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4丨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VIP专享VIP免费

2015年3月25日
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
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1. 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2. 广义的化工定义及本指南的适用范围
3.化工生产企业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的基本步骤
4. 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1) 核算边界的确定;
(2)排放源和气体种类的确定;
(3)选择每个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
(4) 制定监测计划,收集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
5. 数据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6. 报告内容(报告模板、表单)
7.试用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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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1. 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
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
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
《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目的和意义
为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服务,确保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的规范性
、透明性、一致性、可比性
为今后全国碳交易制度下的配额分配和企业履约提供数据支撑;
为国家或地方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定期编制提供参考数据;
促进企业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识别温室气体减排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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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5日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1.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2.广义的化工定义及本指南的适用范围•3.化工生产企业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的基本步骤•4.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1)核算边界的确定;•(2)排放源和气体种类的确定;•(3)选择每个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4)制定监测计划,收集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5.数据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6.报告内容(报告模板、表单)•7.试用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2内容提要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1.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政策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目的和意义为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服务,确保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的规范性、透明性、一致性、可比性;为今后全国碳交易制度下的配额分配和企业履约提供数据支撑;为国家或地方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定期编制提供参考数据;促进企业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识别温室气体减排潜力。3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广义的化工定义及本指南的适用范围•广义的化学工业指凡生产过程主要表现为化学反应过程、或生产过程中化学过程占优势的工业化工生产企业:指生产过程中化学方法占主要地位的,生产基础化学原料、化肥、农药、涂料、染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化学纤维、橡胶及其制品、专用或日用化学品的企业,但不包括石油化工企业和氟化工企业石油化工企业:指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石油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的企业,包括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等,或由上述工厂联合组成的企业氟化工企业:指生产氢氟烃、无机氟化物、含氟聚合物、含氟精细化学品的企业•本指南适用于除石油化工企业和氟化工企业之外的化工生产企业,石油化工和氟化工另有指南•报告主体如果存在石油化工或氟化工生产、或者其他产业活动且伴有温室气体排放的,还应参考这些产业活动所属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并报告这些产业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此不再赘述。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化工生产企业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的基本步骤•(1)确定企业核算边界;•(2)识别排放源及气体种类根据企业碳流入流出情况识别CO2排放源;根据产品及工艺类型识别其他非CO2气体的排放源;•(3)选择每个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4)制定监测计划,收集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5)将数据分别输入各个排放源的公式计算排放量或减排量;•(6)数据内部核查与验证;•(7)汇总、归纳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过程和结果,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表单。5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核算边界的确定•报告主体应以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核算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生产设施范围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厂区内的动力、供电、供水、采暖、制冷、机修、化验、仪表、仓库(原料场)、报告主体生产用运输工具(不包括外包的运输服务)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管理系统(厂部)以及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等)。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报告主体应将核算边界再细分为核算单元•切分核算单元可有效增加“透明度”和“精细度”,更精确地识别CO2排放源;•便于企业判断排放源的优先次序,识别减排机会、制定减排方案;•对从事多种产业活动的报告主体,核算单元的划分有利于根据不同的产业活动参考相应的行业指南来核算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报告主体可自行决定划分核算单元的逻辑方式,如依据公司组织管理结构、厂房分布、产品或产业活动分类等等。关键是遵循不重不漏的原则;•报告主体如果只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产品生产活动,也可以不作核算单元的拆分,即一个报告主体只有一个核算单元。某化工集团公司热电厂发电设施热力设施化工一厂产品1生产单元化工二厂产品2生产单元储运厂车队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根据流入流出核算单元的碳源流以确定CO2排放源•碳源流识别的目的:更清晰地区分化石燃料是作为燃料燃烧还是原材料用途;确保准确地采用碳质量平衡法核算工业生产过程的CO2排放。CO2回收外供CO2排放至大气原料燃料燃烧各种生产设施其他含碳输出物副产品到第三方主产品、联产产品CO2现场回收自用副产品回收作原料或燃料电力输出热力输出其他碳氢化合物热力输入化石燃料CO2气体作原料电力输入核算单元碳流入碳流出石灰石、白云石等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注意:以下情况不视为碳源流!•在核算单元内循环而不出边界的中间产品或副产品(包括CO2气体)不视为源流;•纯生物质燃料由于“碳中性(即CO2零排放)”的特点,不视为源流;•生物质混合燃料只将其中的化石燃料部分作为源流。•进入企业作为非能源产品使用的地沥青、固体石蜡、润滑剂、石油溶剂等如果不进行焚烧或能源回收,也不视为源流。•不是碳源流则不应有它的活动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各个核算单元的碳源流一览表序号源流名称源流类别说明活动水平数据确定方法含碳量数据确定方法1(原料品种1)□计量□贸易结算及库存量变化□其他□检测值□化学计算□默认值2(原料品种…)□计量□贸易结算及库存量变化□其他□检测值□化学计算□默认值3(原料品种r)□计量□贸易结算及库存量变化□其他□检测值□化学计算□默认值4(燃料品种1)□计量□贸易结算及库存量变化□其他□检测值□化学计算□默认值5(燃料品种…)□计量□贸易结算及库存量变化□其他□检测值□化学计算□默认值6(燃料品种i)□计量□贸易结算及库存量变化□其他□检测值□化学计算□默认值7(产品1)□计量□贸易结算及库存量变化□其他□检测值□化学计算□默认值8(产品…)□计量□贸易结算及库存量变化□其他□检测值□化学计算□默认值9(产品p)□计量□贸易结算及库存量变化□其他□检测值□化学计算□默认值10(废弃物1)□计量□贸易结算及库存量变化□其他□检测值□化学计算□默认值11(废弃物…)□计量□贸易结算及库存量变化□其他□检测值□化学计算□默认值12(废弃物w)□计量□贸易结算及库存量变化□其他□检测值□化学计算□默认值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根据流入流出核算单元的碳源流以确定CO2排放源(续)•报告主体可参考上图以列表的形式识别出所有流入流出该核