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亳州高铁南站“光储充”零碳示范站1050kW分布式光储项目施工VIP专享VIP免费

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亳州高铁南站“光储充”零碳示范站
1050kW 分布式光储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BZSJ2023GC525
招标文件
人: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2023 9 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亳州高铁南站“光储充”零碳示范站 1050kW
布式光储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网招)
项目编号:BZSJ2023GC525
一、招标条件
1.限公亳州高铁1050kW
布式项目
2.批、准或备案关名州高新技产业项目建设
3.资金来源:自资金
4.招标人:亳新能源发有限
目已招标对该工进开招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安省亳区银路。
2.项目规模:亳州站前广用亳站附房屋
停车停车屋顶伏、结构伏车使积约 5876 ㎡,
并网共分为 3并网,其公司房接 2并网公司
1,总1106kWp发电“自电上”模
运营 25 年发量可119.5 kW.h
3.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限于设备购、装、验及测试
系统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工程验收、消缺、最终交付投产
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亳州高铁南站“光储充”零碳示范站1050kW分布式光储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BZSJ2023GC525)招标文件招标人: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2023年9月26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亳州高铁南站“光储充”零碳示范站1050kW分布式光储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网招)项目编号:BZSJ2023GC525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亳州高铁南站“光储充”零碳示范站1050kW分布式光储项目施工总承包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局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招标人: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银杏路。2.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亳州高铁南站站前广场,利用亳州南站附属用房屋顶和社会停车场、公交停车场,新建屋顶光伏、钢结构光伏车棚,使用面积约5876㎡,采用低压并网,共分为3个并网点接入,其中,公交公司配电房接2个并网点,通享公司配电房接1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1106kWp,所发电量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运营25年,年发电量可达119.5万kW.h。3.计划工期:60日历天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工程验收、消缺、最终交付投产-2-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同时也包括人身意外和施工设备保险、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以及涉及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安全设施、环保、消防、等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咨询协调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767328.84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1.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五级承装类及以上、五级承修类及以上、五级承试类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提供/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1.5企业信用1.5.1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3-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1.6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2.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2.3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然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2.4其他:/。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标段投标。四、招标文件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http://ggzy.bo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价格: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4.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办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4-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300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七、投标担保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符合下列勾选情形之一的,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民营企业的,须提供民营企业承诺书,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3年无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规定。备注: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是指:水利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等级为AA或市场行为分值≥85分,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和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为准;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等级为AA,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5-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八、重要说明1.请潜在投标人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用户。2.请潜在投标人点击“投标人专区”栏目,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以及网上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然后点击“注册用户登录”栏目,查看“注册用户申报操作手册”,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注册事宜。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3.CA锁办理。3.1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查询网址:①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新制(网上办理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5/f9d8f6cf-d7ff-4b65-aeb5-aefe50e2f13f.html;②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新制(窗口办理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8/24e43a9e-8e22-4dbe-9bd2-3b043c34497b.html3.2咨询电话:4008804959(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0551-68105136(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3电子认证服务机构:3.3.1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两个地点均可办理CA锁事宜,请就近选择)亳州办理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办理点: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路与怀宁路交叉口,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B座18楼。3.3.2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两个地点均可办理CA锁事宜,请就近选择)亳州办理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亳州市谯城区希-6-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办理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市场东门一楼翔晟信息(浦发银行旁)4.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289号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3388号北辰旭辉中心718联系人:左小龙联系人:张继雨联系电话:17705677706联系电话:18119679028招标文件异议1.提出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以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上表。-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详见招标公告。地址: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招标公告。地址: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其他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财务要求:不需要□√需要□,提供年至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表。4、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8-(2)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取样员或试验员(可兼任):/人。(3)不得将非本单位人员配备到项目管理机构。(4)如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以下同)。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职称证(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专职人员应附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如上述注册证、执业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单位。养老保险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以便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及各种措施费用,定标后不再调整各种措施费用,如不踏勘,所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自负。□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时踏勘集中地点:招标人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9-□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召开地点:1.11偏离评标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作为评标参考依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补充文件等。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7:30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2.2.2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3年10月9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将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统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修改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4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提出异议时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方式: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10-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下同)详见招标公告。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第二类: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第三类: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招标公告。1.以第一类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收取保证金账号信息: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银行账号:184227521013或者: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城建支行银行账号:1318040538000628877或者: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000278003266600025187或者: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芍花路支行银行账号:2710101021000467201006989或者: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银行账号:6232811790000023778-11-2.以第二类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1)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2)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批准设立的保险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保证保险;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业务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支付(或汇出),并将该费用支付(或汇出)凭证扫描件作为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组成部分一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4)中标候选人须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以第三类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交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第三方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及金融机构开具的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并将电子保函截图制作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电子保函并递交。