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碳汇145万-景宁县毛竹经营CCER碳汇林和农林产品碳足迹开发采购项目VIP专享VIP免费

【招标】碳汇与碳足迹¥145万元 I 景宁县毛竹经营CCER碳汇林和
农林产品碳足迹开发采购项目
星标★
项目概况
景宁县毛竹经营CCER碳汇林和农林产品碳足迹开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线20230918 09:00
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JNJKC2023CS)-044
项目名称:景宁县毛竹经营CCER碳汇林和农林产品碳足迹开发采购项目
1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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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1
1450000
2023-09-07 00:04 发表于北京 TL CARBON
简要规格描述:景宁县毛竹经营CCER碳汇林和农林产品碳足迹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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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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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
https://www.zcygov.cn/线
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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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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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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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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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202122线
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
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
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
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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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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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景宁县毛竹经营CCER碳汇林和农林产品碳足迹开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NJKC2023(CS)-044号项目名称:景宁县毛竹经营CCER碳汇林和农林产品碳足迹开发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45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145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景宁县毛竹经营CCER碳汇林和农林产品碳足迹开发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6个月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西路3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候建花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626022质疑联系人:黄永彪质疑联系方式:0578-56260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07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慧庆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0811333质疑联系人:沈永武质疑联系方式:0578-508362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传真:联系人:张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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