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森林碳储量和碳汇能力监测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99.5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州红产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是2023年,基于2022年森林资源数据,开展红河州下辖13个市(县)森林
碳储量资源家底及森林碳汇潜力评估。测算红河州13个市(县)森林碳储量资源家底,包括碳储
量、碳密度等,预测森林碳汇潜力,对全州森林碳储量空间分布进行科学分析,落地上图,完成《红
河州森林碳储量和碳汇潜力评估报告》。二是2024年,开展2023年度森林碳汇能力监测评价,完
成《红河州2023年度森林碳汇监测评价报告》三是2025年,开展2024年度森林碳汇能力
监测评价,完成《红河州2024年度森林碳汇监测评价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州森林碳储量和碳汇能力监测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州森林碳储量和碳汇能力监测评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供应商
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3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事业单位无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
明)
1.4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成功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