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建设密度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新建住宅建筑
密度控制在 30%以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建设国家生态
园林城市、国家公园城市。加强城市绿道、自行车专用道、行
人过街设施等建设,鼓励居民绿色出行。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加快推进生
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循环利用园区等设施建设。到 2025 年,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 82%,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
绿地面积达到 14.5 平方米/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
500 个,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 80%;到 2030 年,城
区常住人口 100 万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 70%。
2.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结合城市特点,充分尊重自然,
加强城市设施与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态本底的有效衔接,因地
制宜,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
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力争到 2030 年城市公共供水管
网漏损率控制在 8%以内。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到 2025
年,设区城市建成区 4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区 30%)的面积
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 70%,
设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达到 90%。加强城市运行
管理,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韧
性,建设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
基础设施体系。到 2025 年,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完整覆盖
率达到 50%,地级以上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 90%。
3.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