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要通知栏《关于推广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通知》(http://ggzy.bozhou.gov.cn/BZWZ/xwdt/002004/MoreInfo.aspx?CategoryNum=1028),并使用CA锁登录亳州市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http://114.98.62.45:8036/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办理。电子保函生成-12-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电子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支付(或汇出),并将该费用支付(或汇出)凭证扫描件作为电子保函的组成部分一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4.银行汇款、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包括同期银行存款利息):(1)招标不成功(或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或开标现场被拒收投标文件)的,直接退还至该投标人汇出帐户。(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收取方负责保管,并办理退付手续。(3)如有异议、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5.其它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且收款银行账号与招标项目标段(包别)唯一对应,如投标人进行一个或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均须按标段(包别)汇入该标段(包别)指定的银行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2)以银行汇款、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任选一家银行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3)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13-(5)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现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如评标委员会未进行核实记录的,后期有关部门发现存在造假情况的,将视情况追究评标委员会责任。(6)评标委员会应对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明显异常,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进行重点关注,及时进行询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投标人须上传加盖印章或签名的扫描件。3.6.4投标文件份数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开标现场(投标时)不需要纸质投标文件和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优盘),如有项目需要,请自行提出要求。3.6.5装订要求本项目开标现场(投标时)不需要纸质投标文件和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优盘),如有项目需要,请自行提出要求。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开标现场(投标时)不需要纸质投标文件和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优盘),如有项目需要,请自行提出要求。4.2.2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否则,招标人将把迟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原封退还。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4-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无需到场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其他证明无效。5.2开标程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开标顺序:以系统自动生成的顺序进行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含5人)。评标委员会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7.4.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递交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第二类:□√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第三类:□√电子保函2.递交金额:中标金额的2%。3.递交要求:(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合同签订前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指定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收款户名: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账号:20010325624466600000018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备注:投标保证金账号和履约保证金账号不相同,切勿混淆。-15-(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开具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项目规定工期,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采用第三类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提交的电子保函应为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金融机构开具(使用CA锁登录亳州市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办理,http://114.98.62.45:8036/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出具加盖中标人公章的电子保函,开具的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项目规定工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电子保函并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查验确认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由招标人负责保管原件。(4)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均须满足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履约保证金退还:1.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在中标后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或足额履约保函(保险保单)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及时发起退还。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工程所在地的与招标投标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及安徽省地方标准;-16-3.安徽省及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发布的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管理规定等;4.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5.工程建设地点所涉及的场地情况、基础条件等。本招标文件不对上述情况一一进行描述。9.21.各投标人须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清单及图纸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如因不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业务系统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2.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异议、投诉权利。对于恶意异议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资格,有关部门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关于转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亳人社发〔2022〕18号)等相关规定,均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4./5.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存在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有效期内);否则,投标人已经获得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6.如投标人中标后,发现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及提供的其他投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7./8.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到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安徽省建筑工程信用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和相关备案手续。9.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有效期内);否则,投标人已经获得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0.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作如下处理:如发现有相同,将否决其投标文件。-17-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11.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果拟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或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或第三中标候选人仍须按要求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开具日期:在中标公示期满后第5个工作日(含)之前3个月内(且该证明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证明无效。12.招标文件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最终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3、中标通知书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发出形式为“数据电文”。9.3招标文件(含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发布后,各投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答疑补充文件)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校核。如果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请投标人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人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量不再变更。投标人如对施工图纸有异议(如图纸不完善,建筑图与结构图不一致、无节点大样图等),须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并纳入报价,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上述理由提出费用变更。但建设单位可以委托设计单位补充设计以便项目实施。投标(中标)单位要对因没有校核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造成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9.41.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单独列项。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费用,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编制费及控制价编制费数额,逾期不核对,视为已认同。2.(1)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33%向中标人收取。(2)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参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目收费-18-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分别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55%向中标人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及控制价编制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价费率100万元以下1.0%100万元-500万元0.7%500万元-1000万元0.55%1000万元-5000万元0.35%5000万元-10000万元0.2%10000万元-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及控制价编制费咨询项目收费基数工程类型100万以内200万以内500万以内1000万以内2000万以内5000万以内10000万以内10000万以上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标价建筑工程4.84.33.83.432.82.52.3安装程54.643.63.12.92.62.4控制价编制中标价建筑工程1.81.61.41.31.21.1安装工程2.11.91.71.61.41.31.2.1(上表的费率是‟,按基本收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适用建筑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适用单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含二次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4./9.5本招标文件中的“近三年”是指自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9.6/9.71.投标人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将与中标结果同时公示,请投标人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在中标公示期满,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对重大项目(中标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或涉及国计民生及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等部门,对中标候选人和其承担的类似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或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中标价在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法人或招标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或者约谈。在考察或者约谈过程中,对中标候选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B证)、财务状况(如要求)、类似项目业绩(如要求)、奖项证书(如要求)及其他加分证明材料(如要求)等原件进行核-19-验。3.在考察或者约谈中,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出借资质、转包、挂靠等行为的,项目法人或招标人会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限制中标候选人1年内在我市建筑市场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并进行公告。