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说明
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是自然资源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行政法规,自
然资源部对全国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年度统计。2020年度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标准进行
统计,油气矿产储量数据按照《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9492-2020)标准进行统计。本报告为此次统计的主要成果。
《2020年全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中的非油气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油气矿产储量数据由各油
气公司提供,按照矿产资源储量国家标准进行统计汇总。《2020年全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统
计数据。所统计的储量为保有储量,储量是指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中可经济采出的部分(其中油气矿产是剩余探明技术可采储量)。
自然资源部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