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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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或者认证报告内容应当符合《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的规定。
本次指引修订更新后,我国绿色公司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
发行要求均与《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保持一致,有利于加快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标
准化进程。
3月16 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适应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
务、新要求,发改委组织修订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形成《绿
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 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月24 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绿标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第七次委员会会议,推动绿色债券标准体系建设,优化绿债存续期
信息披露机制,强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会议审议通过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
务自查报告参考文本》(以下简称《参考文本》)及《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
指南》,并对 2023 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参考文本》共包括五部分内容,
从资质信息、业务开展、自查整改、发展计划、工作建议等全方位明确自查要点,
督促评估认证机构进行全面“体检”,以为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提高评估认
证质量,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5月30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
福建福州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协会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 2022 年工作报告》
和《协会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 2023 年工作重点及分工》,讨论了《证券公司开
发碳汇资产助力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的示范实践(征求意见稿)》和《证券公司开
展绿色证券业务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示范实践(征求意见稿)》,听取了委员关
于绿色债券提质扩量的相关意见建议。
(二) 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引导地区绿色金融市场建设
2023 年1月9日,上海银保监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十
四五”期间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行动方案》(沪银保监
发〔 2022〕83 号,简称《上海绿色金融行动方案》)。《上海绿色金融行动方案》
确立的行动目标包括,“到 2025 年,绿色融资总量和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融
资余额突破 1.5 万亿元;绿色保险覆盖面显著扩大,保障金额突破 1.5 万亿元;
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资管、绿色租赁等业务稳健发展”。
2月23 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
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3〕41 号)
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