9.81.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等)中的推荐产品品牌或参考产品品牌(如有),是为了说明该产品的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投标产品质量、性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优于或相当于推荐产品品牌或参考产品品牌的,均可以参加投标。2.对于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等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3.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等)中其他有关表述与本条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9.91.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应对其投标文件解密,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自评标委员会发出询标通知起,原则上30分钟内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4.本项目异议、投诉环节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5.如涉及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的,均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10电子招标投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交易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1、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0-二、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条款“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的要求。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投标文件,超过30分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四、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6.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7.开标结束。(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修改为:(二)开标程序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4、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5、开标结束。(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21-五、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的要求。六、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招标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七、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30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八、取消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九、投标人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查看评审结果。十、投标人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0558-5122006。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十一、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品牌推荐:(1)光伏组件:隆基、天合、晶科、晶澳、通威(2)逆变器:华为、固德威、阳光电源十二、项目竣工、并网发电后,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本项目2年电站免费运维(包含故障消缺、清洗维护、日常巡检、设备材-22-料故障更换维修等运维工作,不包含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坏)。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23-投标报价构成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1.不可竞争费用包括:(1)应缴纳的各种规费;(2)税金;(3)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费、暂定金及备用金。(4)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具体如下:1)规费;2)税金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规费);3)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招标人部分的材料费、暂定金、备用金。4)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2.可竞争费用包括:(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用;(2)综合费;(3)利润;(4)工程特殊费(提前竣工措施费、优良工程费、交通干扰费、特殊技术措施费等)。注:清单编制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下载招标文件,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二)投标企业自行提供投标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24-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现场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三、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投标(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中标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25-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6.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7.开标结束。(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特殊情况,由招标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间。(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26-7./七、评标(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八、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27-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购买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九、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28-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29-(9)被责令停业的;(10)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11)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存在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有效期内);(12)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内)。(13)/。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0-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要求);(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其他材料。-32-3.1.2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3.2.4.1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原则上均由承包人组织采购,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检验试验费等。投标报价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的格式注明材料及设备的规格、品牌、生产厂家(产地)等,若所报清单中未注明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及产地,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并经招标人同意,且价格不予调整。承包人提供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提供产品设备的装箱单、购货发票、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和检验资料,交监理人现场清点验收合格后入库或投入使用。如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部分,承包人承担验收、倒运、报验、保管的责任。(2)材料价格:除发包人提供材料及实行暂定价(如有)的材料和设备以外,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3)实行暂定价(如有)和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4)零星工作项目费,投标人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全额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5)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清单项均为估算金额(如有)。投标时必须全额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6)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工程数量。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33-(7)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的垃圾清运费、现场清理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8)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3.2.4.2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具体规定和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4.3投标人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缺项漏项的、工程量少计算的、工程量多计算的、计算有误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前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提出澄清要求,若不提出,中标后不作调整,均按图施工(清单中有特殊要求者除外)。3.2.4.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及审核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缴纳。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证书-34-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要求)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或进行登记。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5-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或进行登记。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要求投标人其他人员参加开标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36-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进行公告。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7-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38-(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1.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1.2不再招标11.2.1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不再进行招标。-39-11.2.2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水利、交通工程项目:中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95%;(二)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相关配套工程、土地整理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中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90%;(三)绿化工程项目:中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85%。-40-第三章评标办法随机编号,ABC合成评标基准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商务标评审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选取方法低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从有效投标报价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投标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选取范围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70%+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0%)75%(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选取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在30家及以下时,取选取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按ABC合成评标基准价法计算评标基准价。(2)选取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在31家及以上时,由交易系统对选取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随机编号(L1—Ln),评标委员会按编号顺序由低向高选取21家有效投标报价,按ABC合成评标基准价法计算评标基准价。注: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基准价计算和投标报价评审得分评标基准价J=(A×20%+B×30%+C×50%)×K。(评标基准价J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A=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N);B=被选取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范围内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投标报价;C=被选取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范围内一个最低的投标报价(如最低投标报价有多个相同,由系统自动选取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以评标基准价J为投标报价最高得分,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J相比,每低于1%扣(0.6、0.7、0.8)分,每高1%的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按以下公式计算:(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100分;(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5E;(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取选取范围内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J相比,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以评标基准价J为最高得分,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投标报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如投标报价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顺序。