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EOD260万-东山县“美丽海湾”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VIP专享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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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美丽海湾”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8月23日 17: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东山县“美丽海湾”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福建华伟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购买招标文件或在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内将缴费凭
证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498627654@qq.com,注明邮件主
题:HWZB(CS)2023-004公司报名表,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2023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ZB(CS)2023-004
项目名称:东山县“美丽海湾”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山县“美丽海湾”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东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
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HWZB(CS)2023-004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有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
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
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
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
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
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
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
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
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30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
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
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购买招标文件或在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内将缴费凭证和《领取招标文件登
记表》(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498627654@qq.com,注明邮件主题:HWZB(CS)2023-004公司
报名表,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
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HWZB(CS)2023-004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
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洪山支行
账 号:1402029109601115184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3 年09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
号2号楼101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2023 年09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福建
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东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创业路7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96-58050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联系人:陈志伟
电话:15880087100
传真:/
附件1:招标项目一览表
人民币:元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及要
服务期限 预算价(元)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
金(元)
1
东山县“美丽海
湾”EOD项目实施
方案编制及相关服
务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招
标内容及要求
自委托协议签订
之日起至项目完
成省级EOD项目
库申报后的三年
期间
2600000 2600000 26000
注:
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本次咨询服务费用按进度支付;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正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的10%作为预付款,于中标人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付款:子项目可研每完成一个支付中标价的4%,最多不超过中标价的20%,于中标人提供发票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期付款:按期限完成实施方案并省级EOD项目库申报成功后(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入库结果为准)
支付中标价的15%,于中标人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若未入库,不予支付。
第四期付款:进入国家级E0D项目库申报成功后(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入库结果为准)支付中标服务
费的15%,于中标人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若未入库,不予支付。
第五期付款:本期费用在整体EOD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予以支付:每一个子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施工进场)
后支付中标金额的8%,若所有子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施工进场),则一次性补足至中标金额的40%,均于中标
人提供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注:若未入省库,中标人应退还招标人支付的全部款项(第二期付款“可研编制费用”除外)。
项目概况东山县“美丽海湾”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购买招标文件或在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内将缴费凭证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498627654@qq.com,注明邮件主题:HWZB(CS)2023-004公司报名表,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WZB(CS)2023-004项目名称:东山县“美丽海湾”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60.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东山县“美丽海湾”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东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进行密封投标。1.招标编号:HWZB(CS)2023-004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有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3.2.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3.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30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购买招标文件或在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内将缴费凭证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498627654@qq.com,注明邮件主题:HWZB(CS)2023-004公司报名表,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HWZB(CS)2023-004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账户名称: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洪山支行账号:1402029109601115184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3年09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8.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09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东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创业路7号联系人:李工电话:0596-5805078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联系人:陈志伟电话:15880087100传真:/附件1:招标项目一览表人民币:元合同包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预算价(元)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1东山县“美丽海湾”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省级EOD项目库申报后的三年期间2600000260000026000注: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本次咨询服务费用按进度支付;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正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的10%作为预付款,于中标人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付款:子项目可研每完成一个支付中标价的4%,最多不超过中标价的20%,于中标人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付款:按期限完成实施方案并省级EOD项目库申报成功后(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入库结果为准)支付中标价的15%,于中标人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若未入库,不予支付。第四期付款:进入国家级E0D项目库申报成功后(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入库结果为准)支付中标服务费的15%,于中标人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若未入库,不予支付。第五期付款:本期费用在整体EOD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予以支付:每一个子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施工进场)后支付中标金额的8%,若所有子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施工进场),则一次性补足至中标金额的40%,均于中标人提供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注:若未入省库,中标人应退还招标人支付的全部款项(第二期付款“可研编制费用”除外)。3、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附件2: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E-mail:手机:电话:传真:邮寄地址(若有):注:招标文件获取的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洪山支行账号:1402029109601115184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省级EOD项目库申报后的三年期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购买招标文件或在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内将缴费凭证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498627654@qq.com,注明邮件主题:HWZB(CS)2023-004公司报名表,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建东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创业路7号联系方式:李工;0596-58050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联系方式:陈志伟;158800871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志伟电话:158800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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