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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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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月度热点动态
1国际层面,欧盟委员会通过首套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授权法案。2国家层
面,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
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编制研究〉
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
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3地方层面,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上海化学工业区碳达峰实施方案》青海省印发《青
海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青岛市发布《青岛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四川省
甘孜州制定出台《甘孜州全面推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吉
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
绿色债券月度发行情况
从一级市场看,7月共发行 59 只绿色债券,总计发行规模达 470.13 亿元,环比减少
401.24 亿元。发行期限均为中短期,最新债项评级以 AAA 居多,发行人行业以金融和工
业为主。绿色债券市场本月表现一般,绿色债券整体发行情况总体向稳,市场发展情况
有待加强。
全国碳市场月度交易情况
7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交易活跃度有所上升,7月全国碳市场 CEA 成交量为
300.9 万吨,环比上升 30.70%7月全国碳市场 CEA 收盘价为 64.74 /吨,环比上升
7.90%7月全国碳市场 CEA 成交额为 1.6 亿元,环比上升 33.01%7月国家核证自愿减
排量(CCER)成交量为 26.2 万吨,环比上升 3.10%7月全国碳市场的 CEA 交易量及价
格、CCER 成交量均有所上升。目前,碳市场仍然存在着交易活跃度不足、市场建设待完
善等问题,期待 CCER 机制重启工作在年内尽快开展,从而带动 CCER 及其他碳资产的碳
排放权交易,提高投资者们的投资兴趣。
风险提示:
iFinD 绿色金融数据更新存在延迟;绿色金融数据信息披露存在遗漏;绿色金融相关统
计数据因第三方不同或存在偏差,报告中相关数据并非投资建议,仅供参考。
CCER 项目重启加速
—绿色金融研究月报
所属部门:总量研究部
分析师:陈雳
报告类别:绿色金融
执业证书:S1100517060001
报告时间:2023 86
联系方式:chenli@cczq.com
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 6号免税商务大厦 32 层,518000
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17 楼,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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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目录
一、绿色金融行业月度情况 .................................................. 4
二、绿色金融月度热点动态 .................................................. 4
2.1 月度重要动态 ........................................................ 4
2.2 其他月度动态 ........................................................ 4
三、绿色债券月度发行情况 .................................................. 9
四、全国碳市场月度交易情况 ............................................... 14
风险提示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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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证券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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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目录
1 月度发行市场分布 .................................................. 14
2 月度发行债券类型 .................................................. 14
3 月度发行人行业分布 ................................................ 14
4 月度发行人企业性质 ................................................ 14
5 近两月 CEA 成交量 .................................................. 15
6 近两月 CEA 收盘价 .................................................. 15
7 近两月 CEA 成交额 .................................................. 15
8 月度各试点地区碳排放权配额成交量 .................................. 15
9 近两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成交量 .................................... 16
表格目录
1 月度热点动态 ....................................................... 6
2 月度新发行绿色债券基本信息 ......................................... 9
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18❖绿色金融月度热点动态1)国际层面,欧盟委员会通过首套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授权法案。2)国家层面,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3)地方层面,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上海化学工业区碳达峰实施方案》;青海省印发《青海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青岛市发布《青岛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四川省甘孜州制定出台《甘孜州全面推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绿色债券月度发行情况从一级市场看,7月共发行59只绿色债券,总计发行规模达470.13亿元,环比减少401.24亿元。发行期限均为中短期,最新债项评级以AAA居多,发行人行业以金融和工业为主。绿色债券市场本月表现一般,绿色债券整体发行情况总体向稳,市场发展情况有待加强。❖全国碳市场月度交易情况7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交易活跃度有所上升,7月全国碳市场CEA成交量为300.9万吨,环比上升30.70%。7月全国碳市场CEA收盘价为64.74元/吨,环比上升7.90%。7月全国碳市场CEA成交额为1.6亿元,环比上升33.01%。7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成交量为26.2万吨,环比上升3.10%。7月全国碳市场的CEA交易量及价格、CCER成交量均有所上升。目前,碳市场仍然存在着交易活跃度不足、市场建设待完善等问题,期待CCER机制重启工作在年内尽快开展,从而带动CCER及其他碳资产的碳排放权交易,提高投资者们的投资兴趣。❖风险提示:iFinD绿色金融数据更新存在延迟;绿色金融数据信息披露存在遗漏;绿色金融相关统计数据因第三方不同或存在偏差,报告中相关数据并非投资建议,仅供参考。CCER项目重启加速—绿色金融研究月报所属部门:总量研究部分析师:陈雳报告类别:绿色金融执业证书:S1100517060001报告时间:2023年8月6日联系方式:chenli@cczq.com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6层,100005上海: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大厦11楼,200120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32层,518000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610041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2/18正文目录一、绿色金融行业月度情况..................................................4二、绿色金融月度热点动态..................................................42.1月度重要动态........................................................42.2其他月度动态........................................................4三、绿色债券月度发行情况..................................................9四、全国碳市场月度交易情况...............................................14风险提示.................................................................16nMmRmMtPnQsMsOvNnNtRvMaQ8Q9PnPoOpNsRkPqQyQkPnMnNbRnMmRwMsPpMxNtQqR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3/18图表目录图1:月度发行市场分布..................................................14图2:月度发行债券类型..................................................14图3:月度发行人行业分布................................................14图4:月度发行人企业性质................................................14图5:近两月CEA成交量..................................................15图6:近两月CEA收盘价..................................................15图7:近两月CEA成交额..................................................15图8:月度各试点地区碳排放权配额成交量..................................15图9:近两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成交量....................................16表格目录表1:月度热点动态.......................................................6表2:月度新发行绿色债券基本信息.........................................9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4/18一、绿色金融行业月度情况7月绿色金融热点动态:1)国际层面,欧盟委员会通过首套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授权法案。