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揽相关工程造价咨询业
务的能力。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5年
以上造价工作经验,需提供在该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
况良好。 3.3.1.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如暂时无法提供的则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2.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成立不足三年的
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暂时无法提供的则需
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
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
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
标。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
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
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至 2023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弘标工程有限公司
方式: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吉林省弘标工程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平市铁西区宏泰第一城37#-W110商网
五、公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