算单元的碳源流,并按下列类型分类,以确定对应的排放源:源流类别对应的排放源类别流入核算单元且明确送往各个燃烧设备作为燃料燃烧的化石燃料部分化石燃料燃烧的CO2排放源流入核算单元作为生产原料的化石燃料部分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生产原料转化CO2流入核算单元作为生产原料的其它碳氢化合物流入核算单元作为生产原料的CO2气体(如果有)流出核算单元的各类含碳产品,包括主产品、联产产品、副产品流出核算单元的其他含碳输出物,如炉渣、粉尘、污泥等含碳物质流入核算单元作为生产原料、助熔剂或脱硫剂等使用的碳酸盐(如果有)碳酸盐使用过程分解生成CO2流出核算单元且被回收外供从而避免排放到大气中的那部分CO2(如果有)以CO2产品形式转移出去的排放扣减输入/输出的电力和热力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识别其他非CO2气体的排放源•核算单元内是否存在硝酸生产?硝酸生产过程的N2O排放•核算单元内是否存在己二酸生产?己二酸生产过程的N2O排放•报告主体是否存在石油化工生产?氟化工生产?或者本指南未涉及的其他生产活动?关于这些生产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否有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应核算和报告指南作为指导?依照主管部门发布的对应指南应予核算和报告的相关温室气体排放源,下不赘述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报告主体排放量的加总公式•报告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于各核算单元的燃料燃烧排放量加上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减去回收且外供的CO2量,再加上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量:式中,i为核算单元的编号,n为核算单元的个数;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化石燃料燃烧的CO2排放•分核算单元计算它们的燃料燃烧CO2排放式中为化石燃料的种类为本核算单元燃烧化石燃料品种i的实物量活动水平数据,对固体或液体燃料以吨为单位,对气体燃料以万Nm3为单位;为化石燃料i的含碳量,对固体和液体燃料以吨碳/吨燃料为单位,对气体燃料以吨碳/万Nm3为单位;为本核算单元燃烧化石燃料i的碳氧化率。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各核算单元燃烧化石燃料品种i的实物量活动水平数据,根据企业能源消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或统计报表来确定,指流入该核算单元且明确送往各类燃烧设备作为燃料燃烧的部分,不包括核算单元产生的副产品或可燃废气又被本核算单元回用作为能源的部分(因为它们不出边界就不是源流)。•燃料消耗量的计量应符合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相关规定。•对同一个活动水平(实物量),企业可能存在多个数据源选项,关键是整个时间序列上数据源必须保持一致入炉数据入厂数据(考虑库存变化、对外转销、用作原材料等)燃料燃烧量=期初库存+购入量-期末库存-对外转销量-其它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化石燃料含碳量的确定1.有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检测燃料的含碳量,企业如果有满足资质标准的检测单位也可自行检测。燃料含碳量的测定应遵循指南引用文件中的相关标准,如《GB/T476煤中碳和氢的测量方法》、《SH/T0656石油产品及润滑剂中碳、氢、氮测定法(元素分析仪法)》、《GB/T13610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GB/T8984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等2.对天然气等气体燃料可根据气体组分及每种气体组分的体积浓度、该组分化学分子式中碳原子的数目计算含碳量:3.没有条件实测燃料含碳量的,可定期检测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再根据指南提供的单位热值含碳量缺省值估算燃料的含碳量。其中,低位发热量的测定需遵循《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T22723天然气能量的测定》等相关标准4.切实没有条件实测燃料发热量的企业,建议参考附录二表2.1对一些常见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直接取缺省值,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化石燃料碳氧化率的确定•液体或气体燃料取默认值,其中气体燃料0.99,液体燃料0.98•固体燃料视燃料品种参考指南附录二取缺省值;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工业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工业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化石燃料和其它碳氢化合物用作原材料生成了CO2碳酸盐使用过程发生分解生成了CO2工业生产过程非CO2温室气体排放硝酸生产过程的N2O排放己二酸生产过程的N2O排放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原材料使用产生的CO2排放•根据原料-产品流程作碳质量平衡,损失的碳即排放的碳:式中,r为进入核算单元作为原料的源流(碳酸盐除外);ADr为原料r的投入量;CCr为原料r的含碳量;ADp为含碳产品p的产出量;CCp为含碳产品p的含碳量;ADw为含碳废物w的输出量,如炉渣、粉尘、污泥等流出核算单元且没有计入产品范畴的其它含碳输出物种类;CCw为含碳废物w的含碳量。