2)国家层面,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3)地方层面,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上海化学工业区碳达峰实施方案》;青海省印发《青海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青岛市发布《青岛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四川省甘孜州制定出台《甘孜州全面推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绿色债券市场:绿色债券市场本月表现一般,绿色债券整体发行情况总体向稳,市场发展情况有待加强。全国碳市场:7月全国碳市场的CEA交易量及价格CCER成交量均有所上升。目前,碳市场仍然存在着交易活跃度不足、市场建设待完善等问题,期待CCER机制重启工作在年内尽快开展,从而带动CCER及其他碳资产的碳排放权交易,提高投资者们的投资兴趣。二、绿色金融月度热点动态2.1月度重要动态CCER重启加速,碳市场扩容呼声渐高,碳交易体系日渐成熟:2023年7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据本办法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当来自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有利于减碳增汇的领域,能够避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实现温室气体的清除。(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点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政策手段。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仅在火力发电企业开展,按计划将逐步覆盖其他重点排放行业,但仍有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节能增效等对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众多行业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获得减排经济回报。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利于激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与此同时,全国碳市场扩容信号渐明。6月以来,钢铁、石化、建材行业相继召开专项研究会议,就纳入全国碳市场相关事宜进行探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5亿吨,按履约量计履约完成率为99.5%。截至2023年6月底,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37亿吨,累计成交额109.11亿元。市场运行健康有序,交易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5/18价格稳中有升,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全国碳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全国碳市场建设初期,考虑到发电行业管理制度相对健全,排放数据基础相对较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率先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实现了搭建基本制度框架,夯实管理基础,打通各环节流程的主要建设目标,同时为其他行业纳入统一的全国碳市场奠定了管理基础。随着碳市场的扩容,CCER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重启CCER已成为大势所趋。未来CCER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完整的碳交易体系。国资委推动央企ESG实践再发力,央企上市公司信披标准将完善:2023年7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专项报告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础的披露参考。即从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构建包含14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132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全面涵盖ESG三大领域所有重点主题。同时,通过设定“基础披露”与“建议披露”两个披露等级,增强了操作性,具备较好的兼容性。(资料来源:中国网)点评:本次发布的《通知》是为落实2022年国资委发布的《提高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提出的中央企业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力争到2023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经过一年的实践,作为政策效果显性指标的央企ESG相关报告覆盖率显著提升。根据《中央企业ESG蓝皮书》统计,截至2023年4月30日,央企上市公司ESG相关报告整体发布率已经达到81.6%,高于2022年同期的70.4%,增长11个百分点;153户央企境内上市公司编制并发布了2022年度独立ESG报告,占比41.58%,较上年占比提升了28.87个百分点,国资委ESG专项政策的效果显著。一年来的实践表明,国务院国资委已将央企上市公司ESG工作列为重要监管事项,而央企集团是国资委监管上市公司ESG工作的重要抓手,央企集团统筹管理旗下上市公司的ESG工作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欧盟委员会通过首套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授权法案:2023年7月31日,欧盟委员会通过第一套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2022年12月通过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中强制要求通过授权法案采用ESRS。ESRS与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标准高度一致。从制定ESRS草案开始,GRI就一直被视为重要的参考点,ESRS中的许多报告要求均受到GRI标准的引导。与此同时,ESRS和ISSB于6月发布的前两项标准是并行制定的。ESRS和ISSB两项标准编制机构间进行了深入交流,以确保两套标准重叠处保持一致。(资料来源:新浪财经)点评:随着ESRS的采用,欧盟在ISSB标准实践方面再次走在全球前列。欧盟在ESRS制定过程中,为一致的全球框架以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全球可比性探索了新的路径。同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6/18时,ESRS与欧盟自身在可持续金融和欧洲绿色协议方面的主张高度一致。ESRS涵盖全方位环境、社会和治理问题的主题标准,相较ISSB仅发布有关气候的详细主题标准更为全面。此外,根据CSRD的要求,ESRS明确要求报告企业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以及报告社会和环境问题如何为企业带来财务风险和机会,即重视双重实质性的体现;相比之下,ISSB标准更专注于社会和环境问题如何为企业带来财务风险和机遇。展望未来,本次通过的ESRS授权法案将于8月下旬正式转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审查,审查期为两个月。如果法案通过,已遵守欧盟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约束的公司以及员工人数超过500人的大型非欧盟上市公司必须于2024财年开始根据ESRS进行报告,并于2025年发布第一份可持续发展声明,欧盟在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领域向着统一化更进一步。2.2其他月度动态表1:月度热点动态2023年7月1日,亚投行:新投资业务7月1日起与《巴黎协定》相关目标保持一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官网发布了该行投资业务与《巴黎协定》一致程度的评估方法。这意味着,从这一天开始,亚投行的所有新投资业务都将符合低碳和气候适应型(climate-resilient)的发展道路。此前,亚投行曾于2021年10月26日首次宣布,亚投行所有投资项目将在2023年7月1日之前与《巴黎协定》相关目标完全保持一致。2023年7月4日,COP28主办国阿联酋拟投540亿美元发展可再生能源。石油资源丰富的阿联酋计划在未来七年投资540亿美元用于可再生能源,作为该国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计划的一部分。阿联酋总理谢赫·穆罕默德·本·拉希德表示,阿联酋的目标是在此期间将可再生能源的产量提高两倍,并将重点关注氢作为清洁能源的来源。2023年7月10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新电池法》。该法规将规范电池的整个生命周期(从生产到再利用和回收),确保其安全、可持续和具有竞争力。欧盟现行的电池立法于2006年推出,已经过时,并且各成员国以不同的方式解释和实施。2023年7月6日,《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发布,推进工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提出,要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发展预期、生产装置整体能效水平等,统筹考虑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保持生产供给平稳、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结合各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工作,科学划定各行业能效基准水平。