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与会展场馆等单位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现
场监督和管理工作。做好主场搭建、特装搭建、参展商等重要相关
方“无废会展”创建工作的协调。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制定“无废会展”创建相关方案,包括
“无废会展”建设计划、各级目标及行动方案、改进方案、预算及
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建立反馈制度,于活动结束后收集参展商、
与会者、观众、服务者的建议与感受。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充分考虑海口市“绿色会展”奖励机制,
建立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在开展“无废会展”创建工作过程中,
积极创新鼓励参展商、与会者和观众等重要相关方共同参与“无废
会展”创建的奖励机制。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和会展场馆单位应在宣传、广告、招商、招
展等工作中充分利用互联网及信息化媒介,积极践行绿色办公理念。
支持引导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向参展商推荐绿色会展服务商,且比例不
低于推荐服务商总数的 30%,保障参展商在选用绿色会展服务时有
足够的选择空间。绿色会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设计、绿色搭建、
信息服务等。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制定鼓励绿色搭建的方案,通过发起倡议、
设置奖项、在会展活动中设置绿色展区、减免环保展台特装施工管
理费等方式,鼓励参展商选用绿色方式搭建展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