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调整。培育壮大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激光与增材制造、新能源、智能机
器人、精密仪器设备、数字创意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一批战略性新
兴产业示范区和未来产业先导区。到 2025 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
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5%。
2.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遏制高耗能高
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按照省统一部署,及时发布并落实年度落后产能退
出工作方案,深入挖潜存量项目,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
严格落实省市“两高”项目有关规定,加强市域统筹,支持重大和战略性新兴
项目建设。到 2030 年,全市单位水泥熟料碳排放比2020 年降低 8%以上,我市
钢铁、建材、化工、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
3.推进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改造。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和低碳新技术、新工
艺、新装备、节能新材料应用,重点在化工、电镀、印染、食品、线路板、造
纸、五金加工、建材等行业推进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改造。推动互联网、大数
据、人工智能、5G 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提高传统制造业科技
附加值,实现高经济效益的同时降低单位产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4.构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传统制造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升级,鼓励使
用绿色清洁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持续推进工业企业
节能技术改造升级,全面提升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供应链核心
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作,建立绿色供应链模式,优
先支持绿色工厂及绿色产品供应商纳入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5.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工业园区。利用全市低效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契机,
积极创建低碳工业示范园区,提高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模化集约化使用效率,
预留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载荷能力和电网结构,积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提
高节能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引导低效工业集聚区绿色低碳发展。
(三)开展建筑(城乡建设)领域降碳行动。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推动海绵城市等“韧性城市”建设,大力建设
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和美丽乡村,增强城乡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优化城乡空间
布局,建立完善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杜绝大拆大
建。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从“拆
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
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结合城市更新,优化区域空间,
完善城市生态系统,改善城市微气候环境。
2.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
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农民自建住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新建政
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保障性住房应符合中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
规划划定区域范围的相关要求,在新建民用建筑土地出让、项目规划阶段加入
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将相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和规划条件中,严格按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注明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开展建设。打造一批高等级的绿色建筑集
聚区,推动绿色建筑高等级、规模化发展。2025 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
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
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星级以上。
3.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空调系统、
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