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视行业发展和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7/182023年7月11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会议指出,要立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要坚持先立后破,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优化完善调控方式,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制度。2023年7月1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全部排放设施关停或淘汰后仍存续的重点排放单位,不予发放预分配配额,在核定阶段统一发放;对因涉法、涉诉、涉债或涉司法冻结等情况存在履约风险的重点排放单位,调整配额发放及履约方式。重点排放单位持有的2019—2020年度配额、2021年度配额和2022年度配额均可用于2021年度、2022年度清缴履约,也可用于交易。2023年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通知》指出,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国家发改委将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中,选择一批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细分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2023年7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立足于完善现有环评体系,推动形成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管理统筹融合的环评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衔接现有碳排放管理体系,有效发挥环评制度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源头预防作用。2023年7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对2023年度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重大课题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研究题目及要点包括落实“双碳”目标任务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路径研究、碳预算管理制度研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分类识别及支持政策研究、产品能耗标准与碳排放标准协同模式研究、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研究、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研究、碳减排市场化机制研究等。2023年7月3日,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1)支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2)支持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控制及锅炉综合治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3)支持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建设,鼓励因地制宜采用清洁能源供暖供热。4)支持城乡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发展。2023年7月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签署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重庆市将与国家电网公司建立合作推进机制,在全力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电网高质量发展、加快能源电力科技创新、推动电网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深化合作,更好地支持重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重庆现代化建设。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8/182023年7月4日,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化学工业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进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积极支持企业发展“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探索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加储能为主体的绿色微电网建设,鼓励发展多能效互补利用运行系统。2023年7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129号提案的答复》。文件指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风电项目采取核准制,光伏发电项目采取备案制。项目开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用地、用林、环保等手续。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放管服”系列文件精神,简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正在研究将陆上风电项目核准权限下放事宜。2023年7月6日,北京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通知提到,鼓励建设单位通过自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设施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建筑物屋顶可以安装光伏组件,具备条件的项目可以在外墙安装光伏组件。2023年7月6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青海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省城乡建目标到2030年前,青海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成为新常态,城乡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建筑节能水平进一步提升,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健康宜居的新型绿色农房建设基本完成;清洁能源在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优化利用;城乡建设领域从低能效向高能效转变基本实现。2023年7月12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与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青岛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一套思路、三年目标、五大任务、四项保障”的“1354”框架体系,着力打造科学高效、专业规范、类型丰富、运行畅通、特色显著的青岛市碳普惠品牌。2023年7月13日,山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推动煤炭产业和降碳技术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山西将围绕煤炭绿色开发领域碳排放控制,积极开展煤炭绿色开采试点示范和井下选煤示范工程,推进高效节能洗选技术和煤矿瓦斯利用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到2025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力争达到50%,全省矿井吨原煤生产综合碳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2023年7月14日,四川省甘孜州制定出台了《甘孜州全面推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州清洁能源装机总量超3000万千瓦,电网建设更加坚强可靠,送出能力超过2200万千;为实现上述目标,甘孜州布局规划了五大区域清洁能源基地。2023年7月27日,《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发布。《条例》对黄河流域国土空间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岸线管理、水电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禁止性活动作出规定;对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监督体系等进行了细化规定。资料来源:公开资料,川财证券研究所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9/18三、绿色债券月度发行情况从一级市场看,7月共发行59只绿色债券,总计发行规模达470.13亿元,环比减少401.24亿元。发行期限均为中短期,最新债项评级以AAA居多。