•注意活动水平与含碳量之间计量单位的一致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企业应结合碳源流的识别和划分情况,以企业生产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或统计报表为据,分别确定原料投入量、含碳产品产量以及其它含碳输出物的活动水平数据。•目前还没有这些数据记录的企业,应建立起准确可行的数据收集方案和清晰的文件存档规范•对同一个活动水平(实物量),企业可能存在多个数据源选项,关键是整个时间序列上数据源必须一致入炉数据入厂数据(考虑库存变化、对外转销、用作燃料量等)原料投入量=期初库存+购入量-期末库存-对外转销量-其它用量出炉数据出厂数据(考虑库存变化、自用量等)产品产出量=销售量+期末库存-期初库存+自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原料、产品或废弃物的含碳量确定1.用作原材料的化石燃料的含碳量确定方法参考指南中有关“化石燃料含碳量”的确定方法;2.对其它原材料、含碳产品或含碳输出物的含碳量,有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检测各种原材料和产品的含碳量,企业如果有满足资质标准的检测单位也可自行检测。3.对没有条件实测含碳量的,可以根据物质成分或纯度以及每种物质的化学分子式和碳原子的数目来计算,或参考附录二表2.2或其它文献取缺省值。21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碳酸盐使用产生的CO2排放•根据每种碳酸盐的使用量及其CO2排放因子计算:式中,•i为碳酸盐的种类;•ADi为碳酸盐i用于原材料、助熔剂、脱硫剂等的总消费量,单位为吨;•EFi为碳酸盐i的CO2排放因子,单位为吨CO2/吨碳酸盐i;•PURi为碳酸盐i的纯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每种碳酸盐的总消费量等于用作生产原料、助熔剂、脱硫剂等的消费量之和,应分别根据企业生产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或统计报表来确定;•对于碳酸盐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碳酸氢盐或CO32-离子发生转移而未生产CO2的情形,这部分对应的碳酸盐使用量不计入活动水平。•目前尚没有这些数据记录的,应建立起准确可行的数据收集方案和清晰的文件存档规范。23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碳酸盐纯度及CO2排放因子的确定•有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检测碳酸盐的纯度或化学组分,并根据化学组分、分子式及CO32-离子的数目计算得到碳酸盐的CO2排放因子。碳酸盐化学组分的检测应遵循《GB/T3286.1石灰石、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氧化碳量和氧化镁量的测定》等标准。企业如果有满足资质标准的检测单位也可自行检测。•在没有条件实测的情形下,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性状数据,一些常见碳酸盐的CO2排放因子,还可以直接参考附录二表2.3取缺省值。24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硝酸生产过程的N2O排放•根据不同生产技术的硝酸产量、N2O生成因子、所安装的NOx/N2O尾气处理设备的N2O去除效率以及尾气处理设备使用率计算:式中,j为硝酸生产技术类型;k为NOx/N2O尾气处理设备类型;ADj为生产技术类型j的硝酸产量,单位为吨;EFj为生产技术类型j的N2O生成因子,单位为kgN2O/吨硝酸;为尾气处理设备类型的N2O去除效率,取值范围为0~1,例如95%的去除效率取值为0.95;为尾气处理设备类型的使用率,等于尾气处理设备运行时间与硝酸生产装置运行时间的比率。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硝酸产量区分五种生成技术类型,以适用恰当的排放因子高压法中压法常压法双加压法综合法•每种生产技术类型的硝酸产量应根据企业生产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或统计报表来确定。26技术类型排放因子(kgN2O/吨HNO3)高压法13.9中压法11.77常压法9.72双加压法8.0综合法7.5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排放因子数据的确定•有实时监测条件的企业,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检测N2O生成因子和N2O去除率。•没有实时监测条件的企业,每种技术类型的N2O生成因子可参考附录二表2.4;NOx/N2O尾气处理设备类型分类及其N2O去除率可参考附录二表2.5。•尾气处理设备使用率等于尾气处理设备运行时间与硝酸生产装置运行时间的比率,应根据企业实际生产记录来确定。27NOx/N2O尾气处理技术N2O去除率非选择性催化还原NSCR85%(80%-90%)选择性催化还原SCR0延长吸收0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己二酸生产过程的N2O排放•根据不同生产技术的己二酸产量、N2O生成因子、所安装的NOx/N2O尾气处理设备的N2O去除效率以及尾气处理设备使用率计算:式中,j为己二酸生产工艺,分为硝酸氧化工艺、其它工艺两类;k为NOx/N2O尾气处理设备类型;ADj为生产工艺j的己二酸产量,单位为吨;EFj为生产工艺j的N2O生成因子,单位为kgN2O/吨己二酸;为尾气处理设备类型的N2O去除效率,取值范围为0~1,例如95%的去除效率取值为0.95;为尾气处理设备类型的使用率,等于尾气处理设备运行时间与己二酸生产装置运行时间的比率。