评标委员会按编号顺序由低向高选取21家有效投标报价后,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公开随机抽取B值、下浮系数K、下浮率N、扣分系数E。如抽到96%,下浮系数K值为96%。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41-标基准价J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下浮系数K取值范围:96%、96.5%、97%、97.5%、98%、98.5%、99%;下浮率N取值范围:2%、2.5%、3%、3.5%、4%、4.5%、5%;投标报价扣分系数E取值范围:0.6、0.7、0.8。2.1.1商务标评审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的要求。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技术标雷同性分析、经济标错误雷同性分析、清单对比)2.1.2技术标评审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不做要求)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如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如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其他要求(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允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2-2.1.2技术标评审资格评审标准信用评价1.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其它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养老保险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2.1.2技术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总体实施内容描述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总体实施内容描述,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具体、有效、成熟,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的标准与目标合理;对项目特殊工艺和或关键工序设想合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项目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要求,有安全保证承诺。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有基本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43-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施工网络图、横道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文明施工措施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具体、完整、可行、科学的文明施工计划和实施措施。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现场组织管理机构满足项目需要。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检测设备,满足施工需要。其他如招标人在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危大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补充完善,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随机编号ABC合成评标基准价法。评标委员会先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规则选取一定数量投标人,然后按ABC合成评标基准价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取选取范围内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再按投标报价得分从高到低顺序选取投标人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从投标报价排序第一名开始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评审合格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按照商务标排序依次递补,评选出1-3名中标候选人,商务标评审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2.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活动将按以下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商务标评审;(3)技术标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3.2投标评审:先进行评标基准价计算,再评审商务标和技术标。(1)商务标评审顺序:先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规则选取一定数量投标人,然后按ABC合成评标基准价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取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计算投标报价得-44-分,再按投标报价得分从高到低顺序选取投标人进行商务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2)技术标评审顺序:按照技术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中标候选人。3.3商务标评审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3.2.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3.2.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4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评审,从商务标排序第一名开始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评审合格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按照商务标排序依次递补,评选出1-3名中标候选人,商务标评审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细微偏差(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45-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的为准。(3)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建造师前后不一致时,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填报的为准。(4)投标文件中填写的项目名称前后不一致时,以项目实际名称为准。3.6评标结果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当有效投标不足3个,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投标具有竞争性,可以继续评标:(一)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水利、交通工程项目: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5%;(二)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相关配套工程、土地整理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三)绿化工程项目: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3.6.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无效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46-(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4.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4.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5.否决投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2)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项规定的;(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有关要求的;(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5)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6)内容不完整,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字、盖章影响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条件,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47-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8)投标人名称与网上注册时不一致且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变更证明的;(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0)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1)投标工期超过建设工期,或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中无明确投标工期的;(12)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或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中无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的;(13)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章”、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内容中已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章”、签字或盖章的除外);(14)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多报或漏报项目的;(15)投标人填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16)投标人修改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价格(包括暂列金额,如果有)的;(17)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项目进行竞标的;(1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0)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2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2)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23)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备注:评标委员会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在告知评审结果时,向投标人公布。-4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项目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49--5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51-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52-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5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目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54--5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政策性文件、会议纪要、来往函件、邮件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工程红线范围内。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肆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56-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行通。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采用通用条款,按下列规定办理:除补充条款规定以外,工程总造价在招标范围内一次性包死。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57-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执行通用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应当承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函后,应于7日内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承诺期限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视作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根据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规定,支付担保的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提供财政等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支付担保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比例:本项目提供施工合同金额8%的支付担保。注:规定为8%-10%,发包人自行约定。。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应为新图纸),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及业主、档案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以上资料必须分类立卷成册。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和电子版(.doc格式)同时提供。(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每月25日提交本月工程报表和下月工程计划表(报表和计划表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材料计划等内容,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一式叁份提交发包人)。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每周驻场时间不少于5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视为该项目经理不能胜任本项目工作,并视承包人违约一次,需向业主缴纳此项违约责任的违约金50000元。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天缴纳违约金2万元/人天。