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
本项目的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
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3)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获取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
方式: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招标
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元人民币)。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
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
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6 10-86391277。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6号中土大厦二十五层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接收。
2.本项目公开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
知》;
(2)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资金来源:全球环境基金赠款资金。