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
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
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4.1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4.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
响应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
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
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4.1.2操作指南
《 CA 驱 动 和 申 领 流 程 》 : 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
27/12945.html?utm=web-government-
front.a2eab82.0.0.13681600dfe711eb95dfcbd682359e54
《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
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4.2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4.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
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
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
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
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下载,在响应截
止时间前发送至zdzfcg@126.com。
4.2.4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
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
加,直至磋商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
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
取失败(含未提交),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7393273
质疑联系人: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88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