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此项违约责任的违约-58-金,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缴纳10万元违约金;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缴纳20万元违约金,并按16.2.2条款进行处理。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执行通用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违约一次,并缴纳此项违约责任的违约金20000元。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违约一次,并缴纳此项违约责任的违约金10000元,并按16.2.2条款进行处理。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天缴纳2000元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禁止分包。分包工程,并须经发包人批准;允许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但须和具有劳务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并报发包人备案。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执行招标文件。履约担保的退还:(1)全部以现金转账方式提交的履约担保,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工程合格,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时,返还履约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返还余下的履约保证金。(2)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担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连同履约担保现金部分一次性返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59-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执行通用条款)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执行通用条款)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必须按文明施工相关规定进行作业,扬尘治理必须满足安徽省扬尘治理规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总进度计划须含网络图、横道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执行通用条款)。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执行通用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执行通用条款)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60-开工前7天内(执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征地拆迁、工程款支付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由监理单位确认后,工期给予顺延,费用不予补偿。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可视具体情况依约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工期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1)材料按照总价的%计取保管费(材料数量最多不超过设计文件的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设备按照总价的%计取保管费;此费用仅计取税金。(2)到货时间与《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不一致的,保管费用不予调整。(3)开工前承包人提交材料需求明细计划;每种材料进场批次不超过2批。(4)发包人按照承包人提交的计划供应材料;当材料出现短缺时,承包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通知发包人;(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按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承包人未按规定检验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6)材料的检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在合同价款中考虑,不再另行计取;若发包人自行检验的,须提供检验报告,检验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7)因承包人计划不周造成增加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供应材料超供的,如不能退货,该部分材料归承包人所有,其价款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另赔偿发包人材料价款%作为管理费用;可以退货的,退货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另赔偿发包人材料价款%作为管理费用。(9)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数量为图纸用量。(10)发包人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关键线路工程施工的,工期顺延。(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进入现场即视为供应到位,由承包人负责卸货入库等其他工作,费用由承包人在合同价款中考虑,不再另行计取。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执行通用条款)。9.试验与检验-61-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照亳州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1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对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单价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相应子目的单价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不含15%)的,超过15%的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的单价与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于分部分项的单价投标报价降幅低于控制价相应子目的单价30%以上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不含15%)的,超过15%的减少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的单价与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以上主材价格不下浮。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当期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以上主材价格不下浮。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和承包人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计为准;以上主材价格不下浮。10.4.1.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计算;2、按照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0.4.1.1条计算;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和承包人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新的措施项目费,作为结算的依据;4、如果承包人未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执行通用条款)。-62-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及政策性调整;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它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补充条款。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63-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文件等。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执行通用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采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施工完成光伏支墩、支架基础施工,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材到场后,承包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2)工程竣工验收、并网发电,承包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付至85%合同价款;(3)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含已支付进度款);承包方需提供与支付金额等额的正规发票;3%工程质保金在缺陷期满后支付(2年缺陷责任期)。(4)承包方需提供与支付金额等额的正规发票,票据要求税务机关开票,结算时一事一票。价款调整:涉及价款调整的,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逾期视为不涉及价款调整。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42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执行通用条款)。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7农民工工资管理承包人须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64-农民工工资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户设置及支付管理:承包人应设立农民工工资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户,建立健全劳资专管员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实名管理和登记,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通过专户由银行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切实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承包人违反上述规定或者因拖欠工资出现农民工群体事件和讨薪事件发生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承包人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方式: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缴纳金额比例及退还方式:按亳州市人社部门《关于转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亳人社发〔2022〕1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执行通用条款)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执行通用条款)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执行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14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65-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14天内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90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6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执行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或(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3%(注: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注: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1)或(2)或(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规定保质期截止日内无质量问题,缺陷责任期满后全部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2)如果在规定质保期截止日内存在质量问题,待质量问题修复,顺延一年后,经检验合格,全部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如仍存在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3)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66-(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7)其他:双方协商解决。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执行通用条款)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劳动力、材料、设备投入计划不能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场;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或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不积极到位履行职责等。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修复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无法维修的,双方协商处理。_发生该条违约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所有工程款项,不退还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劳动力、材料、设备投入计划不能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场的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并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予更换,确因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身体健康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变更时,替换后的管理人员资格、业绩不得低于原管理人员,并完善变更手续,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报送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记录档案一次。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一人次视为违约一次,并按以下规定给予承包人进行处罚。(1)如更换建造师,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中标合同价款的3%且不低于100万元/人次;(2)如更换技术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员违约保证金50万元/人次;(3)其他管理人员10万元/人次。(4)被替换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不得再参与其它项目的投标和管理,若发现须再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同于替换金额。