家私募和保险机构编制ESG年报ESG战略ESG转型责任投资战略普华永道服务特色成功案例•分析气候相关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识别运营、产品和服务的气候机遇•对产品进行全生命周期分析•制定并实施气候风险管理战略和路线图•识别和评估气候变化的相关风险和机遇•对资产进行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对金融机构和资产进行碳排放核算•设定净零排放目标(如SBTi)•为某大型房地产企业进行气候相关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分析,并给出风险应对建议•为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制定气候风险管理战略•为多家商业银行进行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全球团队丰富的实践经验•多部门的综合服务能力•综合考虑运营和财务•基于绩效的定价模型•为某国际农业企业进行绿色供应链整合•为某国际奢侈品品牌进行运营优化提升气候风险和机遇分析气候风险管理可持续价值链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97普华永道服务特色•进行全范围(范围1、2和3)碳盘查•制定科学的碳减排目标(如SBTi)•制定合理的减排路线图•制定碳披露框架机制并建立管理体系(如TCFD、CDP)•建立数字化碳排放管理系统,进行碳排放盘查,梳理碳台账•进行减排技术调研,提出减排方案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协助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和项目•进行碳减排项目开发的可行性研究•完成碳减排项目文件设计和项目注册•碳减排项目实施、运营、管理、数据监测和签发成功案例•为某国内知名食品饮料企业进行范围1、2和3的碳盘查及并提出减排建议•为某知名餐饮品牌制定科学碳目标•为某大型房地产企业制定TCFD框架•为某大型汽车零部件企业建设数字化碳排放管理系统•帮助某发电企业进行CCER注册碳排放目标和路线图设定低碳转型实施咨询碳资产开发和管理普华永道服务特色•根据各类标准编制信息披露报告(如TCFD等)•对ESG报告中的数据进行核查,出具鉴证意见•战略性政策信号的捕捉与趋势分析•关键性风控点的梳理与内控系统的制定/优化•绿色金融管理信息系统的定制化设立•建立数字化ESG报告系统,帮助企业进行统计ESG数据,根据各类ESG报告框架标准,自动生成ESG报告•建立数字化碳排放管理系统,帮助企业进行碳排放数据统计,厘清碳排放台账成功案例•为多家商业银行编制ESG报告•为数家商业银行进行ESG数据鉴证•为某大型商业银行建立绿色金融管理体系和制度•为某大型汽车零部件企业建设数字化碳排放管理系统信息披露和鉴证内控管理数字化产品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98项目案例1借助气候情景分析,帮助实体企业识别气候风险和机遇项目背景:•为了满足国家的双碳政策以及投资人基于GRESB和TCFD准则对其碳减排和气候信息的披露要求,客户希望基于自身管理现状并与全球ESG/TCFD最佳实践接轨,审阅并更新其ESG/TCFD战略框架,识别和评估气候风险和机遇的财务影响,并基于全球ESG报告披露准则要求和重要议题评估结果审阅和更新其ESG报告披露框架普华永道解决方案:•对客户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其ESG管理现状,审阅并更新ESG战略框架•进行同业最佳实践对标分析,梳理全球ESG报告披露准则和ESG评级机构的要求,设计调研问卷并开展内外部利益相关方重要ESG议题评估,基于分析结果对ESG报告披露框架提出建议•识别企业相关气候风险和机遇因子,通过不同情景分析对气候风险和机遇因子的财务影响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为气候风险与机遇管理框架提出建议•将气候风险管理融入企业ERM管理体系中,提供气候风险管控策略•梳理TCFD和GRESB披露要求,撰写TCFD报告并协助回应GRESB问卷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99为客户带来的价值:•进一步了解自身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为落实碳减排工作打下基础•满足投资人要求,并获得充分肯定和支持•通过TCFD报告的发布,扩大客户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社会影响力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00项目案例2为某香港上市企业提供气候风险评估和气候韧性战略专业服务客户需求:•希望评估与其业务相关的气候风险和机遇,并制定战略来缓解和适应这些风险及对业务的潜在影响•希望将气候风险纳入其现有的企业风险管理系统解决方案:•针对客户的业务环境和运营所在地,确定与气候相关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以及相应机遇•组织高级管理层就气候影响路径的议题进行讨论,以了解业务所受的潜在影响并制定提升企业适应气候变化韧性的战略和行动计划•将已识别的风险纳入公司业务风险登记册,为高级管理层在企业风险管理过程的决策制定提供参考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01项目案例3为某中国餐饮业企业提供TCFD气候风险评估服务客户需求:•作为中国最大的餐饮公司,客户希望评估其对气候风险影响的抵御能力•客户初步分析了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然而,在识别和评估短、中和长期气候风险方面,尚缺乏遵循TCFD框架的系统分类解决方案:•进行差距分析,以帮助客户了解其公开披露与TCFD要求之间的尚存差距•确定客户所在行业的风险和机遇,并为客户提供了风险识别和优先级排序•采用定性描述的方法,为客户提供了两种气候情景对其分别的潜在影响•与客户密切合作,确定如何应对已识别的风险和机遇,并就公开披露所需的关键行动提供建议成果产出:•客户了解了适用于其业务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与气候相关的物