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乙二酸产量区分为硝酸氧化工艺、其它工艺两类•每种生产技术类型的己二酸产量应根据企业台帐或统计报表来确定。29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排放因子数据的确定•有实时监测条件的企业,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检测N2O生成因子和N2O去除率。•没有实时监测条件的企业,硝酸氧化制取己二酸的N2O排放因子可取缺省值300kgN2O/吨己二酸,其它生产工艺的N2O排放因子可设为0;NOx/N2O尾气处理设备类型分类及其N2O去除率可参考附录二表2.6•尾气处理设备使用率等于尾气处理设备运行时间与己二酸生产装置运行时间的比率,应根据企业实际生产记录来确定。30NOx/N2O尾气处理技术N2O去除率催化去除92.5%(90%-95%)热去除98.5%(98%-99%)回收为硝酸98.5%(98%-99%)回收用作己二酸的原料94%(90%-98%)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以CO2产品形式转移出去的排放扣减•核算单元回收且外输的CO2量式中,•Q为核算单元回收且外供的CO2气体体积,单位为万Nm3;•PURCO2为CO2外供气体的纯度,取值范围为0~1;•19.7为CO2气体的密度,单位为吨/万Nm3。•注意,不包括核算单元内部回收自用的那部分CO2。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CO2回收的活动水平及排放因子数据确定•CO2气体回收外供量应根据企业台帐或统计报表来确定,气体体积注意换成标准状况下的体积。•CO2外供气体的CO2纯度应根据企业台帐记录来确定。32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净购入的电力/热力隐含的CO2排放企业净购入的电力隐含的CO2排放以及净购入的热力隐含的CO2排放分别按下式计算:式中,AD电力为企业购入电量与外供电量的净差,单位为MWh;AD热力为企业购入热量与外供热量的净差,单位为GJ(百万千焦);EF电力为电力供应的CO2排放因子,单位为吨CO2/MWh;EF热力为热力供应的CO2排放因子,单位为吨CO2/GJ。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企业净购入的电力消费量,以企业和电网公司结算的电表读数或企业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为据,等于购入电量与外供电量的净差。•企业净购入的热力消费量,以热力购售结算凭证或企业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为据,等于购入蒸汽、热水的总热量与外供蒸汽、热水的总热量之差。•以质量单位计量的热水可按下式转换为热量单位:•以质量单位计量的蒸汽可按下式转换为热量单位:式中为蒸汽所对应的温度、压力下每千克蒸汽的热焓,单位为kJ/kg,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的热焓可分别查阅附录二表2.7和表2.8。34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排放因子数据的确定•电力供应的CO2排放因子等于企业生产场地所属区域电网的平均供电CO2排放因子,应根据主管部门的最新发布数据进行取值。•热力供应的CO2排放因子暂按0.11吨CO2/GJ计,未来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数据进行更新。35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质量控制和文件存档•(1)建立企业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组织方式、负责机构、工作流程等;•(2)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和源流一览表,记录排放源及源流变更情况,形成文件并存档;•(3)为计算过程涉及到的每项参数制定准确可行的数据收集方案。如果某些排放因子计算参数采用缺省值,则应说明缺省值的数据来源和定期检查更新的计划•(4)定期校验计量设备,按照相关规程对所有计量设备定期进行校验、校准。若发现设备性能未达到相关要求,企业应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矫正措施;•(5)制定数据缺失的应对方案,如仪表失灵或数据丢失,企业应采用适当的估算方法获得相应时期缺失参数的保守替代数据;•(6)建立文档管理规范,保存、维护有关温室气体年度报告的文档和数据记录;•(7)建立数据的内部审核和验证程序,通过不同数据源的交叉验证、统计期内数据波动情况、与多年历史运行数据的比对等逻辑审核关系,确保活动水平数据准确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企业温室气体报告模板及必要的表单附件•报告主体应按照指南附录一的格式对以下内容进行报告(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核算单元划分、排放源及源流识别情况等(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及各核算单元和排放源的排放量(三)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四)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五)其它希望说明的情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提供的表单附件详见指南附录一必要的表单附件旨在增加透明性、可比性、可核查性源类别XXX核算单元(单位:吨)XXX核算单元(单位:吨)XXX核算单元(单位:吨)报告主体小计(单位:吨)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工业生产过程N2O排放CO2回收利用量企业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企业净购入热力隐含的CO2排放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吨CO2当量)不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试用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1.