(5)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期间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更换,并视中标人为违约一次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出现下列情形的,发包人可依法解除合同:(1)在开工通知发出后60日内,非因发包人原因不进场的;(2)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长期脱岗离岗不履行职务的;(3)工期严重滞后(超过合同工期50%及以上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4)质量、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或多次(3次及以上)整改不到位的;(5)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引起群体性事件的;(6)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7)有证据证明承包人无能力继续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违约造成的合同解除,招标人只支付已完成工程量50%的价款,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执行通用条款)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67-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包含在报价内,中标后由施工中标单位以建设单位名义据实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亳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补充条款本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的一部分,其解释顺序优先于专用条款内的其他条款。1.1人员及职责1.1.1发包人委派的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发包人代表(以下简称“发包人代表”)无权更改合同,也无权解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1.1.2发包人代表的任何批准、检查、证书、同意、通知、建议、检验、指令和要求等不解除承包人在合同中的责任。1.1.3承包人只能从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处接受指令。1.1.4发包人如需更换发包人代表须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1.1.5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离开现场的,须经发包人代表同意,并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甲方均认为是项目经理的行为。1.1.6承包人委派/经办人,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来往文件接收传递。1.1.7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任何文件,发包人都认为该文件已经承包人内部程序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文件发生修改的,应及时将最新版本提交发包人代表。1.1.8承包人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防范措施来避免在项目人员内部发生违法、动乱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项目的安定;并保护好现场和周围的人员和财产安全。1.1.9承包人雇佣职员或工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1.10参与本项目的承包人代表或其雇员不遵守合同规定或一贯行为不轨或或不能胜任工作或危害安全,发包人代表有权要求更换;原人选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再进入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在内)。1.1.11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提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该行为视为-68-违约,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50万元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水平不得降低。1.1.12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任何文件,都被认为该文件已经承包人内部程序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文件发生修改的,应及时将最新版本提交发包人代表。1.2变更与调整1.2.1在工程移交前,发包人代表有权签发变更指令,承包人应按照指令来实施变更,并进行工期和费用的估算,提交发包人代表。1.2.2发包人代表收到承包人的估算后,可以决定撤销、修改或确认实施该项变更。1.2.3如果承包人认为自己的建议能缩短工期、降低工程实施或运营成本,或对业主产生其他利益,可以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建议书;建议书的编制费用自理。1.2.4如果发包人采纳承包人的建议节省了工程费用,将给予承包人节约费用适当比例的奖励。1.2.5上一款中节省费用的计算方法为:降低的合同额度减去因变更而引起在工程质量、寿命、以及运营效率等方面为发包人带来的潜在损失。1.2.6任何变更指令都应由发包人代表签发给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后应回函说明;涉及到费用调整的,按照相关条款执行。1.2.7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有遗漏,或建筑与结构图纸不一致,或理解不一致,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勘查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而对其进行更正和补充的,称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不调整合同价款,也不调整工期。承包人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缺项漏项的、工程量少计算的、工程量多计算的、计算有误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列日期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否则,视为默认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一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不再调整。投标(中标)单位要对因没有校核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造成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1.2.8未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任何变更。1.3分包与配合1.3.1承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的,应遵守通用条款第38条的规定,发包人视其为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发包人代表对分包的同意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也不代表发包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1.3.2发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范围如下:(1)/。(2)/。1.3.3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位,承包人参与分包工程的招标,认可招标结果,并作为总包单位与分包工程的中标人(以下简称“分包人”)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1.3.4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设备价格)的/%作为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收取其他费用;该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乙方承担总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2)“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土建工程的收尾和修复以及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所用水电管线等费用(水电费用装表计量,按照实际用量结算)。(3)分包人使用承包人现场临时工程及在用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费用。(4)分包人使用工程的施工道路,到总包单位搭伙,使用总包单位的卫生间等。(5)门窗洞口、安装工程管道口、楼地面墙面凿洞、槽等的后塞及修补等,以及整个工程的安全保卫等。(6)为分包人提供标高、轴线、定位,隐蔽工程指引等。(7)分包人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8)保证分包工程在施工期间有足够的工作面,保证其按时开工和连续施工,并承担因乙方原因使分包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和配合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1.3.5配合工程:是指某一位于施工现场内或现场外的工程,并非由承包人施工或总包,但与承包人的工程有一定联系,需要承包人配合的工程;配合工程如下:(1)高低压配电工程、燃气、热力工程等;(2)本次招标范围未包含,但须完善设计并由发包人重新招标的其它项目。1.3.6对于配合工程,承包人除不需要承担总包责任外,其他责任和义务同分包工程;如发包人分包的工程合同价(不含设备价格)低于1000万元,分包人给予总承包人壹万元作为总承包-69-人承担配合工作的配合费用;如发包人分包的工程合同价(不含设备价格)超过1000万元,分包人给予总承包人两万元作为总承包人承担配合工作的配合费用。总承包单位须无条件提供水源、电源、场地等施工条件。1.3.7凡在与已交工工程有关联的部位施工时,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联系单,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1.4结算1.4.1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基于业主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数据及承包人的解释和现场考察计算出来的,覆盖了完成合同义务所包括的一切工作,不得以漏项或考虑不周提出索赔。1.4.2水电费的结算:(1)发包人在现场安装计量装置,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的保护,并在工程移交的同时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2)承包人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水电费用,工程结算时按照发包人实际缴纳的水电费在结算价(税前)中扣除。(3)因承包人保护不善造成计量装置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包括修复费用和水电损失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1.4.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材料按照总价的/%计取保管费(材料数量最多不超过设计文件的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设备按照总价的/%计取保管费;此费用仅计取税金。1.4.4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和配合工程的配合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按照分包工程价格确定,一次包死,不随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而调整;配合工程的配合费也一次包死;该两项费用仅计取税金。由总包单位分包的总承包单位管理费、配合费由总包单位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承担。由发包人另行招标需总包单位配合项目(高低压配电、燃气、热力及本次招标范围未包含,但须完善设计并由发包人重新招标的其它项目)的总包单位配合费用按补充条款1.3.6条约定执行。而且,不论由发包人直接分包或由总包人分包的项目,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允许分包单位或其它项目承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的电源、水源、场地等施工条件。1.4.5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错误,承包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并附计算书的,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1.4.6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子目工程量的误差,承包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未被招标人接受,但事后被证明异议的实质性内容是正确的,其工程量可以调整,但只调整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出3%以外的部分。如承包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子目工程量的误差提出异议,或未对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的内容提出异议,则,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本条仅针对该单项子目造价占合同价款3%以上的情况。1.4.7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子目,承包人没有报价的,发包人认为视同该项价格已经包括在其他项目中。1.5其它1.5.1本次招标所用商品混凝土等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暂定价部分除外),均由承包人自行到市场考察,以合理的价格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以亳州市信息价与市场价不一致等因素为由(亳州市信息价仅供参考)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要求。“三通一平”(电通、水通、路通、场地平整)费用、地形整理、土方平衡由承包人踏勘现场后,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其中电通是从电源点下线位置开始,直至施工场区内临时用电电缆、变压器等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与电源点的接线费用等临时用电所有费用及相关检测、检验、实验等费用全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1.5.2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不利气候条件等因素应采取的相关措施。此部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纳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为此追加任何费用。1.5.3投标报价时必须按亳州市地方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亳建管[2014]18号)考虑结构实体检测的费用并纳入投标报价,发包人不为此追加任何费用。1.5.4承包人须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包括工程排污费、渣土运输等)。1.5.5如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提供电梯,承包人在电梯进货前必须向发包人提供承包人与电梯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原件),合同中须明确电梯验收合格后3年内由电梯供应商免费质保,4-5年内半费质保。另,4-5年内半费质保所需费用按电梯设备合同价款的2.5%计取,该费用在-70-整个项目缺陷责任期满返还保修金时扣除,用于支付电梯4-5年半保所需费用。电梯验收合格后5年内无违约行为发生,返还总包单位剩余款项。1.5.6签订合同后,如发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仍有在建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已实施的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价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予以赔偿。1.5.7进场施工人员需实名登记,遵守南站管理人员管理,施工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人次。项目竣工、并网发电后,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本项目2年电站免费运维(包含故障消缺、清洗维护、日常巡检、设备材料故障更换维修等运维工作,不包含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坏)。本项目须按照光伏电站施工现场安全规范、主管部门安全管控要求及《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屋顶光伏作业安全作业指导》等有关制度、文件、指导要求,做好项目安全规范管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1.5.8分包及主材采购需经发包人同意。