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
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
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
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
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
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
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30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
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
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购买招标文件或在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内将缴费凭证和《领取招标文件登
记表》(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498627654@qq.com,注明邮件主题:HWZB(CS)2023-004公司
报名表,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
4.2.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
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HWZB(CS)2023-004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
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洪山支行
账 号:1402029109601115184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3 年09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
号2号楼101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2023 年09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福建
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