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
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
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
纲要》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要求,
示范区旨在打造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
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为了更好地贯
彻落实国家战略,集中彰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理念,率先将生
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充分探寻示范区绿色发展路
径,特制定本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
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全域,面积约 2413 平方
公里。先行启动区规划范围包括金泽镇、朱家角镇、黎里镇、西
塘镇和姚庄镇全域,面积约 660 平方公里。紧邻示范区边界的三
个区域作为规划协调区,包括虹桥商务区除青浦区以外的区域,
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和油车港镇,昆山市淀山湖镇、锦溪镇和
周庄镇,面积约 486 平方公里。
规划近期至 2025 年,展望至 203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