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公园路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上官日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529709
质疑联系人:姜郡亭
质疑联系方式:0578-8529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348号203室
传 真:0578-8126963
项目联系人(询问):蓝秋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7269080
质疑联系人:华莉瑛
质疑联系方式:13754268787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
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