报告主体租赁了别人的设备,或自己的设备租赁给别人,或某项生产活动外包给别人,是否纳入报告范围?•答:按照运营控制权法,租赁来的设备也应纳入报告范围;租赁出去的设备不纳入报告范围;外包的生产活动不纳入报告范围。2.计算企业电力消费隐含的CO2间接排放量时如何选取排放因子?•答:根据对应年份选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的各区域电网平均供电CO2排放因子,这个排放因子也是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在计算电力调入调出隐含的CO2排放量时用到的区域电网平均供电CO2排放因子。3.有企业同时存在自备电厂、电网购电及电量外销的情况,净购入的电力隐含排放如何计算?企业自备电厂是否应按发电企业核算指南来单独核算?•答:自备电厂如果独立的法人或视同法人单位,应按发电企业核算指南单独核算报告;如果被划作一个核算单元,自备电厂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也可参考发电企业核算指南来计算,以适用更准确的碳氧化率,但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核算仍应按该企业所属行业的适用指南来核算。4.有企业同时存在自备锅炉产生蒸汽,外购蒸汽、蒸汽外销的情况,净购入的热力隐含排放如何计算?•答:净购入热力隐含的CO2排放核算仍应按该企业所属行业的适用指南来核算。38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试用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5.活动水平存在多种数据源选项,如入厂数据与入炉数据之分,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之分,企业应该如何选取?•答:活动水平来源的选择取决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及是否能够支持既定排放源的活动水平需求。存在多个可选的数据源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透明、准确、完整、一致、可核查的原则选取其中一个合适的选项,关键是整个时间序列上数据源必须一致。6.报告主体存在跨行业生产活动怎么办?怎么从政府发布的诸多指南中选择适用的指南?•答:建议按产业活动细分核算单元,每个核算单元对应一种产业活动,也方便适用所属行业的针对性指南。7.报告主体拥有多个分厂怎么办?•答:建议将地理上相对独立的分厂作为一个个核算单元,在报告中分别识别并计算每个核算单元的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CO2回收利用等排放源,最后汇总即反映了报告主体的总排放情况。8.煤化工企业的指南适用问题?•答:煤化工企业可参考化工企业核算指南核算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39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试用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9.对一些不常见的燃料品种,如兰炭、锻煤,如何获得含碳量?•答:对不常见的燃料品种,最好实测元素碳含量,最不济也应实测低位发热量,然后参考发热量相近燃料品种的单位热值含碳量来估算含碳量。如兰炭的含碳量可根据实测的低位发热量及焦炭的单位热值含碳量来估算。10.在基于碳质量平衡法计算生产过程CO2排放时,部分企业存在输入输出混合物,并且企业无法提供混合物的碳含量,如何处理?•答:在第一年可尽量查找相关依据粗估含碳量,如仍不可得,可假设0%含碳及100%含碳分别计算极端值,并从上下限范围中按保守性原则取一个值作为报告数据。同时做好今后获得该混合物含碳量的监测计划,以更准确地核算报告第二年的排放量。40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试用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11.在基于碳质量平衡法计算工艺过程原材料产生的CO2排放时,结果出现负值怎么办?•答:结果出现负值意即该工艺过程碳的总输出大于碳的总输入,这违背了质量平衡原理。建议(1):首先检查碳输入源流有无遗漏;(2):检查碳输入源流的活动水平是否偏低,或者碳输出源流的活动水平是否偏高;(3):检查碳输入源流的含碳量是否偏低,或碳输出源流的含碳量是否偏高。如果上述检查没有发现问题,这表明该工艺过程原材料产生的CO2排放量非常低或接近零,活动水平或含碳量一旦出现较大的不确定性计算结果就可能出现负值。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说明该工艺过程原材料产生的CO2排放量为0。12.化工企业是否要计算厂内废水处理的CH4和N2O排放量?•答:在指南起草过程中,综合各方的意见,暂不要求企业核算和报告那些监测成本较高、不确定性较大、且贡献细微的排放源。如废水处理以及化石燃料燃烧的CH4和N2O排放量。41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谢谢大家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讲解人:于胜民电话:010-68781652Email:yusm@ncsc.org.cn单位:国家气候战略中心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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