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
现货市场运行前,引入竞争机制形成电量电价。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量不
收取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抽水电量可由电网企业提供,抽水电价按
燃煤发电基准价的 75%执行。鼓励委托电网企业通过竞争性招标或中长期交易
方式采购抽水电量,抽水电价按中标电价或交易电价执行,因调度等因素未使
用的中标电量按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上网
电价按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由电网企业提供的抽水电量产生的损益在核定省
级电网输配电价时统筹考虑。
现货市场运行后,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价、上网电价按现货市场价格及规
则结算。
(三)完善容量电价核定机制
抽水蓄能容量电价实行事前核定、定期调整的价格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
按照《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核定办法》核定,并随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监管周期同
步调整。项目业主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核价申请、核准文件、可行性研究
报告等资料,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健全抽水蓄能电站费用分摊疏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