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以及闽财规
〔2022〕13号文件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执行,具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
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
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
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等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
(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查询官网的账号和密码以便查询,以现场查询
并核对无误为准(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
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详见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资格承诺函”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
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
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
状况报告。)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三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4楼原三明市二轻局4楼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与胜利路
交叉口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三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4楼原三明市二轻局4楼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与
胜利路交叉口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方式【如需电汇购买标书者,应将相应的金额电汇到本公告提供
的帐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凭证)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标书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邮箱一并标注后邮箱至731378712@qq.com。(标题统一为: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三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4楼原三明市二轻局4楼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与胜利路
交叉口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