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排企业或者第三方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一
般纳税人。
2.2供应商(第三方机构除外)须具有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系统、CCER的供应商需具有北京绿色交易所的相关账号,并且处激活状态可进行交易。
2.3供应商持有10万吨及其以上碳配额CEA或CCER可进行交易支配,可以是全国重点排放
名单内的控排企业或是已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系统中登记备案的CCER项
目单位,也可以是具备为采购人提供碳配额CEA或CCER相关信息并促成交易的第三方机
构。第三方机构需有与重点控排企业签订的碳交易管理协议,或有重点控排企业相关碳交
易的授权委托书或与CCER项目单位的协议、授权委托书等,可证明第三方机构与控排企
业相互关联,经与第三方机构谈判后,最终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与对应的控排企业签订交易
合同完成交易。
具备CCER的供应商需提供生态环境部认可可代替CEA履约的相关依据,有在北京绿色交
易所进行交易业绩优先考虑。与供应商完成谈判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后,双方协定完成碳配
额交割时间。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
判,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 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请于2023年8月18日-8月25日17:00前,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认定、项目业绩(须提供持有配额、CCER的相关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系统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以上资料为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2779056500@qq.com 邮箱报名(邮件名需注明公司名
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