1.5.9本项目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71-附件一: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发包人: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为了加强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纠纷,督促分包单位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承包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经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以下称协议书),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适用范围分包工程名称: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亳州高铁南站“光储充”零碳示范站1050kW分布式光储项目施工总承包分包工程地点:安徽省亳州市;第二条管理目标在当地行政、供电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为建设项目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确保本工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目标。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2、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3、配合落实亳州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继续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4、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险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5、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率达100%,安全交底率100%,班前安全活动率100%;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事故隐患时效整改合格率100%。-72-第三条承包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2、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派驻项目的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等,不能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4、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与审批手续,审查承包人确保安全的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手续,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与审批手续。5、及时对承包人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6、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承包人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承包人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7、承包人使用承包人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的,必须与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8、及时向承包人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9、有权对承包人的临时设施、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10、对承包人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11、对承包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应急救援抢险。12、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第四条承包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施工期间承包人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当中,如不服从承包人管理,或者有违章行为,承包人出具违约扣款通知单,从履约保证金或当月工程款中扣除。3、贯彻落实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规定,建立-73-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和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4、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5、对由承包人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攀爬登高、高坠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告之承包人并要有相关单位人员接收签字手续。6、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负有全部安全管理责任,自带开关箱必须选定具有3C认证标识的,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设置开关箱时必须向项目部申请,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7、使用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须与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严禁进入现场使用。8、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先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9、施工班组进场前,向承包人提供全体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及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上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作业人员要提前向承包单位通报;并将新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报送承包人劳务管理员,进行保存。10、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人员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上正式编号的合格的安全帽。11、把承包人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每一个被交底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12、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向承包人报告;参加承包人组织的周检查和其他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承包人提出的整改通知单上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承包人反馈整改情况。-74-13、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细致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高度重视国家重大会议期间的安全教育。14、负责根据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15、自带的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进场时要求向承包人报验,验收合格方可进场,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并按规定时间进行保养和维修。16、在施工现场需动火作业时,要到承包人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17、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18、因承包人管理不到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不服从承包人管理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1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立即内向承包人报告,由承包人按照事故的类型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五条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3号令)的规定进行办理。向承包人报告事故情况,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由承包人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双方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75-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第七条、安全奖罚1、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除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承包人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承包人交纳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死亡事故每人次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重伤事故每人次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火灾、环境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每人次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2、上述违约金承包人将从履约保证金或当月工程款中扣除。3、进入施工现场要规范佩戴安全帽,违者每人次扣除50—100元违约金。4、严格执行承包人的消防、临电管理规范、制度,并承担相关费用。5、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需要对现场安全防护进行改动时,应事先向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承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私自拆除的将扣除500—1000元违约金,因承包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而导致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6、因承包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以及由此而使承包人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7、由于承包人没有履行上述责任和义务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力、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导致发生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8、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必须按要求参加承包人召开的安全例会。迟到扣违约金500元/次,缺席扣违约金1000/次。9、参考光伏电站施工现场安全规范、主管部门安全管控要求及《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屋顶光伏作业安全作业指导》等有关制度、文件、指导要求,做好项目安全规范管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第八条、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在承包人进入现场时签订,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持贰份;承包人持壹份。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承包人全体人员撤离现场时,工程交付验收合格后终止。-76-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现场负责人(签字):现场负责人(签字):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字):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77-附件二廉洁协议发包人: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为了在双方履约中体现公正、透明、合作、共赢,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承包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四、承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承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承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承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承包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承包人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承包人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承包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承包人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承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高档娱乐场所。十、承包人不得为承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承包人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承包人工作人员,承包人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人工程合同造价2%的违约金,由此给承包人造成-78-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承包人单位予以追缴。涉嫌违法的,由承包人纪检部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二、承包人发现承包人工作人员存在吃拿卡要行为时,应立即向承包人纪检部门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十三、本廉洁协议作为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与专业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79-附件三:劳务实名制管理承诺书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保证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积极配合项目部施工及劳务管理工作,本企业(班组)向贵公司做出下列郑重承诺:一、施工现场配置专人配合项目部劳务管理工程师做好劳务管理工作;二、按规定时间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相关信息资料;三、按规定时间给现场劳务人员办理工资卡,并统计工资卡信息报送至发包人建设管理部;四、按要求编制人员工资发放表(预付生活费表)并确保终端支付;五、施工结束后,对劳务人员工资应及时结算并支付,编制劳务人员欠付工资情况表报送项目部。六、保证每一位现场劳务人员工资终端支付,保证不发生劳务工资纠纷和上访事件。