理风险、转型风险和相应机遇•客户能够通过情景分析,确定和评估在不确定条件下气候变化将产生的潜在影响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02项目案例4为某香港电力公司提供气候风险评估服务客户需求:•希望评估其面临的气候风险、潜在影响和适应能力,特别是作为主要电力供应商,在香港脱碳路线图下的政策转型风险解决方案:•在TCFD建议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业务地区(包括香港、中国大陆和其他国家)进行气候风险评估,然后通过由数据驱动的科学模型分析对客户的战略进行压力测试•普华永道与客户的利益相关者和高级管理层进行了内部接触,以告知调查结果并共同制定下一步行动•普华永道借鉴了IPCC和IEA预测的气候变化中全球物理和转型风险的宏观趋势,并构建了3种气候情景以评估客户面临的气候风险•普华永道与客户的高级管理层针对4个业务部门和集团层面举办了5次研讨会,以重点评估客户在业务和财务方面面临的气候风险及其应对能力;研讨会绘制了影响路径图,使管理层能够识别和优先考虑重大风险•普华永道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纳入客户的企业风险登记册,并将气候因素纳入其业务战略规划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03项目案例5为某知名国有控股银行制定全面的气候友好发展策略客户需求:•制定全面的可持续发展策略,以及中长期行动计划解决方案:•明确客户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明确客户发展可持续及绿色银行的战略定位和目标•提升客户对气候与环境风险的认知和管理能力•提升客户ESG资讯报告水准及与股份持有者沟通相关资讯之能力成果产出:•制定了战略发展重点与战略目标,提供了综合管理建议(包括风险、披露和可持续金融产品),规划了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与三年实施路径•执行了重点行业气候与环境风险压力测试•拟定了气候风险分析报告、可持续发展重要性分析报告、ESG报告框架建议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04项目案例6协助国内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高碳行业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客户需求:•借助专业机构力量搭建模型,开展重点行业气候风险压力测试,评估气候风险影响•提升银行自身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应对监管要求提升、资本市场披露关注解决方案:•协助制定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要测试的资产组合(涵盖电力、钢铁、石化、化工四行业),明确气候情景;选择气候因子;构建传导模型;执行压力测试和结果分析;•协助计算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并出具测试报告•向银行相关部门人员提供专题培训与知识转移,帮助其掌握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工作方法•协助银行编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中“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相关内容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05为客户定制项目方法论构建基于行业的风险传导路径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06执行气候压测与结果分析提出气候风险管理提升建议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07项目案例7制定科学碳目标(SBTi)项目背景:•普华永道中国ESG团队自2017年起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客户承诺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并在2021年承诺设定基于科学的碳目标计划•客户迫切需要向SBTi提交报告并设定碳目标,作为其温室气体清单的一部分,以测量和监测其碳排放普华永道解决方案:•对客户的运营进行分析拆解,对范围1、范围2和范围3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盘查•特别关注供应商的碳排放数据收集,以估计其供应链整体的碳排放水平•项目过程中应用普华永道开发的数字化温室气体追踪系统,精确管理排放数据•根据SBTi的方法为客户设定科学碳目标为客户带来的价值:•客户通过对SBTi的采纳,使得其净零承诺更有公信力•依靠数字化温室气体追踪系统,使得客户对温室气体排放的管理更加精确高效•帮助客户摸清温室气体排放现状,细化分解减排目标和实施路径,为客户开展下一阶段的减排行动提供指导依据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08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09项目案例8提供ESG报告鉴证服务项目背景:•客户认为经过外部专业鉴证的ESG数据能够提高ESG报告的质量及可信度,并希望通过在鉴证过程中发现ESG数据管理流程中的漏洞及改进点,依据顾问提出的专业意见,加强ESG管理,提高ESG数据管理水平普华永道解决方案:•根据《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修订版)—除历史财务信息审核或复核之外的鉴证业务》(ISAE3000)的规定开展鉴证工作•与客户ESG关键绩效指标负责部门进行深度访谈,了解ESG关键绩效指标的收集、统计、梳理、校验及汇报流程•实施分析程序,通过与往年数据、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数据变动情况,向指标负责人了解数据指标变动原因•实施抽样检查、重新计算等鉴证程序,向负责部门获取充分、适当的凭证•得出鉴证结论,出具鉴证报告及管理建议书为客户带来的