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 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
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
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
术法规体系。
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
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
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
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
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养
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
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障城乡基础设施
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
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建设工程项
目选址、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考虑
供给能力合理分布,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功能要求主要规定
项目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是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项
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
程项目的适用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基
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
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