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
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060538
质疑联系人:蒋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630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长水路116号百瑞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