价值:•出具鉴证报告,提高客户ESG报告可信度•根据鉴证过程中的发现,出具管理建议书,指出ESG数据管理中的漏洞,并提出改进建议,以协助客户提高管理水平鉴证报告管理建议书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10项目案例9建设数字化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系统项目背景:•政府和市场对碳足迹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客户的供应链下游客户对其提出了碳中和承诺和碳足迹数据的要求•面对汽车行业的长供应链与诸多供应商的复杂体系,客户需要依托系统实现对公司碳减排和碳中和关键绩效指标的管理,并对利益相关方进行高效透明的数据共享•作为一家全球布局的公司,客户正在积极寻求机会参与诸如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等全球项目,以增加其绿色融资机会,并提升其全球影响力普华永道解决方案:•基于国际公认的数据结构/定义,以及国际权威的碳核算框架,协助客户梳理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帮助客户建立监测和分析不同区域(公司-事业部-生产区域)和客户(全球客户-产品-原材料)的温室气体核算的方法论,形成核心碳资产•实现普华永道自研系统EmissionTracker与客户内部IT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自动交互,建立透明、可追溯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管理系统为客户带来的价值:•帮助客户提升碳排放管理的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协助管理者识别减排机会,帮助客户成为行业碳中和的标杆企业•借助碳披露和产品碳足迹,助力客户增强品牌效益,建立全球信任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11项目案例10ESG及气候信息披露项目背景:•客户需要在符合所在交易所ESG披露要求的基础上,参考国际披露准则(如GRI、TCFD等),融入评级机构关注要点(如MSCI,S&PCSA,CDP等),开展ESG及气候信息披露工作,展示ESG最新举措与良好实践,回应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利益相关方的关注,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影响力提升普华永道解决方案:•优化ESG指标体系,设立ESG管理目标•开展利益相关方调查,评估各项ESG议题的重要性水平•开展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开展同业对标,分享ESG最新趋势与同业实践•把控客户ESG报告质量,提出优化建议为客户带来的价值:•帮助客户了解ESG最新趋势和同业动态,提升ESG披露与管理水平,回应利益相关方的关注,提升企业ESG形象和影响力多年以来,普华永道积累了丰富的知识资源和行业经验,为跨几十个行业的众多客户提供ESG及气候信息披露咨询服务,协助客户针对其关注的ESG议题开展ESG管理提升和信息披露工作。我们深谙不同行业应当优先关注的ESG议题,以下为简要示例:金融行业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客户服务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低碳转型汽车行业产品服务质量、供应链管理、循环利用食品饮料行业食品安全、营养健康、节能减排互联网科技行业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产品与技术创新、供应链管理采矿行业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社区沟通医药行业产品品质、科技研发、知识产权保护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12附录B图表索引图1ISSB主要发展历程和核心进展10图2反馈意见来源按地域分布情况14图3反馈意见来源按不同类型反馈者分布情况14图4ISSB准则架构示意图18图5正在计划或准备采用ISSB准则的行政司法管辖区域示例图26图6普华永道就首批两份ISSB准则正式稿及相关文件的分类列示28图7普华永道就准备-计划-实施ISSB准则的高阶方法论35图8基于TCFD框架就S2核心要求推荐考虑执行的关键行动事项39图9不同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示例图42图10PCAF中所定义的资产类别图例49图11ISSB就优先工作事项相关工作沿革82图12ISSB后续将进行公开意见征询的四个优先工作事项85图13将SASB准则中的主题和指标纳入现有ISSB准则的方法89图14以投资者为导向—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与IFRS准则之间的联系91表1基于TCFD四大支柱的ISSB准则披露要求19表2关键ISSB准则细则概览表32表3三大金融行业应当披露的投融资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信息一览表46表4历史估计示例56表5可比信息和更新后的估计示例56表6前瞻性估计示例57表7IbG指南就商业银行所要求披露的一级指标60表8ISSB理事会允许企业在首次适用ISSB准则时可遵循的过渡性措施71表9S1与S2中的核心过渡性措施72表10ISSB员工文件中列示的教育材料部分内容示例81表11该份教育材料中示例的IFRS中与气候相关事项有关的准则要求85表12可持续披露分类标准草案主要考虑的基本事项92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13中文全称缩写英文全称资产管理总规模AUMAssetUnderManagement碳披露项目CDPCarbonDisclosureProject气候披露准则理事会CDSBClimateDisclosureStandardsBoard联合国第26届气候变化大会COP26The26thsessionoftheUNClimateChangeConferenceoftheParties企业可持续报告指令CSRDCorporateSustainabilityReportingDirective多元化、公平和包容性DEIDiversity,Equity,andInclusion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Draft]S1TheExposureDraftGeneralRequirementsforSustainability-relatedDisclosures国际财务报告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Draft]S2TheExposureDraft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EuropeanFinancialReportingAdvisoryGroup欧盟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EUSustainabilityReportingStandards金融稳定理事会FSBFinancialStabilityBoard20国集团:由19个国家和欧盟组成的政府间合作论坛G20GroupofTwenty:anintergovernmentalforumcomprising19countriesandtheEuropeanUnion温室气体议定书GHGProtocolGreenhouseGasProtocol全球行业分类系统GICSGlobalIndustryClassificationStandard全球房地产可持续评估体系GRESBGlobalRealEstateSustainabilityBenchmark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GlobalReportingInitiatives增温潜势值GWPGlobal-warmingPotential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国际能源机构IEAInternationalEnergyAgency附录C名词索引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1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FoundationInternationalFinancialReportingStandardsFoundation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S1IFRSGeneralRequirementsforSustainability-relatedDisclosures国际财务报告气候相关披露S2IFRS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ofSecuritiesCommissionsOrganization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IntergovernmentalPanelonClimateChange国际鉴证业务准则ISAEInternationalStandardonAssuranceEngagements国际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ISSBStandards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ndards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sation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StandardsBoard关键绩效指标KPIsKeyPerformanceIndicators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MSCIMorganStanleyCapitalInternational国家自主贡献NDCsNationallyDeterminedContributions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NetworkforGreeningtheFinancialSystem碳核算金融联盟PCAFPartnershipforCarbonAccountingFinancials标普全球企业可持续发展评估S&PCSAStandard&PoolGlobalCorporateSustainabilityAssessment可持续核算准则委员会SASBSustainabilityAccountingStandardsBoard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Science-BasedTargetsInitiatives范围1排放:公司拥有和控制的资源直接排放Scope1emissionsDirectemissionsfromcompany-ownedandcontrolledresources范围2排放:企业由购买的能源(包括电力、蒸汽、加热和冷却)产生的间接排放Scope2emissionsIndirectemissionsfromthepurchasedelectricity,steam,heating&coolingforownuse范围3排放:公司价值链中发生的所有间接排放Scope3emissionsIndirectemissionsthatarisefromothervaluechainactivities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S.SecuritiesandExchangeCommission中小企业SMEsSmallandMed-sizeEntities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TaskForceonClimateRelatedFinancialDisclosures技术准备工作组TRWGTechnicalReadinessWorkingGroup价值报告基金会VRFValueReportingFoundation世界经济论坛WEFWorldEconomicForum普华永道“候”积薄发,一“气”呵成——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