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
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科学进步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符
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
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
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
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0年8月2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为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 财务状况报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
(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近三年(从2020年8月2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
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4)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进口产品
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
方式:网上领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