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表2:月度新发行绿色债券基本信息名称发行总额(亿)发行期限(年)当期票面利率(%)最新债项评级GICS一级行业发行人发行人企业性质发行人所属地区债券类型GC国电次0.0117.84----金融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北京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海伦优35.9118.01----房地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北京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23新能源3ABN003优先(碳中和债)42.220.082.3900AAA公用事业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北京市资产支持票据(ABN)23中核汇能MTN001A(碳中和债)10.002.003.0900AAA公用事业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北京市中期票据GC海伦次1.8918.01----房地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北京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国电优8.2017.843.3800AAAsf金融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北京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23京能1号ABN003优先(绿色)9.750.332.7500AAA公用事业京能国际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其他北京市资产支持票据(ABN)23铁建房产GN00213.005.003.5800--房地产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北京市中期票据G23建租14.003.003.3000AAA金融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北京市一般公司债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0/1823中核汇能MTN001B(碳中和债)10.003.003.3000AAA公用事业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北京市中期票据23鲲鹏11A14.140.91----金融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广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23鲲鹏11次0.493.66----金融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广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23东莞农商行绿债0115.003.002.6600AAA金融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广东省普通债23鲲鹏11A25.102.66----金融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广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23华润租赁MTN001(碳中和债)10.003.003.1900AAA金融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广东省中期票据23河南发电GN00410.002.003.7800--公用事业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中央企业河南省中期票据G十运03V15.003.005.2900AA+工业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湖北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3长轨G25.005.002.8000--工业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湖南省一般公司债G23泰金22.303.003.5500--金融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江苏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G新城次0.6618.00----房地产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私营江苏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新城优12.5018.006.5000AAAsf房地产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私营江苏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23洋井16.002.004.4500--工业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江苏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1/1823天楹GK1.001.006.0000--工业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私营江苏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G电建4A9.410.983.1000AAAsf工业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江西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电建4B9.801.902.7500AAAsf工业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江西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电建5次1.002.00----工业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江西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电建5A7.622.003.2000AAAsf工业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江西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电建5B9.252.002.7200AAAsf工业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江西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电建4次1.021.90----工业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江西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日城041.574.015.4700AA+sf房地产日照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山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国泰次0.423.00----工业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山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国泰优24.952.754.3000AAAsf工业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山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日城次0.355.01----房地产日照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山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2/18G日城011.171.014.5500AA+sf房地产日照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山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日城031.433.015.3700AA+sf房地产日照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山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23威海银行绿色债50.003.002.7000AAA金融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山东省普通债G日城021.312.014.9300AA+sf房地产日照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山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国泰优13.060.993.2500AAAsf工业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山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日城051.725.015.5700AA+sf房地产日照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山东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电2A210.212.793.5000AAAsf金融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上海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电2次0.922.79----金融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上海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23上海农商绿色债0130.003.002.6700AAA金融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上海市普通债GC电2A17.270.792.5700AAAsf金融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上海市企业资产支持证券23申金磐盈ABN002优先9.980.482.3500AAA金融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上海市资产支持票据(ABN)23兴城投资GN001A7.005.003.0000AAA工业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四川省中期票据23兴城投资GN001B8.005.003.2900AAA工业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四川省中期票据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3/1823通威SCP0023.000.412.2700--信息技术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四川省超短期融资券G23金租12.003.004.2000AAA工业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四川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GY天成025.002.003.3300AAA金融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天津市一般公司债GY天成035.003.003.6500AAA金融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央企业天津市一般公司债23华能水电GN012(碳中和债)10.003.003.1800--公用事业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云南省中期票据23华能水电GN014(乡村振兴)4.000.282.1000--公用事业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云南省超短期融资券23华能水电GN013(可持续挂钩)20.003.002.8500AAA公用事业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云南省中期票据GC幸福015.003.003.1500AAA工业温州幸福轨道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浙江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GC曹04A13.400.812.9900AAAsf非日常生活消费品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私营浙江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23湖州城投GN001(项目收益)5.003.003.0100--工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投融资平台浙江省中期票据GC曹04次0.702.81----非日常生活消费品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私营浙江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曹04A33.802.814.9000AAAsf非日常生活消费品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私营浙江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GC曹04A23.601.813.3000AAAsf非日常生活消费品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私营浙江省企业资产支持证券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4/187月绿色债券发行人所属地区主要在山东和北京等地,所发行的债券类型以企业资产支持证券为主,有30只。图1:月度发行人所属地区图2:月度发行债券类型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7月所发行的绿色债券的发行人行业以金融和工业为主。从发行人企业性质来看,中央企业和政府投融资平台是主要发行人,分别占比25.42%和23.72%。图3:月度发行人行业分布图4:月度发行人企业性质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四、全国碳市场月度交易情况整体来看,7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交易活跃度有所上升,7月全国碳市场CEA成交量为300.9万吨,环比上升30.70%。7月全国碳市场CEA收盘价为64.74元/吨,环比上升7.90%。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5/18图5:近两月CEA成交量图6:近两月CEA收盘价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单位:吨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单位:元/吨7月,全国碳市场CEA成交额为1.6亿元,环比上升33.01%。碳市场碳排放配额试点地区合计成交606.8万吨,环比上升22.17%。碳市场试点地区合计成交额达1.7亿元,环比上升33.83%,7月福建和广东等地区成交活跃。图7:近两月CEA成交额图8:月度各试点地区碳排放权配额成交量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单位:元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单位:吨7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成交量为26.2万吨,环比上升3.10%。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6/18图9:近两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成交量资料来源:iFinD,川财证券研究所,单位:吨风险提示iFinD绿色金融数据更新存在延迟;绿色金融数据信息披露存在遗漏;绿色金融相关统计数据因第三方不同或存在偏差,报告中相关数据并非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7/18川财证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前身为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四川省财政出资兴办的证券公司,是全国首家由财政国债中介机构整体转制而成的专业证券公司。经过三十余载的变革与成长,现今公司已发展成为由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等资本和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共同持股的证券公司。公司一贯秉承诚实守信、专业运作、健康发展的经营理念,矢志服务客户、服务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公司是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研究所川财证券研究所目前下设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四个办公区域。团队成员主要来自国内一流学府。致力于为金融机构、企业集团和政府部门提供专业的研究、咨询和调研服务,以及投资综合解决方案。川财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谨请参阅本页的重要声明18/18分析师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行业公司评级证券投资评级:以研究员预测的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的绝对收益为分类标准。30%以上为买入评级;15%-30%为增持评级;-15%-15%为中性评级;-15%以下为减持评级。行业投资评级:以研究员预测的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行业相对市场基准指数的收益为分类标准。30%以上为买入评级;15%-30%为增持评级;-15%-15%为中性评级;-15%以下为减持评级。重要声明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本报告仅供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与本公司无直接业务关系的阅读者不是本公司客户,本公司不承担适当性职责。本报告在未经本公司公开披露或者同意披露前,系本公司机密材料,如非本公司客户接收到本报告,请及时退回并删除,并予以保密。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同时,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对于本公司其他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交易人员)根据不同假设、研究方法、即时动态信息及市场表现,发表的与本报告不一致的分析评论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义务向本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并非作为购买或出售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保证。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根据本公司《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评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价值相关研究报告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宏观政策分析报告、行业研究分析报告、其他报告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本公司特此提示,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必要时应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财务顾问的意见。本公司以往相关研究报告预测与分析的准确,也不预示与担保本报告及本公司今后相关研究报告的表现。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研究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到本公司及作者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对于本报告可能附带的其它网站地址或超级链接,本公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仅为方便客户查阅所用,浏览这些网站可能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使用者自行承担。本公司关于本报告的提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微信、微博、博客、QQ、视频网站、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投资者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川财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如未经川财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本提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取代您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既不构成本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对您投资本金不受损失的任何保证,也不构成本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对您投资收益的任何保证,与金融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等将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许可证编号为:00000002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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