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根据本项目委托协议中
“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在领
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
90%计算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
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称:
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建支行银行帐号:4195
7765 0059.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079 元(人民币)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其它补充事宜:无
9.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平市建阳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建发悦城金座7楼705室
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138600179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269 号建发悦城金座1702 室
联系人: 肖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