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承诺单位(公章):日期:-80-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82-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83-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温工程5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84-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5-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86-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87-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要求)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取样员或试验员其他人员-88-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要求)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取样员或试验员其他人员-89-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90-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91-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92-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93-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94-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95-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9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投标人无论怎样报价,均不免除或降低投标应交纳规费的义务。2.4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施工期间除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以及由于招标人分期付款带来的资金占用风险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作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否则,造成的经济风险责任自负。尤其是工程材料,无论是政策变化还是市场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动,工程实施中投标人不得要求调整(除非合同另有约定)。2.5人工费工资标准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2.6措施费计算按现行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费用标准执行以及招标文件报价格式文件要求计算。2.7投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3.其他说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将说明材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4.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详见附件。5.危大工程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列出危大工程。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八条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清单,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97-第六章图纸1.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详见图纸格式dwg\jpg\pdf电子版2.图纸见附件。-9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二、其他要求。-9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0-(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姓名)年月日-101-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要求)四、施工组织设计五、项目管理机构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其他材料-102-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103-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同投标有效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104-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姓名)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姓名)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姓名)„„年月日-105-四、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2.图表及格式要求: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进度计划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106-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07-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108-附表三:进度计划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109-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10-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按招标文件要求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取样员或试验员等人员材料。)-111-(二)项目经理简历表(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如要求)、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12-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材料,包括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13-(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则按要求提供,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则按要求提供,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则按要求提供,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五)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存款账户: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均予以认可(2)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如银行保函扫描件或影印件、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业务费用支付(或汇出)凭证扫描件等,具体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约定内容为准。备注:①缴纳保证金的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须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保证金的形式第二类: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第三类电子保函”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其中电子保函无须提供保函真伪验证查询途径(网址)。③投标人申请开具的上述(备注②描述)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17-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编号:投标人(即申请人):投标人地址:开立人(出函机构):开立人地址:致:受益人(即招标人)名称开立人获得通知,(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编号为(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投标(即“基础交易”)。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投标人(即申请人)要求,开立人在此同意向招标人(即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即申请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无条件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招标人(即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投标人(即申请人)或我方(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招标人(即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招标人(即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招标人(即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九、本保函自我方(开立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函真伪验证查询途径(网址):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118-附件1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我单位承诺如下:1.我单位在XX部门发布的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等级或分。2.我单位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3年无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信息记录。3.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自愿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部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9-附件2民营企业承诺函(非民营企业投标,不需此件)致:(招标人名称)我单位承诺如下:1.我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招标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自愿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部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0-(六)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如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将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我公司没有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行为(有效期内);我公司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四、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公司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我公司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五、依法行使自己的异议、投诉权利,提供的异议、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121-履约承诺书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二、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及时到岗履职,保障项目建设需求。除因不可抗力外,不变更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确需变更的报建设单位同意,并按合同约定扣除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变更后的人员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及奖项等标准。同时,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变更,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及市标后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三、按照有关规定,不转包、违法分包等。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与我公司已建立劳动关系,并连续缴纳近期3个月及以上社保。四、按规定时间完成安全报监等相关手续办理,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预定工期,细化施工组织安排,列出施工时间表,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工期和进度完成施工任务,保障施工所需资金投入,施工人员、材料、设备等按照序时进度进场,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保证不因我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五、认真履行工程施工相关职责,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合同约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和相关政策。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施工档案资料。六、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七、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所签订的合同执行。我公司严格按上述承诺、合同约定、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如严重违约,-122-自愿无条件退场,并不再索要履约保证金和已支出费用,造成损失的,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承担责任。同时,接受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限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123-七、其他材料-124-(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姓名)年月日-125-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其他材料-126-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拟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在工程竣工前不予变更。(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姓名)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12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128-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同投标有效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129-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30-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工程量清单报价合计(小写):(大写):编制人员:(签字并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章)日期:注:1.本封面需自行下载,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如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能体现工程量清单报价合计、编制人员(签字并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则不需再提供此封面。2.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格式编制。-131-五、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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