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货到现场。调试周期:具备条件的情况下,21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开展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
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
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
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方式:线上申领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
文件发售截止日前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