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处理能力短板,鼓励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就近处理
等模式,推动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积极有序推进
既有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强化设施二次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逐步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因地制宜探索建设一批工艺成熟、运行
稳定、排放达标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稳妥推进厨余垃
圾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开展库容已满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封场治
理。改造提升现有填埋设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强填埋气回
收。
(三)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积
极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设施处置
及综合利用能力。优化布局建设建筑垃圾中转调配、消纳处置和
资源化利用设施,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加快形
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体系。统筹规划建
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置设施
建设,加快构建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再
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支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地区率先探
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模式。
(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
动。强化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和 6个
区域性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中心、20 个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
置中心。积极推动省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快实现与产
废情况总体匹配。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